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章 法外狂徒杨三財(1/2)
奴僕是奴隶吗?
是也不是。
奴是奴隶,是没有自由身的,就和家里养的牲口差不多。
但仆可不是,仆是僱佣制的,要和主家签有时间限制的合同的。
仆放在后世,相当於长期僱佣的打工人。
不想干了直接走了就是。
杨三財能做奴僕生意,是因为他钻了大明律法的空子。
再加上他背后的人在朝堂势力滔天,以及他检校的特殊身份,故而才能让这个牙行,越做越红火,乃至於一家独大。
杨三財的牙行,早就不是前朝蒙元治下的那种牙行了。
而朱元璋,禁止的其实就是暴元治下的奴僕买卖。
在这样的背景下,从杨三財这里卖出去的奴僕,严格来说不是奴隶。
因为这些奴僕,也有自己的生命权。
刚刚杨三財郑重其事地给朱先安讲了《大明律》中的规定。
很简单,“杀人者死!”
若是权贵杀人,朱元璋可能会暂时忍住。
毕竟自有皇帝这个职位以来,权贵一直具有法律上的豁免特权。
朱元璋不是圣人,朱先安也没想著,朱元璋会是公正无私的圣人。
这种理想中的人设,在后世,乃至於整个人类歷史上,都找不到,一个都找不到。
权贵能免去死罪,但他朱先安,现在还没这个资格。
而了解洪武朝歷史的朱先安知道,等到权贵阶层中,任意杀害奴僕的现象逐渐减少,朱元璋肯定会放开奴僕买卖的。
这是人类社会生產力发展到现阶段的必然结果,以及人类人性底层劣根性在现实世界的真实体现。
在现阶段下,奴僕制度是无法禁止的。
这种浩浩荡荡的大势,不是一个人,或者几个人能阻挡的。
只有发展生產力,才能儘可能地將奴僕制度消灭掉。
而在后世长大的朱先安,清楚地知道,在他可预见的未来,奴僕制度是无法彻底根除的。
因为总会有好吃懒做者,主动“阉割”自己,去给权贵当狗。
而基於现在特殊的奴僕买卖制度,杨三財给朱先安提供了诸多避免麻烦的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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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如,和实际买来的奴僕在明面上签订僱佣契约、给奴僕办理黄册、在称呼上,儘量避免主人这样的称呼,而是以主家、东家、老爷等称呼代替......
林林总总,朱先安全给记脑子里了。
朱先安想著这些有的没的,脑中思绪突然飘到色目人身上去了。
他想起后世看过的一些资料,很是有戏剧性。
当今圣上规定,“色目著猪皮,不许乘骑。若行中径,许平民打死勿论。”
这规矩,朱先安想想都替色目人感到羞耻。
当然,现在朱先安知道了,这条律法肯定是谣言。
因为他昨日和李巡检吹牛聊天时,李巡检还说呢,圣上对色目、蒙古人是很有优待的。
对此优待不满者,不论文臣还是武將,乃至於普通汉人百姓,比比皆是。
去年十月才布告天下的《北伐檄文》中,可是明明白白地写著:
“蒙古、色目,虽非华夏族类,然同生天地之间,有能知礼义、愿为臣民者,与中夏之人抚养无异。”等字眼。
当然,以朱先安的眼光看,当今圣上对待色目人还是挺狠的。
虽然不是肉体消灭,但绝对算是精神灭族。
但是,据朱先安所知,后世色目人可是对当今圣上感恩戴德的。
甚至在1946年的时候,有个叫白寿彝的所谓史学界大师,將朱元璋考证为色目人。
嗯...
朱先安一想起这个,就忍不住想笑。
这难道就是色目人老乡见老乡,背后捅三刀的羈绊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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