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4章 :文牘窥盛世浮华,奏章暗积弊深重(2/2)
在关於地方民情的奏报中,“田產纠纷”,“佃户抗租”,“流民滋事”是高频词汇。
字里行间透露,大量的良田沃土,正以各种方式——巧取豪夺,高利贷盘剥,勾结官府篡改地契——向少数权贵,豪强,寺庙集中。
奏报中时常出现“某县之地,半入王府”,“某府膏腴,尽归寺產”之类的描述。
失去土地的农民,要么沦为佃户,忍受五成甚至更高的地租剥削。
要么背井离乡,成为流民,涌入城市或聚集在荒郊野岭,成为社会的不稳定因素。
朝廷虽有“抑制兼併”的律令,但在执行层面形同虚设,甚至有些地方官本身,就参与了其中,牟取暴利。
【赋税沉重,民不聊生。】
正税,田赋,丁银本身已不轻鬆,但更可怕的是,层出不穷的附加税,和各级官吏的层层加码。
“火耗”本是弥补铸银损耗,却成了官员公开的敛財手段,往往加收到正税的三四成,甚至更多。
“加派”名目繁多,修河,筑城,剿匪,庆典,任何由头都能成为,向百姓伸手的理由。
还有各种“捐输”,“报效”,表面是自愿,实则是变相的摊派。
南方承担著,沉重的漕粮任务,漕运过程中的损耗,押运官吏的勒索,最终都转嫁到纳粮百姓头上。
北方则承受著,巨大的边餉压力,同样饱受盘剥。
奏报中,不乏“民力已竭”,“鬻儿卖女以完国课”的惨状描述。
但朝廷的回应,往往是催促更急,或者空洞的要求,地方官“妥为抚慰”。
【天灾频仍,賑济不力。】
水灾,旱灾,蝗灾,瘟疫……几乎每年都在不同地区上演。
而官府的应对,常常迟缓且低效,奏报灾情的文书,往往要经过层层转递。
等到朝廷批覆,拨下钱粮,已是数月之后,灾情早已扩大。
更可恨的是。
有限的賑灾钱粮,在发放过程中,还要被各级官吏剋扣,侵吞。
等真正能到灾民手中的,十不存一。
於是,“饿殍遍野”,“人相食”的惨剧,並非只是史书上的记载,而是时不时出现在,紧急奏报中的现实。
灾民流离失所,大规模聚集,极易酿成民变。
而朝廷的通常做法,是调兵“弹压”,而非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满汉芥蒂,根深蒂固。】
儘管朝廷口口声声“满汉一体”。
但在实际的权力分配,和利益的格局上,满人的优势地位,无可动摇。
中枢要职,八旗都统,各地將军,关键地区的督抚,多由满人或与满人关係密切的,汉军旗人担任。
汉人官员即便有才干,升迁也往往比同等资歷的满官缓慢,且很难进入真正的决策核心。、
在司法,赋税,社会地位等方方面面,汉民都感受到了,无形的差別对待。
许多奏报中,汉官提及某些,涉及旗人的案件或纠纷时,用语格外谨慎。
甚至流露出无奈与避让之意。
这种制度性的不公,像一根深深扎在许多汉人身上的刺。
尤其是读书人,和中下层官吏的心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