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43章 誹谤罪的量刑,到底有多恐怖?(2/2)
“根据我国《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规定,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誹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那么问题来了,什么叫『情节严重』?”
他自问自答。
“根据最高法的司法解释,同一誹谤信息实际被点击、瀏览次数达到五千次以上,或者被转发次数达到五百次以上的,就应当认定为『情节严重』。”
直播间里,一片倒吸凉气的声音。
五千次瀏览?五百次转发?
这个標准,在如今这个网际网路时代,也太容易达到了。
“大家可以算一算,许倩倩女士的帖子,瀏览量有多少?转发量有多少?”
“我帮大家统计了一下。”林默贴心地给出了答案,“截止到今天上午十点,全网相关话题的总瀏览量,保守估计,超过了十亿次。”
“转发,破千万。”
他顿了顿,给了所有人一个消化的时间。
“所以,『情节严重』,是板上钉钉的。”
“但是……”林默拖长了声音,“司法解释里,还有一句话。”
“『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也构成誹谤罪。”
“什么叫『严重危害社会秩序』?比如,引发群体性事件,或者,引发网络暴力,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许倩倩女士的行为,煽动全网对陆衡同学进行人肉搜索、暴力攻击,导致清北大学的声誉严重受损,在警方介入后,依然散布不实言论,攻击执法机关,造成了极其恶劣的社会影响。”
“所以,她不仅是『情节严重』。”
林默的手指,在桌子上重重一点。
“她是『情节特別严重,影响特別恶劣』!”
“对於这种情况,量刑……”
他没有说下去。
但那未尽之言,带来的恐惧,比任何確切的数字都更加惊人。
“三……三年以上?”
“这已经不是普通的誹谤罪了,这是奔著寻衅滋事去的!”
“天哪,我之前还帮她说话,我不会也……”
“兄弟们,我先去把我微博刪了!”
直播间彻底乱了。
恐慌如同瘟疫,瞬间传染给了每一个曾经参与过这场“狂欢”的人。
林默看著屏幕上那些惊慌失措的弹幕,知道自己的目的达到了。
这场审判,审的从来不是许倩倩一个人。
而是每一个,躲在屏幕后面,以为自己可以肆意挥舞道德大棒的键盘侠。
他站起身,走到落地窗前,背对著镜头。
“404律师事务所,代表当事人陆衡,正式向司法机关对许倩倩,提起刑事自诉。”
“我们不接受和解,不接受调解。”
“我们只有一个诉求。”
他转过身,对著镜头,一字一句。
“依法,从重,严惩。”
话音落下,整个直播间,鸦雀无声。
陆衡看著林默的背影,看著屏幕上滚动的支持与道歉,一直紧绷的身体,终於彻底鬆弛了下来。
他贏了。
不只是法律上的胜利。
更是堂堂正正的,在曾经审判他的千万人面前,贏回了清白和尊严。
周敘白推了推眼镜,轻声说了一句:“杀鸡儆猴。”
陈麦在一旁,心悦诚服地点了点头。
直播的热度,在此刻达到了顶峰。在线人数,突破了恐怖的一千万。
林默重新坐回桌前。
“好了,关於誹谤罪的普法,今天就到这里。”
他端起那杯已经凉了的咖啡,喝了一口。
“接下来,我们聊点轻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