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9章 枪口抬高(2/2)
不出所料。
轿车冲过隘口后因为没减速,拐弯时整辆车冲出路面。先是撞飞了水桶路障,再沿着小碎石河滩冲下去,在湿漉漉的河滩上犁出两条深沟,最后又一头扎进了河里的细沙。
这就是林克为什么不着急的理由,因为事故高发,这里也做了完善的预防措施。
路障、河滩,足以吸收事故时的动能。
河流其实也算不上一条河,枯水季只能算溪水。水面不及小腿,河底也都是小碎鹅卵石、淤泥和沙子。那辆车冲进河里,陷进半个车轮,再也开不动了。
提醒+措施,别人已经尽到一切努力,但他们不值得同情,就是自己作死。
河水不深,经过连续缓冲后,跑车前半截浸泡在水中,乘客全部毫发无伤。女司机站在车头边抓狂,听她喊的内容,多半是“我爸爸知道一定会杀了我”之类的。
几个年轻人狼狈不堪的从车里爬出来,面面相觑,沉默不语。
接着却又让他们看到气炸肺的一幕——“特工”狂笑着放慢车速,放下车窗,确认他们没事后,故意抬高额头,用轻蔑的眼神扫过他们,开着车子从几人面前缓缓驶过!
帮忙?根本不存在的!
他甚至打开震耳欲聋的摇滚乐,一边疯狂摇头扭屁股,一边将车加速!
“rock and roll!”
特工最后朝窗外比划了两个六,再变成双手大拇指向下,扬长而去。
把嘲讽效果拉满!
几个大孩子气得抱着脑袋。
后排最小的那个孩子,从车里爬出来时脸扎进水里,被洗去一脸的油彩,露出一张漂亮精致的小脸儿。谁都没想到竟然还是个非常美的小姑娘。
不过她现在脸上挂着不是水,而是哗哗淌的泪珠,真的被气哭了!
啊啊啊!
世上怎么会有这么坏的人?!
别人的表情也差不多,我干嘛要那么快爬出来?我在水里多躺一会儿不舒服吗?
我不该在河里,我应该在车底……
林克直接开车走人,既然没人受伤,那就在河里多泡一会儿吧——熊孩子不多挨点儿毒打,又怎么知道社会有多险恶。
再说这里距离鹈鹕镇已经不远,步行过去也就半个小时。
他检查过,那路口已经尽到最大努力做安全措施:水桶路障,陡坡铲成缓坡,还在下面铺了厚厚的细沙。因为河流冲刷,差不多每个季度都要补充一次。
现在因为这些熊孩子,维护的人又要加班好几天。
他不知道,维护的人早就习惯了——尽管有提醒,三年来这里依旧发生过二十多起事故,要知道,这条路只是几近荒芜的县公路而已,根本不是什么繁忙路段。
可能就是因为没死过人吧,所以引不起重视。
最严重的事故曾造成两人骨折,因车辆连环相撞。
不听劝是一方面,路口的设计不合理是另一方面。在隘口后紧跟着一个急转弯,视野被遮挡不出事就怪了。
只是这条路诞生于罗斯福新政,距今已有50多年历史,存在时间比鹈鹕镇都长。如果改建需要炸掉一侧悬崖,再填平一段河道,或者在河上搭桥,没有百万美元下不来。
对一条偏僻的县公路而言基本不可能,州政府直接用高速公路取代了它。
还有就是剧烈的视觉变化。
前面说过,这道光秃秃的山梁虽不起眼,却是两侧分水岭,南北走向的山脉挡住了每年从海洋上吹来的温暖季风和湿润的空气。
山那边黄沙漫漫,戈壁延绵;
山这边郁郁葱葱,绿林如海。
这便是大自然的鬼斧神工——当人生第一次穿过隘口闯进这绿海时,心灵会受到极大震撼。
如果已经遵照指示放慢车速缓行,那么此时此刻便能饱览自然风光,接受精神上的洗礼。尤其对于在繁忙都市中无法挣脱的工作人,这一幕应该能涤荡心灵,让人久久无法忘怀。
林克上次就经历过,一个星期都还念念不忘。
可也有人就觉得彪悍的人生无需解释,看到提示后非要一脚油门,漂移过弯!
那只配到河中洗礼……
川总(拉风琴):这就是生活,这很河里。
“前方鹈鹕镇。”
过了隘口,感觉整个世界都不一样。
上次是坐出租车来,满怀心事,受到的震撼是另一种。
如今看着青山绿海,道路两边是茂密的松林,道路沿着溪流蜿蜒向前。
风吹林涌,瑟瑟琴声,从耳边吹向身后,仿佛把烦恼也跟着一起带走。忽然就有种很安心的感觉,山隘口仿佛是一座城门,将纽约关在身后。
好了,接下来只要再小心一点儿,就能找到去鹈鹕镇的路……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