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美味佳肴(1/2)
奥迪森微笑著,语气中带著一丝关切和豪爽:“这样够不够?如果不够的话,我们可以再点些其他的。”他一边说,一边用眼神扫过桌上的两只金黄酥脆的烤全鸡和一扎小麦酒,神情中满是满足。黄金脆皮鸡是莫尼塔小镇有名的佳肴,外皮酥脆,內里鲜嫩多汁,香气四溢,再配上一杯冰镇的小麦酒,简直是人间美味,让人感到无比幸福。
他伸手拿起那扎小麦酒,高高举起,脸上洋溢著热情的笑容,示意大家一起畅饮:“来,我们干一杯!”小麦酒清澈透亮,散发著淡淡的麦香,酒液在杯中轻轻晃动,映出周围热闹的灯光。
奥迪森兴致勃勃地继续解释著,语气中充满了对酿酒和烹飪工艺的热爱:“蒸煮锅里的水烧开后,待气流上升一会儿,就可以把准备好的小麦料放进去了。一般四个小时就能煮好。”
他一边说,一边用手比划著名,仿佛眼前就有一个蒸煮锅似的。卡诺听得十分认真,眼神专注,时不时点头表示理解。莉娜则在一旁大口吃著烤鸡,偶尔抬头瞥一眼两人,嘴里嘟囔著:“你们俩真是腻歪,这烧鸡可好吃了,別光顾著说话。”
奥迪森笑了笑,继续说道:“小麦料蒸熟后,要摊晾到温度降到35°以下,然后按比例加入酒麴,搅拌均匀后装入缸中。差不多20个小时后,就会变成甜味浆液。”
他顿了顿,拿起酒杯喝了一口小麦酒,接著说道:“六七天后,原料就发酵好了,这时候就可以开始蒸馏了。蒸馏的时候,一开始要用大火,中间保持温度,最后再用旺火蒸一会儿。这样,小麦酒就酿好了!”
卡诺听得入神,忍不住讚嘆道:“你真是懂得好多啊!”
奥迪森得意地笑了笑,语气中带著一丝自豪:“那当然了,我的知识可不是吹的。不过,我还是很嚮往去爱力斯学院进修,希望能学到更多。”
莉娜一边啃著鸡腿,一边插话道:“你们俩別你浓我浓的了,这烧鸡真的很好吃!你们再不吃,我可全吃光了!”
奥迪森笑著摇了摇头,继续说道:“这烧鸡的工艺也很费时间,要经过很多步骤。首先,葱姜要改刀成末,加適量盐搓揉,然后放入生抽、蚝油和白。”
他一边说,一边用手比划著名调料的搭配,仿佛在亲自调製一般:“接著,把调製好的葱薑末涂抹在处理好的鸡肉上,醃製一段时间。最后,把鸡肉放入蒸锅蒸25到30分钟,可以用筷子戳一下,看看鸡肉是不是熟了。”
卡诺听得津津有味,忍不住感嘆道:“没想到做烧鸡也有这么多讲究!”
奥迪森点点头,语气中带著一丝感慨:“是啊,无论是酿酒还是做菜,都需要耐心和技巧。莫尼塔的麦子非常特殊,带有一种清香,所以这里的小麦酒特別有名。”
莉娜终於放下了手中的鸡腿,擦了擦嘴,满足地说道:“听你们说了这么多,我都快吃饱了。不过,这烧鸡真的太好吃了!”
奥迪森接著补充道:“最后一步,玉米淀粉加水调成糊,均匀淋在鸡肉上,再用七成热的油反覆淋在鸡肉上,形成脆皮。这样,一道美味的佳肴才算完成。”
莉娜一边啃著脆皮鸡,一边翻了个白眼,语气中带著明显的不耐烦:“你说好了吗?你比我哥哥还要囉嗦!等下不会还要介绍这麦子是怎么种出来的吧?”她一脸无语地摇了摇头,显然对奥迪森的长篇大论已经失去了耐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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