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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1章 遇刺,军改,奉詔造反(近一万字大章)(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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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1章 遇刺,军改,奉詔造反(近一万字大章)

从无忧洞里出来的时候,外边正在下著朦朦朧朧的细雨,离开了无忧洞那种闭塞的环境,整个世界的空气似乎都为之一轻,仿佛能呼吸到这种自由的空气也是一种幸福一样。

“哥,打著点伞吧。”王小虎递过来一把纸伞,好奇地看了一眼他身后的林懂。

“我哥就是为了见您才来这鬼地方的?”

林憧闻言连忙欠身朝著他行礼。

王小虎:“好好做吧,家兄看上了你,是你天大的造化,过去的日子都过去了,以后莫要再回这鬼地方了。”

“二公子说得是。”林憧笑著道。

“走吧。”王小仙撑起了伞,带著他们往自己家里走去。

“那无忧洞里的弟兄们,这一次可以跟你一样,过往的一切全部都既往不咎,眼下是大灾之年,莫要生事,朝廷也需要你们临时来维持一下治安,最近这段时间顺天门外的灾民之中,丟失了许多的小姑娘,是你们干的么?”

林憧连连摇头。

“是也好,不是也好,能帮忙维持治安,叫这种事以后不要再发生么?”

林憧:“没问题,应该是鬼活楼那些人干的,我去和他们谈。”

“嗯,走吧,先回我家,见见你的袍泽们吧,这件事暂时还是要儘量保密的,因为朝野上下一定会反对,趁著他们开始反对之前,我们要儘可能的將事情给做起来,秦三爷,还有你也是,告诉你手下的那些游侠儿,从现在开始,你们就是为官家做事的,天大地大,官家最大,切记,切记。”

王小仙所找的基层士兵代表当然不会只是他们两个,那是肯定要找一大堆的。

“官人放心,咱们都明白的。”

重建场院,这件事的敏感在大宋的官场上是不言而喻的,王小仙甚至都不敢將此事跟王安石去说,不出意外的话,满朝文武,不对,主要是满朝的文,都一定会竭力的反对这种如此激进的改革方式。

莫说五代了,宋初的时候巡检的士兵都敢堂而皇之的敲开宰相家的大门去跟宰相去勒索钱財,

哪个文官还愿意过这样的日子?

赵这个官家,毕竟是刚登基。

大宋的制度是万事决於君前,因此君权极大,但同时大宋的君权也必须依靠臣僚体系,尤其是內阁来运行,其实相权也是极大。

因此在大宋搞变法,赵的手里必须得要拥有一支脱离於官僚体系之外的强横力量。

不需要多,只要一点点就足以左右大局,但就是这一点点,没有是真不行。

因为这无忧洞的位置离王小仙暂时住的李舜举的宅子不远,他们这一行一共四个人,也没有马车,便索性腿著回家。

眼瞅著就快要到家了,却是突然听到一声清脆响亮的大喝:“王小仙!”

王小仙回头一愣,却见一讽爽英姿的女子,正手持一桿丈八大枪,居然就在他家附近堵著他。

“你是曹诗诗?”

“狗贼,受死吧!”

说著,这女子大枪一抖,那长枪便宛如一条游龙一般,带著鸣鸣作响的风声朝他刺了过来,一剎那,王小仙好像自己真的要死了一般。

【这娘们的武艺居然这么厉害?】

王小仙这一刻的唯一感觉居然是这个。

毕竟这种丈八长枪,一般人光是想要拿起来,拿稳,都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就这曹诗诗抖出来的这个枪,王小仙觉得这一手在现代社会的话说不得能得个女子组武术冠军之类的。

【这么死,算是为国而死吧?】

这是他的第二个想法。

却听得耳边突然传来了“哼”的一声,却是林憧突然上前一步挡在了王小仙的身前,抬起脚来一端,刚刚好端在这大枪的枪桿上,便將这一桿大枪给端歪到了一边。

而后他竟是和秦三爷同时出手,嗖嗖,每人都甩出一把飞鏢,啪啪两下十分精准无误地便打在了曹诗诗的身上。

冷知识:宋朝时確实是极其流行所谓的江湖好手的,市面上也真有真正的高手,不过这些市井之中几乎是所有人公认的最好用的武器就只有一个,那就是飞鏢。

那曹诗诗被飞鏢打中,发出一声有些娇嬋地闷哼,手中大枪也拿得不稳了,趁机被林憧一把拿在手里一拽,既给缴了械了,秦三见状也是上前,一招扫堂腿十分轻鬆的就选倒了她。

“別杀她!”王小仙连忙呼喊道。

秦三本来也没施重手,只是上前將人摁在了地上,仔细地看了曹诗诗的模样之后整个人也是情不自禁地一呆:世上竟还有如此美丽的女子?

