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秘密(1/2)
陈默看向拜伦,犹豫片刻后低声靠在拜伦耳边说道:
“我感觉这个霍普金斯跟別的通灵师不一样,他的眼睛好像真的有什么特殊的能力一样,看著他的眼睛我感觉我的灵魂都快从身体里飞出来了。”
拜伦警惕的环顾了四周,確定周围暂时没人后,拉著陈默走到教堂正对面荒废的塔楼下,找了个还算隱蔽的角落才停下来,没等爱伦开口便低声说道:
“我怀疑这个霍普金斯不是普通人,我对他有种异样的感觉,只不过刚开始我也不明白那是什么,等他离开后我才反应过来。”拜伦顿了顿,然后伸出了左手,同时用另一只手指著左手食指上戴著的青铜戒指:
“这是我们米尔斯家族世代传承的魔法物品,据我父亲说,这个戒指可以感应到周围方圆百米的超自然能量,刚才从霍普金斯来的时候,我的戒指就发热灼烧起来。”
拜伦轻轻取下这枚戒指,露出了一圈已经发红得像是烧伤一般的皮肤。
“不过那个通灵师似乎有什么特殊的能力,在他看向我时,我似乎完全忽略了食指上的疼痛,以至於等到维伦男爵同约翰先生进教堂后才反应过来。”
超自然力量,灵血种?
那岂不是说现在就有一个让自己接触到魔法的机会?
但重点是,为什么霍普金斯会给自己这个机会,难道是因为自己长的英俊瀟洒?这个想法也只是出现一瞬就被陈默否定了,他还不至於自恋到这种地步。
难道他真的看出来我是穿越者对我有所企图?
不应该呀,我是昨天才穿越过来的,按照维伦子爵的说法,霍普金斯应该至少在两天前就有到哈伦的计划。
所以他看上我不是因为我是穿越者,而是衝著爱伦·图里努斯的马甲身份来的?
陈默只需片刻便理清楚了思路,只是他现在不知道爱伦本身有什么特殊之处。
『爱伦·图里努斯,爱伦·图里努斯......』陈默在心中默默念叨。
『图里努斯......』陈默思绪翻涌,『唯一值得关注的点就在於这个不太常见的姓氏......』
『所以是图里努斯这个姓氏吗?』
『爱伦是被遗弃的,但是襁褓中还留有名字,说明遗弃爱伦的人是希望他以爱伦·卡西乌斯·图里努斯的名字生活下去。』
那自己大概率是因为某些迫不得已的原因才被遗弃的,不然没必要多此一举还给弃婴留下一个完整的名字。
所以跟自己不一样,爱伦是孤儿,又不完全是。
图里努斯这个姓氏极其少见,至少根据陈默的了解,梵都昂斯帝国內根本就没有出现过图里努斯家族。这个姓氏反而更像是源自大陆东部的某些地区和国家。
『霍普金斯的口音也很奇怪,应该不是梵都昂斯帝国南部的人...』
所以霍普金斯有可能是衝著爱伦这个姓氏来的,他喊我名字的时候是“爱伦·卡西乌斯·图里努斯。”的全名,不符合一般人的称呼习惯,那说明这个名字本身就对他有特殊的意义。
不然他绝对没有必要大费周章的为了一个本身毫无价值男孩白跑一趟。
上辈子看过这么多网文,陈默根据经验,先做一个大胆的假设,就是中心大陆的某个地方確实存在一个图里努斯家族,而自己也確实是这个家族因为某些未知原因遗弃在外的后裔。
那么根据这个假设为前提,后续的猜想就很容易推理下去了。
可能是仇家,也有可能对图里努斯家族有过接触或者至少对图里努斯这个姓氏有很深的了解。
要么就是图里努斯家族的某些秘密或者某样东西对霍普金斯很重要。
而且这种可能性很大,反而他是图里努斯家族的敌人的可能性很小。
从爱伦的记忆来看,他是绝对不认识这个男人,两人也从未见过面更別说结仇,所以不可能是私人恩怨。
而如果是因为对图里努斯家族的仇恨,那凭藉霍普金斯灵血种的能力,也完全没有必要这么大张旗鼓,当著维伦子爵和眾人的面找到我。
『因为这样就算他把我给做掉,那也绝对逃不过帝国审判庭的追捕。』
审判庭是帝国议会专门设立的组织,用以抓捕某些掌握魔法力量的通缉犯或者未经帝国官方认定的野生灵血种,对於这一类人,审判庭就是他们的噩梦。
他完全可以偷偷摸摸找个没人的地方,比如自己在往返莱茵市和哈伦的路途中间下手,相信凭藉超自然手段,悄无声息弄死我的难度跟踩死蚂蚁差不了多少。
所以霍普金斯大概率是了解甚至接触过自己的家族,找到自己无非是有些事情必须要靠著图里努斯家族后裔才能完成。
陈默前世看过这么多的玄幻小说,当然深知在这样的世界里,血脉的作用当然是很重要的。
『嗯...至少在他达成目的前我是安全的,因为他需要的是活著的图里努斯,如果是像有些小说里面只需要我的血液或某一部分的话,那他先干掉我也是一样的,还避免了被追杀的风险。』
至於在他达成目的后会不会杀人灭口,陈默认为大概率也是不会的,如果他有这种打算的话,他就应该选择私下绑架我而不是以助手的名义光明正大地“邀请”我。
当然,这种事情谁也说不准,毕竟他也不知道灵血种到底是群什么样的人。
万一是一群掌握著魔法的疯子呢,拥有强大实力的人时间一长都难免会產生出凌驾於规则之上的优越感。
就像人和蚂蚁一样,即使你踩死几只也不会有罪孽感。
所以自己目前暂时可以与霍普金斯接触,但是需要隨时保持警惕。
虽然知道自己就算有所防备,在灵血种面前大概率也是没有反抗的余地,但是谨慎一点总没错。
自己刚才的一系列推理和猜想陈默没有说出口,而是表现出些许担忧的神色朝拜伦问道:
“你说我要是拒绝了他,他会不会一气之下用什么魔法巫术,把我变成一只鸟或者一条狗之类的。”
拜伦愣了一下,倒是认真思考起陈默所说的可能性:
“其实你倒是可以隨便找个理由糊弄过去,他不可能强行把你带走,除非他想挑衅审判庭的铁律。”
帝国內一直有著这样一句话“相比於审判官们的冷血,强盗和土匪就是温顺的狐猫。”。(狐猫则是梵都昂斯帝国的莱昂省所特有的一种酷似白狐的猫,因为其极其安静和温良的性格受到帝国贵族们的大力追捧。)
甚至那些公爵夫人或伯爵夫人们都以圈养一两只狐猫为吹嘘的资本,因为其数量的稀少,所以狐猫的价格也一直高居不下,许多贵族都会通过帝国的黑市用高价来买一只送给自己的妻子或情人討她们欢心。
陈默听后陷入了短暂的沉默,对於自己来说这件事其实既是风险也是一次机遇。
『搏一搏,单车变摩托。』
拜伦此时也看出陈默心里的小算盘,只能无奈嘆了口气:
“我知道你在想什么,不过追寻魔法力量的道路是极其危险的,我希望你慎重考虑后再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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