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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7章 官商勾结(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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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琛在围观的人群中,从眾人口中得知了那华服男子的身份,浙商曹瑛之子。

自朱元璋驱逐韃虏,天下大定之时,各地商人成了最为快速攫取利益的那一部分人。

洪武年朱元璋设下“开中制”,这一政策催生了山西、陕西商人的崛起,逐渐成了晋商、陕商这样的大规模商帮。

而江南这边依靠便捷的水路和漕运,开始发展丝绸、布等產业的手工业集群。

虽然浙商此时还不如晋商、陕商那样壮大,但也已经有了帮会的规模雏形。

曹瑛本是广东人,因倭寇常年犯边,举家迁徙到杭州府,靠著过人的眼光在洪武年后期开始做丝绸生意。

经过几年发展,走了大运,赚的盆满钵满,在浙商圈子里已是颇有名气。

商人本就逐利,做生意赚钱是再正常不过的事。

朱元璋在开国之初,为了鼓励农业生產,防止商人做大,定下“士农工商”政策制度。

其中包括限制穿著和职业世袭,这些都是为了维护大明的农业基础地位,其中商人不能穿绸缎,只能穿绢布,以及商人后代不得参与科举考试等等。

按理来说商人即便赚取大量钱財,社会地位也是最为轻贱的,不可能有为祸乡里的机会。

但明朝却存在著另一种名为“捐纳”的制度,即通过金钱购买一些不怎么重要的地方官职或虚衔,比如员外郎。

浙商曹瑛便是向杭州府捐了一笔银子,买了个员外郎的身份,一下子从轻贱的商人变成了半官半商。

虽然员外只是虚衔,但到底是有官府赐名,加之家產巨万,且通过向官府“捐纳”与地方知府关係密切,在地方上便成了无人敢轻易招惹的对象。

即便是祖上曾三代为官的於家,在杭州府也跟曹家掰不了手腕。

毕竟曹家三代为官已经是过去式,而曹家的员外身份却是实打实的。

虽然于谦的祖父於文明曾在洪武年间任工部主事。

但洪武朝到永乐朝中间发生了太多事,新朝新气象,洪武朝的官员多数在朱棣上位时期被清退,且於家的仕途之路在于谦父亲於彦昭这里断了,在常人看来,於家难有復起之时。

事实上,明朝初期的捐纳制度还只能算是开胃菜,到了明朝中后期,党派斗爭严重,朝廷腐败,甚至就连朝官都能以金钱售卖。

曹世璘是曹瑛的独子,自小极其宠溺,长大后性格娇纵,时常做些欺男霸女之事,事后也总是曹瑛出面给他擦屁股。

今日只是恰巧被于谦撞到了,两人一时间僵持不下。

於琛本是看到于谦已经出面制止暴行,便不打算过多参与。

可这一打听之下,于谦还真未必能拿得住那曹世璘,对方从始至终也都是一副有恃无恐的样子。

在于谦第二次衝上去的时候,於琛已经弄明白了曹世璘的来头,眼看再打下去那老者性命堪忧,便不能继续坐视不管了。

“住手!”

於琛大喝一声,从人群中走了出来,所有人的目光向他看去,就连那些动手施暴的家僕也停下了动作。

於琛来到于谦身边,关切的看了看他周身,见他只是擦破了点皮,並无大碍,鬆了口气。

曹世璘眼看於琛气度不凡,敢站出来平事,一时间拿捏不准,面色阴鬱的开口问道:

“你是何人?为何要多管閒事?”

於琛眼神轻蔑:“你不用管我是谁,只用记住不是你惹得起的,我现在给你个机会,给他们磕头赔礼道歉,留下汤药费误工费,我便饶你这一次。”

曹世璘听的大怒!

哪里来的不知死活的臭小子,整个钱塘县谁敢这么跟他说话?!

他面色铁青,但还算是有几分脑子,於琛表现的比他还要有恃无恐,摸不清於琛的身份,暂且不与他正面硬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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