“狗贼!技不如人,你杀了我吧,给我一个痛快,休要辱我。”

王小仙四处看了看,见好像確实是没有其他的杀手了,真就是只有这女人一个人来,一时间也是哭笑不得。

这么看来,这事儿肯定就不是出自曹家的报復了,真要是曹家动手,不可能这么儿戏。

不过该说不说,如果不是恰巧这林憧和秦三跟在他的身边,这女人刚刚还真就有可能成功了。

【哎~,好可惜】

“你是怎么知道我住在这的?”

“哼!多说无益,你动手杀我吧。”

“我杀你干什么?哎~,你走吧,老秦,放了她吧,对了你的这个伤—还好么?要不要跟我回家,让小乙帮你包扎一下,或是处理一下伤口?你们俩这个飞鏢上面没有带毒吧。”

“额—.”

秦三和林懂互相对视了一眼,眼神中似乎都带著一点暖味的神色,也不知是不是误会了什么,

却也同时都连连摇头,表示鏢上確实是没毒。

“你们不要误会,我放她走,是因为她是仁宗皇帝的外孙女,当今官家的表妹,你们也知道,

仁宗皇帝的骨血极少,而且死一个就少一个,总不能弄死她吧。”

这理由其实就有点站不稳脚了,这是当今官家的表妹,不杀,这是可以理解的,但是把人抓起来送开封府,亦或者是等著曹家来赎人,这些总是可以的,万万没有直接放了的道理。

两人又对视了一眼,却是愈发的觉得这事儿有些暖味了。

而且客观来说,这个曹诗诗长得也確实是真的好看,到底是公主生的,姿色在北宋这样的时代绝对是天菜中的天菜,怎么看,这都怎么都像是怜香惜玉啊。

当然,实际上的理由当然是巴不得这女人来弄死自己呢,无论怎么看,这都是算是为国而死了,对他来说,这种死法虽说质量上肯定不如变法成功之后像商鞅那样死来得好,但这不好在占个快,占个省事儿么。

他现在虽然不会故意去急著作死,但要是有顺手能死,还是为国而死的事情他也不介意顺手死一下。

“你,你放我走?”

“走吧走吧,我还能跟你一个小姑娘一般见识?下次不要再这么冒冒失失的了。”

要杀我你多带点人么。

曹诗诗闻言一呆,咬了咬牙,怒哼一声:“別以为我会感激你,你別后悔。”

你可千方別感激我,

“你这个样子能走么?要不要让小乙给你包扎伤口?”

“哼,你,你別,你,哼,杀父之仇,不共戴天,你给我等著,我会再来取你性命的。”

说著,这女人便捂著还在不停流血的伤口就这么走了。

小丫头也是真挺倔强的,北宋时期的飞鏢,都是差不多有三四寸,又大又长的,林憧和秦三都是正儿八经的市井老游侠了,甩的时候还那么猛,也没有留情面打得都是要害的位置。

她这么个娇滴滴的小姑娘挨了足足两发大又长的傢伙,居然还真能一边流血一边坚持到去了附近的医馆。

“你这人,倒是怜香惜玉,人家都要杀你了,你就这么轻飘飘地放过了她,你,你就不怕她下次真弄死你啊,听说太皇太后赐婚,你和这位曹家的千金还差一点喜结连理呢,你该不是还有什么不该有的想法吧,你可是活活烧死了人家的爹啊。”

王小仙回头,就见王娟正从他们家出来,身穿一身玄色衣裳,头上还戴个白,虽然是丧期未过,却也换上了女儿家的装扮,在脸上施了淡淡的妆。

倒是也挺好看的。

不过实话实说,和人家曹诗诗相比也確实是相形见出。

“你来了啊,你爹和你哥呢?来了没?”

