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章 淞口的圩日(1/2)
1997年2月3號,农历廿六。
淞口镇默认的“圩日(赶集)”设置在农历的二、八尾,但到了年关,也就没了原先的讲究。
毕竟,谁家都希望赶在过年前,將自己的农货赶快销乾净,过个好年。
淞口镇的圩日点,都是设置在柴圩坪。
这个临河的集市人流比平常的“圩日”更显稠密。
叫卖声、討价还价声、熟人相遇的寒暄声,混杂著空气中炸肉丸和肉丸汤的香气,织就了一幅充满烟火气的客家圩镇景象。
叶兴將二八大槓停好,左手牵著活蹦乱跳、眼睛不够用的叶延明,右手边跟著安静许多的叶晓晓。
上一次来街上,是为了把生母弄进去,没时间閒逛,
所以,这是他重生回来后,第一次带著弟弟妹妹正式“逛街”。
“哥,这是什么?”叶延明指著街角一个担子,兴奋地跳脚。
“画人。”
叶兴看到画人也觉得好奇,后世,这种隨处可见的街头小吃,竟然进入淞口街了。
印象里,圩日的淞口大多是卖炸油滋,骑炉饼,炸司烧,大烧卖之类的客家美食。
鲜少见到有这种在后世隨处可见的街头小吃。
“师傅,多少钱一个?”
“1块钱。”
“延明,你要什么的,叫老板画。”
“我要孙悟空。”叶延明听到,大声道。
“好嘞。”
有时候,叶兴觉得这些老师傅,真是活的不是时候。
手里那一勺温,如同沾染金箔的毛笔,再一方之处,一笔到底地画出栩栩如生的二维人物。
你就说按他们的画画天赋,生在未来,隨便就是一个美术高材生。
很快,一个孙悟空就生成了。
但这个孙悟空和叶延明要的孙悟空不是一个人,
虽然武器都是一根棍子,但一个是齐天大圣,一个超级赛亚人。
叶延明接过齐天大圣的时候,有些些的失落,但咬了一口如意金箍棒后,他就立刻变脸:“好甜,好吃。”
“晓晓,你要什么样的,跟师傅说。”叶兴问道。
“哥,我不要。”叶晓晓摇了摇头。
但喉结的滚动,还是出卖了她。
“师傅,来个美少女战士。”
“(⊙o⊙)啥?”
“不好意思,来个凤凰吧。”
“好勒。”
叶晓晓拉住叶兴的衣角:“哥,不要浪费钱。”
“没事,哪有弟弟有,妹妹没有的。
师傅,画好看一点。”说著,叶兴就掏出蔡小燕给的散钱。
很快,同样一只宛如艺术品的凤凰就画好了。
相对於还不懂事的叶延明而言,叶晓晓吃的很斯文,也吃的很慢,甚至,她不知道从哪里下口。
有了这个新奇的人在手,叶延明眼里不再有其他的客家美食,因为他都吃过了。
倒是叶兴,买了一串淞口锤丸,还想买些其他。
无他,这种地道的淞口街味道,他已经很久很久没有尝过了。
原本,叶兴还想著继续吃吃逛逛。
但来到新华书店门口时,计划被叶延明打断。
“哥,老师说要买铅笔。”
叶晓晓拍了一下弟弟的脑袋:“叶延明,你不是还有支新的吗?”
“没...没有了,昨天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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