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7章 致命诱惑(1/2)
第167章 致命诱惑
很多时候,身上有太多闪光点,也不是好事。
野鹿就是这样的存在,全身上下,从皮到血肉到骨,没有一样不被人稀罕。
山里不打怀孕母兽,不打幼崽之类的规矩,在它身上,没有丝毫作用。
一年到头,就没有不打野鹿的时候,哪怕是胎,也被熬成鹿胎膏,就连褪去绒毛的漂亮鹿角,也能成为极好的摆设,或是拿去熬製鹿角胶,成就一味名贵的治疗阳衰的好药材。
打回来的干叉子,锯成小段,慢火熬製,浓缩的汤汁再將进行烘乾就能成为一块块鹿角胶,加工简单,价格却也不菲。
对於鄂伦春猎民来说,一次打猎归来,就可以换取较大一笔金钱。
如果用来过日子,足可支撑到下一次收穫。
但无论是鄂伦春人、鄂温克人、达斡尔人和赫哲人,都有一个通病,那就是今朝有酒今朝醉。
有了钱之后就喝酒,把猎来的野味大锅糊熟,把族人请来一起吃喝,日夜不停地喝。
等收穫消费光了,再去生產。
如果不到生產季节,便借贷度日。
当然了,打到一头鹿,那些肉足够一家子一个月的消耗,可即使是晒肉千、薰肉,也很难在潮湿的季节完好保存下来,所以,请人吃喝成为常態,
也是不奇怪的事儿。
不过,不仅是解放前,就连解放后,也有不少人把这生活习惯延续下来,只要有几个月工钱的积蓄,一定要找地方去喝酒,一喝就是十天半拉月,直到把钱造光为止。
在十八站公社,即使政府有禁酒令不让供销社卖酒给他们,他们一样有別的招,比如去別的地儿买酒,托汉人买酒,甚至去更远的地方喝酒。
也正是因此,经常会有鄂伦春人骑著马到处游荡,很多时候不是去打猎的,纯粹是去找相熟的人喝酒去的。
而且,不少鄂伦春人喝酒特別黏糊,不仅他自己喝,还十分热情地邀请他见到的每个人跟他们一起喝,非常的慷慨豪爽,如果不喝,那就是瞧不起他们,是对他们极大的侮辱。
可即便有人喜欢喝酒也愿意陪他们,可是谁陪得起通宵达旦,最终的结果,往往是他们在醉中失望、沮丧、甚至咒骂。
在十八站的时候,卫淮就经常能看到不少鄂伦春人摇晃著身体、虚肿著脸,粗著脖子地咳嗽,东倒西歪,或是乾脆就在路边、树下虚弱地醋睡看,
这些大都是酒蒙子。
说实话,本来十八站情况比兴安镇要便利,他之所以选择兴安镇的黄岭生產队定居,就有这方面的考量,另一个原因就是那周边的猎手太多了,
多人进山搜食,所能得到的猎获可想而知。
孟振邦、孟川两家人,算是这其中的为数不多的喝酒有度,上山狩猎也勤快的人家,还特別注重积攒。
营地里缺肉的时候,支使孟寿安和卫淮去打肉,孟振邦自己叫上孟川跑去打皮毛,那心里的小算盘打得啪啪响。
事实上,他们家也是在十八站公社,生活得顶好的人家。
因为打回来的肉,吃不完,他们也有法子將那些肉变成钱存著,不允许大搞私人经济的年头,也有不少人有著属於自己的招,只是没有明说出来而已。
何况,孟振邦好岁也是个猎民队的副队长,办起事儿来,更为方便。
这不,鹿茸期隨著猎队出猎两次之外,他们爷俩也没少进山蹲碱场、划看樺皮船沿河搜寻马鹿,一个鹿茸期下来,进帐不小。
鹿茸期过了,在家休息十来天的样子,寻思著山上的野鹿该发情满山叫了,他们爷俩又带上鹿哨,去了下山之前营地所在的那片山区,重新搭了撮罗子住下,开始搜寻马鹿的踪影。
数年时间在山里游猎,他们清楚那片区域马鹿在鹿尾期活动最为频繁的地方。
到了地儿,爷俩分头行动,披上用马鹿皮製成的衣服捎著偽装,各自选一片地方,站在山头,开始吹响鹿哨。
长久的游猎生涯,鹿哨成了必须掌握的狩猎工具,用它模擬出的声音,
跟真的鹿鸣没太大区別。
能將发情的母鹿引来,也能將雄鹿引来干上一架驱逐竞爭对手的声音,
逼真到何种程度,就不用多说了。
父子俩分头行动,直到晚上的时候,在撮罗子里碰头,各自说说所到过的区域以及具体的情况,別的时间,几乎都是带上乾粮和酒水,在山里边游荡,吹响几声鹿哨,然后静静地听一会,看看山里有没有野鹿的回应就这样,一连在山里折腾了三天,孟振邦和孟川都没有收穫。
可跑山打猎就是这样,如老葛所说,更多的时候得隨遇,也不能说三两天没收穫,就偃旗息鼓,越是这样,才越要往山里走,说不定走看走看,就遇上了。
就在卫淮领看肩头上架了小楞的草儿和黑炭,背看王八柳背,划看樺皮船过了转水湖,上山碰子的落叶松林里,捡拾蘑菇的时候,孟振邦和孟川两人,吃过早饭后,背看猎枪,拿看鹿哨,各往一处,进了山林。
这趟进山,生怕猎狗会將鹿哨声吸引而来的野鹿惊走,两人连猎狗都没有带进山里。
隨著晨光渐渐散去,影像模糊的山景,也渐渐变得清晰明亮,山林独有的清新味道扑鼻而来。
孟川走到一个大石子的时候,肚子不太太舒服,就在石碰子下边两三尺高的蒿草里解开皮带蹲了下去。
放眼所及,满山的柞树林苍劲地挺拔在山峰里,一丛丛白杨,绿竹般镶嵌在山峦。
山林中不时传来鸟儿的叫声,又时常被乌鸦的呱噪打断·——
隱约中,他似乎听到了一声鹿鸣。
嗽·
那高亢亮的声音,总能在山林里传出很远。
听到这动静,孟川先是微微一愣,等了没一会儿,他再次听到那声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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