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7章 喝酒误事(2/2)
“你將酒喝完了,我喝啥?”
“陈叔,你喝得不少了。”万以清想站起来,可脑袋开始晕,像塞了一样,“陈叔,喝我说说婶子的事吧,我想听,我发誓我不会再写,也不会告诉別人。”
万以清喝了酒,脑袋开始迷糊,可她记得王婶说的深情,她想知道什么样的深情可以让人终身不娶。她的感情经歷非常单纯,年少时因为路上见到了丁应时一面,就此埋入心中。丁应时回来任教后,他们第二次见面丁应时就主动和她说了话,第十天他们就结婚了。
陈淑云喝了这么多年酒,自然也看出万以清也喝多了,既然是两个喝醉的人,说的话隔天就不记得了。自己也很多年没有可诉说的对象了。
“她啊,外面看上去很柔弱,第一次锄地,一个上午巴掌大的地方都没有开垦完,还把手磨出了很多血泡。”陈淑云说起可人,两个眼睛顿时柔和了下来,散发出眷恋的光。
“我就拿了一副手套给她,我以为她下午不会再去,毕竟那时候下乡的知青很少,生產队对待知青很是客气,並没有强硬要求他们一定要干多少活。谁知道中午吃了饭她就直接去锄地,说要將上午落后的地追上来。谁也没想到那个柔弱的外表藏著这么一颗强大的內心。即便给了手套,到了晚上血泡磨破了,手套粘在皮肉上,撕下来很是疼。她双眼含著眼泪,愣是一声没吭。”
陈淑云讲的时候,脑海中浮现出当初的情节,用水轻轻润湿手套,一点点撕下来的过程就像在眼前重演了一遍,那个倔强的小姑娘似乎就在眼前,自己触手可及。抬眸,晶莹的泪珠滚过脸颊,咧开笑意的嘴角始终没有落下。就像后来难產疼的脸色白如纸、下身血流如注的她仍然不停用力希望孩子平安降生。破碎又坚强的如罌粟般让人著迷。
“她聪明,读的书很多,很有文化,什么字都会写,但她从不会看不起不识字的人,队里那时候没有老师,孩子们要走十几公里到別的队去读书,很多时候大人没有时间送,导致读书的孩子並不多。她知道后,主动提出建立小学,招收一批可以教学的人做老师,教孩子读书。这就是咱们这小学的由来。她是真的用心在这个地方扎根。”
陈淑云讲得入神,万以清也听得入神,这样一位奇女子是人都会喜欢吧!
“她很喜欢读书,从我认识她起,每天早上她都会早起在上工前读书练字,她的字很好看,方方正正的,一个字一个字十分分明,我不懂,但是看著就是很好看。”
万以清傻笑起来,“陈叔,你是情人眼里出西施吧!婶子做什么你都觉得好,不过听你说婶子確实是一名奇女子。”原来只有这样优秀的姑娘才配得到男人终生不娶的深情,而自己不过是跳樑小丑。怪不得丁应时看不起自己。
在陈淑云看来万以清的傻笑好像要碎掉了,看著竟然有些於心不忍,於是他將心中的话衝口而出,“你和可人一样,都是让人容易爱上的姑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