“你—你—咱们都半年多没有见了,你就没什么想跟我说的么?”

“我说了啊,我不是问你爹和你哥来没来了么?”

“你—你你你,你就没发现我这半年有什么不一样的地方么?”

王小仙一愣,而后上上下下打量了一番:“似乎是———-胖了一点?”

“我穿了女装啊!而且还是裙子,还带了啊!。”

“误?你以前没穿过女装么?”

“我没在你面前穿过啊!”

“是么?”

王小仙认真回忆了一下,却是也忘了他到底看没看过过她穿女装了。

不重要。

“你爹和你大哥来了么?”

“我不理你了,哼!”

说完,这王娟生气的一扭头,居然就这么走了。

弄得王小仙也是一脑门子的雾水。

【这人来找我是来干啥来的?】

耸了耸肩,他现在也挺忙的,也没功夫哄她,便进屋去忙正事去了。

屋里,加上秦三和林憧,二十八位王小仙亲自挑选的各个最能代表士兵的底层代表,大部分都不是將门出身,就算是的,也是像秦三一样早就是旁支了,这辈子都混不上指挥使的。

这其实也是宋军禁军中很大的一个问题,也就是基层兵卒很难有机会升得上去。

如果是西军,或者边军倒是还能好一点,最典型的,狄青的出身就不高么,毕竟要打仗,勇猛有才华的人总还是有几分机会的,

东京这边,所谓的全天下最精锐的驻京禁军,没个好爹,这辈子想混个都虞侯都几乎是不太可能的事情。

中层及以上的军官就全都是將门了,然而这些將门子弟又大多都和皇室联姻,谁能升职加薪取决於谁能娶到和官家关係更近,更被太后,太皇太后所喜欢的公主,或是谁家的姐姐妹妹能够嫁给什么比较近支的皇亲。

因此在將门之中,风流调,琴棋书画,吟诗作对,这些技能都远比如何打仗来得更重要。

就比如苏軾的铁哥们,蜀国公主的駙马王选,这是宋初沙陀名將王全斌的后人,就是那个七十二天灭蜀,硬顶著號称天下第一天险的剑门关,十来天就给踏平,但因为行事过於残忍弒杀,把川蜀之地杀得沸反盈天,造反造了两代人的狠人。

结果这后人现在却已经只知道吟风弄月,是苏軾的铁桿头號粉丝,也是大宋一朝有名的书法家,画家了。

整个驻京禁军,中层以上,几乎全是这种玩意,名义上是军官,但实际上一年到头来也不见得会去军营一次,宋初时可以决定赵匡胤生死的殿前都虞侯,现在已经沦为了权贵子弟彰显身份的荣誉职称了。

但其实实权是半点也没少的,就是在不断的发展中,这些职位上的人越来越不管事儿了,而且实话实说就算是管事儿,也没人听。

兵不知將將不知兵么,朝廷是鼓励这些中级军官和下边的將土之间不熟,甚至压根就不认识的。

基层军官也大多都是比如秦三这种,其实也是將门,只是亲戚关係比较远了的这种人,说白了就是也是生出来的而不是打出来的。

当然了,你要是手艺好,比如木匠,蔑匠活儿之类的做得好,那也还是有升职的机会的,毕竟这些禁军都得给上边的指挥使之类的干私活儿来赚钱么。

荒年饿不死手艺人,有一门手艺,在军队里也更好混许多。

也正是因为如此,王小仙他其实不是不想找一些职位高一些的禁军將领来共商大事。

问题是级別稍微高一些的,底下的这些禁军兵卒就完全不认识了呀。

那这种人又凭什么来代表大家呢?

自然也就只能让这些人捡这个狗屎运了。

这些人本来也是王小仙在这半个月里一个一个的去挨个说服的,都是些和林憧秦三都差不多的市井之人,一见王小仙进屋,齐齐地站起身来与他见礼“都坐吧,都坐吧,这两位分別是秦三和林憧,也都是从禁军中出来的,都认识吧?至少听说过名號吧,我就不给你们再介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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