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1章 分田(二)(2/2)
吴志杰顿了顿,似乎想让吴文辉和吴天成消化一下先前的讯息,这才继续说道:“而依据三等功勋,士兵们可额外再授予军功田。一等军功者授予熟田二十亩;二等军功授予熟田十亩,三等军功授予熟田五亩。
授予的军功田可以世袭,但禁止交易、抵押,但若是拥田士兵遇上困难,可將军功田质押或者售卖给我吴家。
但是,军功田將与军事义务绑定,继承军功田者必须参军,否则將被逐年收回,直至全部吴家手中;而若是战时逃亡者,將剥夺全部军功田,再按军法论处;而在拥有军功田的士兵退役时,可选择让子孙参军继承,或是选择低价將军功田卖回给吴家,换取银两。
此外,可再依据为我吴家参军服役的年限,再额外获得基础田,每两年份发一次,后续翻倍。也就是说服役两年者可再获得四亩田,四年者八亩,六年者十六亩,十年及以上者三十二亩。这些田皆为基础田,子孙后代可自由继承,无须再负担军事义务。”
简单来说,吴志杰这番分田策略只分为两种,一是只要当兵就给发二十亩的基础田,这些田与正常获得的田一样,可自由处置,不过若是选择服役年限最短也得是两年。
第二种就是军功田,依据三级军功额外授予。相较於基础田,军功田实际的主权还是在吴家手上,士兵们拥有的只是使用权、收益权、以及有限的继承权。
而所依据的这三级军功中,第三等是最容易达成的,只要在战爭中不当逃兵,基本上所有参与了正面作战的士兵都可获得,也就是说打一场战就能获得五亩熟田,不过这就对参与的战爭有要求了,得是较为重要的战爭才能授予战功,不然多来几次小型战爭吴志杰手上就没田可以分出去了。
第二等战功则难一点,需要是参与夺城的先锋队伍的成员才能获得,不过这里的夺城倒是与古代战爭不一样。如今已是火枪大炮的时代,就算攻城也往往是先用火炮轰开缺口,再派先锋部队入城维持战线,而这些先锋部队若是顺利达成任务也就能被授予二等功勋。
而第一等的功勋中,火枪方队的首排听著是最简单最容易的,但这其中的风险也是最大的。站在五十米內用火枪对射,基本上和敢死队没什么区別了。
而且,真要坚持到这个距离,往往对方已经开火了,所以说还得先经受一轮敌方火力的打击。吴志杰觉得,这些人值得一等功勋。
吴志杰的这一番话,吴天成倒是囫圇听懂了大半。虽然关於军功田的部分,还有些细节他不太理解,但是,在他看来,吴家原本给这些士兵开出的薪水在这南洋地区就已经不算低了,眼下一人再分个二十亩田,那他们还能有什么不满意的?
因此,他直接拍手叫好道:“好!好!当兵的血汗自然不能白流,合该多分点田。”
吴文辉倒是一时间没有开口,而是凝神沉思,细细思索著这其中的细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