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3章 微笑.jpg(臥槽,我报一千万啊,他怎么当成一个亿的?)(2/2)
而就在他看到具体內容时,却再一次感到无语。
合同的条件很简单:
周淮拿到手一亿元,节目在辰国那边可以拍一年,最多可以拍25集。
《歌手(辰国版)》所有成片完全归属星瀚,节目的运作、收益和周淮都再不相干。
老实说,此时周淮的无语,完全不是针对条件本身。
而是—
你这也写得太简单了吧!
但也正是这一点一“清晰、简单的条款”,显示出星瀚对自己法务实力的绝对自信。
他们绝对坚信,签下合同的另一方,完全没有能力在他们面前钻空子。
“不了,不用找律师。”
心中的念头一闪即逝,周淮却是摇了摇头,將手中合同放下:“实话实说,你们开出的价格確实挺有诚意的。
“但我这边,也有几个条件需要加上去。”
在听到周淮表示有条件时,陈康的眉头便是微不可察地一皱。
他之前也和许多人签过类似的合同,其中也有不少拎不清自己是谁的案例:
有贪心不足蛇吞象,拿了版权费后还想要节自收益分成的。
也有一心想要干涉节自製作,甚至要求当节目总导演的。
不过,陈康毕竟也已经是老江湖了。
儘管心中生出恶感,但他还是打算先听听周淮的条件。
“您请说。”
他伸出右手上抬一下,示意周淮说出自己的条件。
对此,周淮也不客套,將早已准备好的条件直接讲明:“其一,你们要在人员表主创的位置,註明节目策划:周淮”,或者节目创意”也行。
“其二,我需要你们配合我在霓虹,对此事进行宣传,范围在霓虹本土就行。”
周淮每说完一个要求,陈康便点点头。
他倒也觉得这两个要求算是合理,心中有所预感一面前的年轻人,马上就要提出那个不合理的“第三要求”了。
就在他心中甚至已经盘算好,该如何嗤笑反驳的时候,对方的话头却是戛然而止。
十几秒后,他没忍住抬起头,问道:“这两条都还合理,第三条呢?”
面对他的反应,周淮一时摸不著头脑,下意识便脱口说道:“什么第三条,就这两条啊?”
话说出口时,两人都齐齐愣住了。
这傢伙该不会就这点要求,完全没打算干预製作和分帐吧?
这傢伙该不会以为,我还打算干预製作和分帐吧?
只一瞬间,两人同时从彼此的眼神中,读出了对方的心中所想。
下一刻,办公室里诡异地沉默了下来。
“咳咳,看来是我小人之心了。”
又是好几秒后,陈康这才有点没好意思地尷尬说道:“这两条是我直接帮您加上去,还是找人重新列印一份?”
而见状,周淮却是“大度”了起来。
他直接从桌上取出一支钢笔,在合同的底下籤上了自己的名字。
既然已经看出,自己提出的条件对星瀚不算个事,对方必然会执行。
那不如乾脆点直接签了,还能留下个好印象。
再说—
就算他不提,陈康还真就不加了?
之后的情况,也没有出乎他的预料。
陈康在签好两份合同后,隨即便將补充条款工整地添加在了两份合同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