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5章 遭老鼻子罪了(1/2)
第165章 遭老鼻子罪了
卫淮寻到王友良的时候,他已经在地里转了大半个圈了。
碰面后,卫淮给他递了支烟,隨口问:“王哥,情况咋样?”
“我大概看了下,有两群野猪,一群是从北边的林子出来,另一群是从西边的草甸子出来,数量不少,这玩意儿喜欢吃麦子最上边发甜的部分,麦穗反倒不怎么吃,偷吃的时候来回跑,在里边撒欢打滚,弄倒大片麦子!”
王友良摇摇头:“踩毁的,比吃掉的还多。”
这一点卫淮知道得很清楚,在蜀地挥洒汗水最多的地儿,就是苞米地,同样的,生產队上也有看守苞米防止庄稼被野猪、黑瞎子糟蹋的號棚。
他没在號棚里看守过,但经常看到苞米灌浆的时候,经常有野猪来糟蹋,按倒或是咬断苞米,每个苞米上啃上几口就开始寻下一棵苞米。
一头野猪,要是没人管,一晚上的时间,就能祸祸一大片。
这玩意儿,晚上不好打,只能是放鞭炮、敲盆子,往地里边掛破烂袋子之类的法子进行惊嚇。
可野猪不傻啊,开始的时候听到响动,它们还知道躲避,可时间一长,知道那些响动对它们没啥伤害,就习以为常了,退避一时,要不了多长时间又回来,
很是让人头疼。
当然,蜀地的野猪也远没有北境的大,一身的瘦肉,没有北境野猪那么厚的油层,也没这么凶猛。
卫淮答应周立成来看青,其实还有一个原因,那就是这是一片麦地,而不是苞米。
要是苞米地的话,他是绝对不会答应的,
小麦没成熟,顶多是有人揪一些麦穗回家用火一燎,吃上一些,这玩意儿细碎,其实没什么会去大面积偷盗,要换成是苞米,那就难说了,背上背、带上口袋,一晚上就能弄回家不少。
北境確实富足,但也有不少人家经常缺粮啊,苞米就成了经常出现的事儿,尤其是老弱病残,要是去看青,看到了,是说还是不说?
说了於心不忍,不说又是职责所在,挺为难的事儿。
又何必为了那点工分去得罪人。
卫淮还是第一次看到王友良的枪,他没见过:“王哥,你这枪能不能给我看看!”
王友良笑笑:“比不得你的五六半,我这是七九步枪。”
他说著,將背上的枪摘了下来,递给卫淮。
卫淮对枪的了解,熟悉的就只是水连珠和五六半,別的枪械他还真不太了解。
王友良这把七九步枪入手挺沉,他端起来朝著远处瞄了瞄,缺口、准星、目標三点一线,感觉挺有准头,只是非常不习惯那种让他觉得有些彆扭的手感,也就瞄了一下,把枪还给王友良。
上次和朴春阳他们几人碰头,卫淮特意带了水连珠,本想著办猎枪证的时候,登记水连珠,没想到事情被朴春阳早早办好,直接登记的是五六半。
在沼泽边喝酒吃肉的时候,卫淮说过这事儿,但朴春阳只是很隨意地摆摆手:“就登记五六半也没事儿,你可是鄂伦春人,用五六半不很正常吗?”
卫淮想想也是,政府给鄂伦春猎民发的就是五六半,確实没啥大惊小怪的。
至於枪的来源,其实大傢伙心里边都心知肚明,弹药库、民兵队伍、武装部等地方,都可能会流出,既然是器械,总有损毁、遗失,没出什么大事儿,並不会去刻意深究。
朴春阳他们几个,都有各自习惯用的枪,所以没有换五六半,不然也有法子弄到手。
却听王友良接著说道:“我之前用的是七点六二的步骑枪,仿製的是毛子那边的卡宾枪,二道火不明显,还经常卡壳,我买了条好烟,到公社找武装部长,
用那把步骑枪换了这把七九步枪,感觉挺好使。”
二道火有问题,这对於猎手来说是个挺致命的缺陷。
一般来说,普通枪扣一下扳机就能发射,可长距离射击,讲究子弹射出去稳定精准,所以额外加了一个扳机,也就是二道火。
二道火不好,確实影响不小。
卫淮隨口问了一句:“王哥,既然已经知道野猪踪跡,我们是不是现在就去码踪看看,把它给打了,晚上也省得遭罪?”
主要是,他不想在这儿跟著乾耗,还想著白天去干点別的事儿呢。
何况,在看青棚子里窝著,哪有在家里舒服。
主要是卫淮自己是个“小白脸”。
在山里呆那么长时间,他知道这山里的蚊虫有多恐怖,在外面呆上一宿,凡是露肉的地方,准被蚊虫叮咬得肿胀起来,火辣辣地,实在煎熬。
之所以说卫淮是个小白脸,那是因为他的皮肤太过敏感,面对这些蚊虫,得承受著比一般人更多的痛苦。
在山里边狩猎,人隨时都活动著,那些林间潜藏的蚊虫不容易上身,挺无所谓。
可在四面漏风到处缝隙的窝棚里守著,对蚊虫来说,那就是个不挪窝的血糰子,不爭先恐后往身上扑才怪。
那些像迷路孩子见到妈的蚊虫,里三层外三层地把人团团围住,对著身体所有裸露的地方大下其口,肆意叮咬,一会儿功夫,就能把人的手脚和脸,叮咬得不像样。
很多人认为“小白脸”太娇气,同样挨叮咬,別人没事儿,“小白脸”咋咋呼呼受不了。
这其实是一种误解。
一般的皮肤和不敏感的皮肤,被蚊虫叮咬后,只起一个黄豆大小或米粒大小的疙瘩。
而敏感的皮肤,由於反应强烈,常常会起一个一分钱硬幣大小的包,而且经久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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