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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5章 另一种人生(6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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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建社会数千年来,一直是『士农工商』的社会格局。

士居首位,商人则为末流。

歷朝歷代统治者实行的『重农抑商』犹如紧箍咒一般,死死限制著商人们。

纵然商人们通过经营,坐拥万贯家財,社会地位连穷得吃了上顿没下顿的贫农都不如。

反观是士,也就是读书人,社会地位不是一般的高。

有钱的商人在没钱的读书人面前啥也不是。

万般皆下品惟有读书高,从来就不是一句空话。

读书意味著能做官,科举入仕当了官,便是人上人。

官府审案有个专用名词叫『遇贼生金』。

看字面就不难看出,这词的意思是遇到贼人就能发財。

可能很多人会疑惑,贼不是偷钱的吗?怎么遇到贼人还会发財?

所谓的『遇贼生金』,其实是官场的一种潜规则。

假如某个地方出了盗匪贼子,负责办案的官员不是先派人出去抓捕,而是第一时间將所在地区的有钱人家都给查一遍。

看谁家有钱,就说这家窝藏贼犯,与土匪有勾连,然后不由分说去抓人。

如果这家的主人有眼色,第一时间送上大笔钱財去孝敬,就能很快被放出来。

反之,要是这家的人不识趣,不懂得眉眼高低,等待他的就是各种恐怖的刑罚,等到遭不住了,还是得乖乖送钱来。

即便是再有钱的商人,经过这么几次折腾,也会很快返贫。

这就是封建社会制度之下,商人的真实处境,富而不贵,社会地位极低,最后只能沦为官老爷的提款机。

有道是三年清知府,十万雪银。

很多贪官的十万雪银,绝大部分都是通过这种方式得来的。

贪污只占一小部分,敲诈勒索、威逼利诱,巧立罪名,逼迫交钱才是真正的收入大头。

当然,这些当官的,之所以敢肆无忌惮对当地的富户下手,最根本的原因是这户人家没有人科举入仕。

若是家里有人读书,哪怕只有一个举人,官府的人也不敢这般肆无忌惮。

正因如此,很多商人发跡之后,才会不惜一切培养家里的人科举入仕,也好保护自家財富不被贪官污吏搜刮殆尽。

然而,很多朝代为了防止官商勾结,动摇国本,严禁商人的子孙参加科举考试。

其实,对商人管束最严格的就是明朝。

朱元璋痛恨商人不事生產,却掠夺走了社会大量的財富,不仅不许商人的子孙科举入仕,还將商人打入贱籍。

明朝户籍制度严格,將人分为良籍和贱籍,商人属於贱籍,与戏子、娼妓等同。

万万没想到,与大明毗邻的大虞,居然不歧视商人,更不限制商人子女考公做官。

虽说大虞有奇葩的种姓制度,但汉人属於天子第一等。

此外,大虞的经商环境也是好得出奇,女帝完成了土地改革,按照种姓制度不同划分土地,產权收归国有,严禁买卖交易。

每个人都拥有属於自己的一份地,在这里生活的人不仅有很强的幸福感,还有极高的购买力。

若是能成为大虞的公民,不仅没有各方面的限制,还能成为高种姓。

从最低贱的商人,一跃之间成为无数低种姓羡慕的高种姓人上人。

这样的诱惑,换做任何一个商人都招架不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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