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6章 兰开斯特家族(1/2)
听到醉汉这番激情澎湃的发言,一旁正在擦拭柜檯的店老板不由得翻了个白眼,无奈地摇了摇头。
得,又来了。
这醉汉同样的牛皮都不知道吹过多少次了,小镇上常来酒馆的人耳朵都快听出茧子了,每次喝完酒受了刺激,他都得拍著胸脯嚎两嗓子自己是兰开斯特家族的后裔。
兰开斯特家族是什么存在?
那可是雄踞帝国北境的最大公国——兰开斯特公国的统治者!
那种传承了数百年的顶级大贵族,哪怕是血缘关係再怎么疏远、混得再怎么不济的旁支后裔,也绝对不至於沦落到变成一个在乡下种地、卖苦力的平民吧?
能执掌一个公国的强大家族,手里掌握的资源浩如烟海,有的是办法和產业去安置自己的家族子弟,绝不会让自家人流落到这般田地。
退一万步讲,就算是一个落魄男爵家里没有混到继承权的庶出儿子,好歹也是识文断字的,隨便去哪个富商家里当个管帐先生,或者去给平民当个家教老师,也能混得衣食无忧。
无论如何,也绝不至於像眼前这个连老婆孩子都保护不了的男人一样,混成这副靠酒精麻痹自己的鬼样子。
在店老板看来,这纯粹就是一个可怜人在受了巨大刺激后,用酒精给自己编织的可悲幻觉罢了。
店老板忍不住劝了一句:“爱德华小子,別强出头了,外地来的客人不知道,我们还不知道吗?”
“你和你爹都是种了几十年地的老农民了,哪个贵族后裔是你这样的。”
“不如老老实实地在镇里找个活计,以后攒点钱说不定还能重新娶个媳妇,把这家重新给立起来。”
店老板已经快五十岁了,算是看著爱德华长大的了。
因为爱德华的父亲,那个老驼背,以前总是会带著爱德华一起来镇上。
而现在爱德华都已经是个大小伙子了。
所以店老板对爱德华这个自己从小看到大的孩子还是有点感情的,即使对方整天在自己店里醉醺醺的,偶尔还大吵大闹,很是影响他做生意,他也从来没有赶爱德华离开的意思。
店老板还真有点担心爱德华被人用话一激,就真热血上头跑去和土匪强盗拼命:“老驼背如果还活著的话,肯定也是希望你安安稳稳的过完一辈子的。”
见到店老板也否认自己,爱德华顿时急了,他手忙脚乱地在怀里掏著。
隨后,他竟然真的从那件满是污垢和补丁的破衣服里掏出了一个有些发黄的羊皮捲轴。
他高高举起给眾人看,对著眾人大喊著说道:“我真是贵族后裔!我有族谱为证!你们都给我看清楚了!”
说著,他借著几分酒劲,大步流星地衝到眾人面前,一把將羊皮捲轴拍在加文面前的桌子上,抖开展示给大伙看。
加文原本只当是个受了刺激发酒疯的可怜虫,漫不经心地扫了一眼,结果却不由得愣住了。
那张有些泛黄且边缘磨损的羊皮纸上,赫然用优雅的古流派贵族花体字写著“兰开斯特族谱”几个字。
不仅如此,在捲轴的正上方,还印著一枚清晰且繁复的家族徽章——那是兰开斯特家族標誌性的金雀花族纹!
无论是墨水氧化的痕跡还是印章的制式,看著都极具年代感,绝不像是乡下作坊能仿造出来的假货。
加文毕竟是正式骑士,眼界还是有的。
这种带有微弱能量波动的印记防偽贵族纹章,普通平民就算想造假也绝对弄不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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