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4章 不走人道(1/2)
第64章 不走人道
既然是骑马,打定的主意,那就是耗耐力、拼速度了。
由孟寿安和孟川两人打头,卫淮尾隨在后,三人紧紧盯著雪地上老虎崽子留下的脚印,驱马在林间追赶。
碰到脚印模糊或是林木密实,才不得不下马辨认,或是放慢速度,其余的时间,追得可不慢,在下到谷地、草坡的时候,更是纵马狂追。
按照孟寿安和孟川的说法,所见过的各种野物中,耐力最好的其实要数野猪这玩意儿,一但被打惊了,能一跑就是好几个小时,一次就能跑出好几十里地,到傍晚肚子饿了才会停下来放食。
可要是跑山人追来,被它们发现,它们还能跑。
因此,追一个野猪群,不用隱藏击杀的话,哪怕是骑马,没个两天两夜,都未必能追上。
但是像老虎崽子之类,速度快,善於躲藏偷袭捕猎的野物,一般都非常机敏,短时间內爆发的速度非常快,可要论耐力,往往都不太行,没法长时间高速奔跑。
像金钱豹之类,骑著马追上小半个小时,准能追上。
当然了,要是靠一双脚,累到死都未必能看到,因为等你赶到,它早已经休息缓过来了。
矮马对於鄂伦春人来说,既是穿山越岭的好脚力,也是追击猎物的好帮手,
所以,和猎狗一样,被视为最好的伙伴。
也正因为有这两种伙伴,他们能在茫茫山岭中,一天就能搜寻很大一片地方,也能去得更远,增加了找到猎物的机会,成功追捕到猎物的机率大大增加,
得到的猎物,就不是一般跑山人能比的。
骑马追这只老虎崽子,两人是信心满满。
只是,真正追下来,他们就发现,自己低估了老虎崽子的耐力。
都追了差不多一个多小时了,少说也骑马赶出二十多里地,三人连老虎崽子的影子都没看到。
这老虎崽子,像是一直都知道他们在后边追赶一样,从它留在林子里的脚印来看,那是一路小跑,不紧不慢的,展现出的耐力惊人,而且,挑选的地方,不少还是骑马无法通行的地儿,不得不下马跟著脚印往里边钻,认好方向再,浪费了三人不少时间和精力。
折腾得孟川都忍不住骂娘:“真他娘的能跑,这老虎崽子是溜著我们玩呢,
七拐八弯的,哪里难走就往哪里钻。”
“咱们跑山打猎,本就是不走人道的事儿。”
孟寿安倒只是乐呵一笑,驱使著跨下的矮马,在眼前这片密林里,一边盯著老虎崽子留下的脚印,一边避让著挡在前面的密实枝条,继续跟。
卫淮默默地听著,他的注意力更多的是在穿行中,躲避或者扒拉那些迎面而来,颳得身上狗皮都啪啪响的枝条。
一个不小心,脸上就会被抽上一下,生疼。
眼睛都不得不时时眯著,就怕那些枝条掛在眼珠上,那更难受。
虽然来到这山里的时间不长,但在山里穿行的次数不少,又出自农村,卫淮对孟寿安说的那句不走人道的话,是深有体会。
在东北,有的老人说孩子,有这么一讲,就是“你这孩子不走好道”,骂人的话就是不走人道。
其实呢,不只是不听话的孩子不走人道,跑山打猎的,也走不了人道。
掐踪打猎,那乾的不就是跟著猎物走吗,不跟著走,上哪儿去找猎物,又能打到啥?
见到啥猎物,就得跟啥。
不管好走不好走,都得跟。
在前两天,跟著孟寿安在新营地周边的山里打溜围,两人就到过一个地方,
是一个山窝子里。
山窝子里有几个被冻住的小水孢子,王八柳、各种荆棘、老树壳子,儘是些乱七八糟的东西长在里边。
人不好走,但猎物好走啊。
猎物搁那些树根脚,隨便一个缝隙都能往里边钻,溜达著就过去了,但人不行,爬著跪著,未必能过去。
那一次,两人是追著一只跳猫子到了那地儿,看到是这种情形,直接就转身了。
打猎这事儿,要是赶上地方好,见猎物能快一点,尤其是把猎物打伤的时候,好追。
可要是地形不好,那就操蛋了,跟不好跟,也不好。
钻不了,你再牛的人也不好使。
真想进去,除非放火把那些乱七八糟的东西给烧了,或是凭藉刀斧,生生劈出条道来。
可为了只跳猫子,费老鼻子劲,而且等进去了,跳猫子早不知道又跑啥地方去了,不值得。
眼下这片林子的情况还好,好歹能骑马,只是走得慢点而已。
好不容易钻出了这片林子,前方突然变得开阔,那地方,一片草塘子,连著草甸子,草甸子又连著空心柳。
孟川眼尖,刚一到林子边缘,就伸手一指草甸子远处:“快看,老虎崽子在哪儿!”
顺著孟川所指,两人用手遮光看了过去,果然看到草甸子上两百来米的地方,一只野物著屁股在雪地上站著回望。
这玩意儿,后腿比前腿长,屁股支棱得比肩还高,可不就著屁股吗,一条短粗的末端有一截黑毛的尾巴,也不见怎么摇晃,夹得紧紧的。
它往前跑上几步,又回头看看卫淮他们所在地方,继续往前溜达著。
“安哥,你枪法好,你打!”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