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八章 治军三大准则(1/2)
有粮有钱、有甲冑有武器,还有正式的任命,那么接下来就只有一件事。
那就是募兵。
虽然他对於村人的参军热情已经有预料,但他还是太低估了。
“柱子哥,三天时间有一百二十七人报名,可是我们的名额只有五十人,怎么办?”喜子匯报说道。
刘麟很苦恼,幸福的苦恼。
“徐大拿走了多少粮食。”刘麟问道。
他们剿灭黑风寨的山贼,得了三千多斛的小麦、糙米,除了答应分给士卒的之外,剩下的也有將近两千斛。
加上之前刘麟用精米换来的糙米,他们的库存至少有粮食两千五百斛。
喜子咬牙切齿道:“徐大只给我们留了五百斛。”
也就是说,徐大拉走了两千斛粮食。
他要那么多粮食干嘛,真当自己是幢主了?要招募五百人?
“五百斛。”刘麟沉吟,在大帐当中踱步。
如果只是一百多人吃饭的话,五百斛加上韩县令的提供粮食,其实是够了的。
但是刘麟还想给兵卒们发放月俸。
一月三斛粮。
这么一算的话,这五百斛连两个月都坚持不到。
“柱子哥,其实五百斛也够了,能坚持到冬小麦收穫。”
“要不然这一百多人,我们全募了?”喜子试探说道。
“但要发月俸就不够了。”刘麟犯愁了。
闻言,喜子皱眉:“什么月俸,为什么要发月俸?先前的护卫队也只是一天管两顿饭而已。”
如果是按照之前的思维的话,是可以不发月俸。但是若要训练出一支令行禁止的强军,能打硬仗、胜仗那月俸一定是要发的。
不然士卒们不可能真心为你卖命,一天两顿饭卖什么命啊!
你不给月俸,又想要士卒为你打战拼命,那么攻打下城池就必然要纵兵劫掠、甚至屠城,这种事即使是主帅也无法制止。
没有月俸,士卒就指望著破城之后好好劫掠一番了,你若是敢制止那就连你一块办了。
稍有不慎,军中就会发生譁变。
这也就为何这个时代屠城、劫掠、姦淫妇女之事时有发生的原因。
“不行,月俸一定要发,我们是正规军,治军要严。”
刘麟要一开始就定下基调,不能刚开始路就走错了。
“喜子,我们要练一支强军,而不是练出一群劫掠百姓、甚至屠戮城池的兵痞。”刘麟拍拍他的肩头。
“我不明白?”喜子疑惑地摇摇头。
刘麟解释道:
“就像这次的剿匪,为何我要將那么多的粮食、布帛分了出去,不就是因为我们没有给士卒们月俸吗?”
“士卒们一起拼死剿匪,结果战利品丝毫不分,將来谁还会给你卖命?他们心寒不寒?甚至不排除当场发生哄抢等事的发生。”
“若是给了月俸,那么他们就不会因为眼前的小利而违逆上司,不会为小利而损了长久的利益。”
见喜子陷入沉思,刘麟不復多言,他坐了下来,拿出纸笔在宣纸上写下:令行禁止、缴获要归公、於百姓秋毫无犯。
喜子不认字,他好奇地看过来。
刘麟道:“令行禁止是强军之基、缴获要归公是强军之道、善待百姓则是霸业之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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