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342章 欺孤占田(二)(2/2)
“你胡说。”
少女的泪水浸湿了整张苍白的小脸,跪地哭诉道:“大人明鑑,民女自幼丧母,是爹爹一手拉扯长大,前几日爹爹误食毒草离世...“她的声音哽咽了一下,“大伯一家前来帮忙料理后事,民女原本感激不尽。“
少女颤抖著从怀中掏出一个褪色的布娃娃,哽咽道:“直到看见大伯家侄儿手里拿著这个...这是我六岁时爹爹亲手做的...这才发现不仅银子不见了,连娘亲留下的银簪、爹爹的菸袋都不翼而飞...“
公堂外一片譁然。
刘大川见形势不妙,立即挺直腰板,摆出一副义正言辞的模样:“女子不得继承田產,这是祖宗定下的规矩!刘家的田地自然该由我这个长兄继承。“他指著跪在地上的刘小草,理直气壮道:“这丫头迟早要嫁人,难道要把我们刘家的地和银子都带到外姓人家去不成?“
这番话说得堂外围观的百姓议论纷纷,几个蓄著鬍鬚的老者不住点头:“確实如此,女儿终究是外人。“
“田產带出去就是別人家的了。“
但也有不少妇人愤愤不平:“人家爹就这么一个闺女,留给亲闺女有什么错?“
“你们没听明白吗?这大伯不仅要霸占田產,还要把侄女卖给鰥夫!“一个挎著菜篮的妇人尖声道,“有本事让你自家闺女去嫁啊!“
“就是!好歹给人家姑娘留些嫁妆银!“几个年轻媳妇也跟著帮腔。
大家你一言我一语,原本点头的几人听后,也立马鄙夷的看著堂上的刘大川周氏两人。
《大齐律法.户婚律》明文规定:“诸身丧户绝者,所有部曲、客女、奴婢、店宅、资財,並令近亲转易货卖,將营葬事及量营功德之外,余財並与女,虽亲戚,不得輒用“。
也就是说:凡是家主去世且没有男性继承人(户绝)的家庭,其所拥有的部曲(私兵)、客女(女僕)、奴婢、店铺、宅院、金银財物等,一律交由近亲变卖,在筹措丧葬费用和適当规模的超度法事后,剩余財產全部给予女儿,否认同宗族人对户绝財產的覬覦。
法律明文规定,女性是有继承权的,可在现实执行中非常困难,尤其是会出现家族变相侵占,而且大多数的老百姓也非常认同女子不应该带走財產。
不过今日宋致远就要在黑水县颁布一条铁令,他冷眼看著公堂上周氏刘大伯俩人,惊堂木猛地一拍,大声喝道:“《大齐律法》有言:家中无男丁,在室女,未嫁女儿继承全部財產。
已嫁女:可获得三分之一。
归宗女:离婚/丧夫回娘家者视同在室女。
刘小草还是在室女,那么她理应获得在室女该有的权利,获得全部財產。”说罢他指向两人斥责道:“刘大川,你身为刘大山的哥哥,却做出霸占侄女田產、入室偷盗钱財、纵容其妻殴打侄女、甚至还要把侄女嫁给鰈夫种种恶行,罄竹难书,你这种不忠、不仁、不义之人,枉为人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