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6章 尾声(1/2)
第276章 尾声
列车门滑开了,甜美的女声追在路明非屁股后面,直到他走上纽约火车站站台,来到ab出口之间的走廊。
临迈步前他还不忘回看一眼送自己来的特快列车,从芝加哥到纽约开了十几个小时,真特快吗?
人流在路明非两侧分开,他站在原地呆立了很久,在人群中他茫然地敲手机屏幕,正在他考虑要不要给某人打个电话。
此时火车站外的城市里,摩天大楼已经点亮了灯火,坐了一天火车的路明非体质即便再超人,
被老唐这么一点確实开始饿了。
很久以前他听过一首歌叫《有没有人告诉你》,里面说当火车开入陌生城市后,人会见到自己从未见过的霓虹,然后你打开曾经在这座城市生活过的故友留给你的信件,情绪的海潮会瞬间將你淹没。
现在路明非也觉得这座城市在俯视自己,冷漠的考虑是不是要把他吃干抹净,然后踢出去。
这时候有人碰了碰他的肩膀。
路明非下意识回头,一个標准的人类,一张很喜相的脸,一头中国式的黑髮,还有一对標誌性的下榻眉毛,而且这对眉毛还格外眼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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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唐!”他惊喜的叫了出来。
老唐伸胳膊搭在了路明非肩膀上,“想什么呢,说了会来接老路你的,刚从麦当劳出来,冰镇可乐喝吗?”他提了提手里的两包快餐。
真是有够幸运的,自己的好朋友还没有离开这座城市。路明非想。
人潮涌动,老唐和路明非肩並肩一起在黑色的河流中前进,握著手机的手放进口袋里,没有什么是比线下面基的最快联繫方式了。
“从这里走。”老唐拽了路明非一把,人流中便出现了一节小小的分支,就像世界树上新长出的一节枝。
从纽约中央火车站走到布鲁克林区绝非明智之举,脑子正常或者手里有钱的人都会拒绝这个选项,从曼哈顿坐地铁都比徒步要好的多。
但是听说纽约地铁也没有国內安全,时不时就有精神不正常的流浪汉把人推向铁轨。
“老唐,我们先去哪?”路明非问。
“纽约时代广场咯。不是有人说不到纽约算不上到过美国,不到时代广场算不上到过纽约吗?”老唐看了眼路明非说,“老实说,我觉得和不到长城非好汉是同一种营销方法。”
路明非想了想,深有同感的点点头。
他们现在正走在纽约中央火车站的候车厅,眼前一片繁华,无数衣著鲜艷前卫的人们在这片空间穿行,明明彼此之间没有交流,却还是让人感到热闹,忍不住联想到沸腾的热水壶。
左顾右盼的路明非走在老唐旁边,陌生的语言夹杂在一起,眼下他的状態十分酷似“刘姥姥进大庄园”,他路明非到过东京下过三峡,爆过源氏重工看过康斯坦丁,但碰到现在的状况,还是感到眼繚乱。
“很豪华吧。”老唐吸了口可乐说,“这火车站可是照著法国巴黎的那个歌剧院设计的,我刚来的时候路都找不到,在这里晕头转向的绕了半个小时才绕出去,老路你有福了,这次有我给你当导游。”
他们很快就从中央火车站候车厅走出来,这时候天已经有些蒙蒙亮了,繁华的曼哈顿42街上已经车水马龙,路灯还没熄灭,但路明非有预感,马上就快了。
“老路啊,到达纽约就给有种进入殿堂的感觉,就跟你当时带我去东京一样,兄弟我请不来那么多人给你撑面子,但也不会让你承担坐地铁被人推到轨道上的风险。”
老唐左手两包印著m的快餐包,右手拎著雪佛兰的钥匙,他回头对路明非露出洁白的两颗大牙笑,“任务报酬都结算了,虽说咱们一块坐灰狗四处溜达很体现兄弟义气就是了,但你真来找我干这事,我也得开车带你去找坐灰狗的地方。”
路明非竖大拇指,好兄弟,在心里。
清晨的冷空气飘进两兄弟的鼻翼中,他们站在两只美国鹰的雕像下喝可乐,老唐的雪佛兰离这里还有点距离,他们还得再走一段时间才行,
沿著街道一路走走停停,老唐一边说著一边纽约的风土人情,强调这座城市远看或俯视的话一定是如水晶般耀眼的殿堂,但深入其中的话,看到街边堆满垃圾,墙上填满涂鸦就没那么美了。
反覆铺垫,希望路明非心里落差能小一点。
总之罗纳德·唐也是第一次当导游,老路来之前他也不过是对著纽约七日游攻略恶补了三个小时,他甚至还专门把用来存棺材本的银行卡都翻了出来,到时候兄弟说去哪儿吃,他就豪气的抽出一张卡说我买单,一想到在老路前面能装这么大的逼,他都快爽爆了。
“为什么不找个工作?”路明非看著街边的流浪汉忍不住问。
流浪汉看著穿著乾净整洁的年轻男孩什么都没说,只是摇了摇头,看向那些摩天大楼。
路明非把手里的汉堡包递过去也没有换回答案,只得到一句“thankyousir,haveanice
day。”
路明非又转头看老唐,老唐也没话说,他没什么能给路明非解释的,毕竟他一直没怎么上过班,找到猎人网站以后他一直依靠从那上面接任务生存,一单干成,几个月吃喝不愁。
路明非在老唐的车上睡著了。
从芝加哥来纽约的路上他一直没有睡觉,座位不舒服是一方面,不够放心自己的背包也是一部分。
美国民风有些过於淳朴了,说实话,路明非都怀疑如果没有老唐来接自己,放自己一个人在路边问路会不会被当作扒手被抓起来。
让诺玛帮忙的话...这一趟的目的地是老唐家,路明非觉得没那个必要。
知道是老唐开车后,他立刻就放下心了,副驾的热气吹在他脸上,迷迷糊糊的他就睡著了。
路明非醒了,一抬头就看见了窗外布鲁克林街区充满歷史感的建筑排排掠过。
雪佛兰稳稳噹噹的停在一栋公寓前面。
看见路明非睡觉,老唐中途也更换了目的地,一路舟车劳顿,改天再去时代广场也不迟,先回家,他可是为路明非的到来做了很多准备。
“老路,你喜欢狗吗?”
“你养狗了?”
“昨天才抱回来的,那时候在芝加哥看心理医生的时候,医生建议我养只小狗,说这也有益於我的身心健康。”
“...不会太多钱吗?”路明非犹豫了一下问,转头看见老唐那张沐浴在阳光下明亮的脸。
“会很多钱吗?”老唐一愣,显然没考虑过这方面的事情,“看看吧,上次任务的报酬我还剩下不少,上杉家大小姐送来的金块我也拿去兑了,接下来就算我每月一万美金,也起码能活五年。”
“什么任务的报酬这么多?”路明非疑惑,按理说老唐现在应该没有第二次去三峡的记忆啊,
诺顿的说法是,老唐的记忆只保存到从心理医生那里走出来。
“就三峡那次啊,我后面不是帮你从里面抱了个龙蛋出来,上上个月,对方终於把尾款匯过来了。”
“..”路明非沉默了一会儿,奥丁手下的人居然有这么好心,现在还给诺顿匯钱?
“虽然和任务里说明的最终报酬差了不少,但好列也有50万,够我在布鲁克林混一阵子了,就算养条狗出现了额外开支,我又不是退隱江湖,再去接任务就是了。”老唐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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