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七章 有没有人为我花生啊,有没有啊!(2/2)
丧钟清楚蝙蝠侠和他有许多相似的地方,也因此知道黑暗骑士是多么的棘手,尤其是对方还保持著那套“傻逼原则”。
“金主医生,说说看这群小小鸟的特別之处,想必他们的情报你都知道的。”丧钟掐住利爪的脖子,將他单手提起一把扭断。
“法庭的利爪们皆是注入一种叫做『琥珀金』的血清,注射后他们拥有极强的治癒能力,刺穿心臟,扭断脖子也无法將他们杀死,坏了,让你这老小子占到便宜了,当初这情报我可是卖给蝙蝠侠一千万的!”
不顾领头利爪铁青的脸色,反正自己也看不到,维恩侃侃而谈,把利爪的情报有一个算一个全部抖了出来,说完还露出忘收钱亏大发的表情。
“杀不死?在丧钟的字典里,没有『不死』两个字!”丧钟狞笑一声,手中的破烂被扔至在地,紧接著右脚如同重锤般踏出。
嘭!
这名利爪的脑袋爆成满地四溅的西瓜汁,领头利爪只能眼瞅著同伴变成一块块的拼图,没法子,实力差距太大,反正死的也不是自己,犯不著现在上去拼命。
嘭嘭嘭!
“我倒要看看,头没了是不是也能復活,把尸体丟进搅拌机剁成肉末能否再站起来,来吧,很久没有遇到这种能隨意折腾的玩具了,让我好好享受一番吧!”
鲜血横飞,利爪尸体在凌冽的刀锋下被剁成了一块块新鲜的殭尸排骨肉,丧钟仿佛地狱中恶鬼,娱乐时间结束,现在开始才算是认真起来!
维恩静静观察著蝙蝠系里超一流的选手,就算是利爪,在丧钟眼里也跟砍瓜切菜没什么太大的区別。
超级力量、自愈能力、武器大师、战术大师、大脑开发率高达90%,仅靠肉搏就能海扁夜翼和蝙蝠侠,简单概括一下丧钟的实力——
恐怖如斯!
一个很有魅力的角色,后期成功洗白上岸转职当了反英雄,有些磕磣的是在人气上钟叔一直被亲爱的小老弟吊著打。
隔壁小老弟都出了三部个人电影,回回打破r级电影票房,反观钟叔,个人电影遥遥无期,只能勉强活在美剧里。
当然了,作为角色原形比不过照抄……比不过借鑑人物还是挺常见的。
別看了,达克赛德,说的就是你,隔壁紫薯都当了两部电影的最终boss,客串无数,你还在天启星里猫著干什么?
dc又重启了,你知不知道上大荧幕的机会又没了!
达叔:闪电侠!尼玛嘞个#@*!
闪电侠:……
丧钟:所以有人为我生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