第393章 难道也是练气的(2/2)
“林灵。”张若汐说道,“听过吧?”
许岳点了点头,的确听过。
林灵这人名气还是很大的,当然比不上刘菲菲,也比不上王韵,更比不上贝蒂。
许岳不追星,也没太大的感觉。
林灵这种正当红的女明星结婚,还是不常见的。
哪怕结婚,很多恐怕都会选择隐婚。
不过,林灵这人传闻背景不凡,结婚与否,对其资源应该没多大影响。
“王韵姐说,他们的婚纱照到时候能不能跟大宝他们拍一个。”张若汐说道,“而且他们的婚礼想在桃源村举办。”
“桃源村来办婚礼?”许岳有些惊讶,说道,“不会是要办个桃源系列的婚宴吧?她家有钱,还是她老公家有钱?”
“都有钱。”张若汐说道,“大宝的事儿,我答应了。婚宴的事儿,你跟打个招呼,多少给人点优惠。到时候他们来拍婚纱照的时候再谈。”
“好!”
许岳点了点头。
这都不算事儿。
跟熊猫一起拍婚纱照?
这的确很吸引人。
至于婚宴的事儿,对于桃源村来说,也未必是坏事儿。
毕竟明星效应嘛。
何况,王韵的面子还是要给的。
一点折扣而已。
宁家湾村算是兴东镇比较贫困村子了。
荒地多,水田较少,关键是交通也不怎么样。
不过,尹雪来了之后,到是先把宁家湾村那边的路给修了。
不然那边村子的基础设施也不可能这么快修完。
“这边应该不会种菜吧?”
许岳看向随行而来的田逸之,问道。
“这边两个村子,荒山更多,所以我准备将这两个存在全给种上水果。”田逸之说道,“饮料厂那边所需会越来越多。”
“另外,茶叶也会种一些。”田逸之接着说道,“如今茶叶的销量也越来越好,有些供不应求了。”
许岳点了点头,很认可田逸之这种安排。
“水果种植恐怕还得增加。”田逸之看向许岳,说道,“要不咱们再租一些地?”
“我说你今儿怎么有兴致跟着来呢?”许岳说道,“在这儿等着我呢。回头把你们做的规划给我看看。”
田逸之点了点头。
他怎么可能没个规划?
其他公司发展,很大程度上就是受限农场规模。
酒厂、饮料厂,哪怕是制药厂都是如此。
需要农场提供原料。
田逸之掌控全局,自然懂得协调。
“这边种植水果,村民应该需要培训一番吧?”
许岳看向田逸之,问道。
“必要的培训,自然少不了。”田逸之开口说道,“不过,更多的还是以老带新。”
“我忙去了。”
许岳哑然一笑,这些事儿,已经不需要田逸之考虑了。
农场已经有一个很成熟的流程了。
田逸之没跟着去。
他去帮不上忙,而且还看不懂。
那还不如去找村里的领导了解一下情况。
如今农场租地,不会出什么幺蛾子。
真有谁要闹幺蛾子,先找上他们的不是农场的人,而是村里的领导,然后就是其他村民。
你的地还想不想高价租出去了?
你还想不想在老家就找个旱涝保收的工作?
人家桃园农场可是给卖五险一金的。
工资高,待遇福利好。
当然,这不是关键,关键是桃源农场能把外出的年轻人给招回来。
谁老了,不想儿孙在旁?
小孩子谁又愿意当留守儿童?
如今老人的儿女回来了,小孩子的父母回来了。
这才是最关键的。
今年很多年轻人都回来了,而且回来就不走了。
许岳带着郭天佑和刘承季布阵。
剩下的都需要许岳出手,但他们两人却可以打下手。
他们俩对这边显然也很熟悉了。
“许岳!”
一个声音响起,许岳循声望去,却见一个年轻人从旁边山道走了过来。
他此时手里提着两只野兔,背上还背着不少草药。
这是刚从山里下来。
他旁边还有一个漂亮的女子,皮肤白净,两人关系似乎挺亲密的。
应该是女朋友,而非老婆。
“宁云?”许岳有些惊讶,随即说道,“还没出去?”
许岳没想到会碰到熟人。
两人虽然不是同学,但高中之时,关系还是很不错的。
宁云成绩也不错,就读的大学或许不如许岳,但也是985之一。
不过,上大学之后,两人到失了联系。
当然真正让许岳惊讶的是宁云竟然是二境修为。
气息呈阴阳,有武修之气血,也有灵修之精神力。
难道是练气的?
他旁边的美女也有修为在身,但应该修炼不久。
“暂时不出去了。”宁云笑着说道,“走,既然到我家门口了,那怎么也得去我家坐坐。”
“好!”
许岳看了一眼不远处的二层小楼,没有拒绝。
那小楼应该修了没两年。
在整个宁家湾村来说,应该算是极好的。
那也应该是宁云给父母修的吧。
“请坐!请坐!”
宁云将许岳三人带回家,连忙端来凳子,而那女子则连忙给三人泡茶。
“小云,来客人了么?”
一个妇人走了出来,面色有些蜡黄,似乎有病在身。
许岳下意识的看了宁云那背篓里面的药材。
他认识那些药材,甚至多少还知晓其药理,但没看出个名堂来。
毕竟只是一个半壶水。
宁云懂医?
他大学貌似学的不是医学专业吧?
“阿姨,还记得我么?”许岳起身笑着打了个招呼,道,“许岳,桃源村的。高中时候跟宁云一个学校。”
“考上燕京大学的那个许岳么?”宁母笑着说道,“记得,怎么不记得。原来你是桃源村的啊,现在桃源村可了不得了,听说家家都发财了。”
“妈,你进去休息,我招呼就行了。”
宁云给许岳一个歉意的眼神,然后让那女子扶着宁母进屋了。
“那我打电话叫你爸回来。”宁母说了一声,然后看向许岳,说道,“中午就在这里吃饭,别嫌弃哈。”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