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2章 流放(2/2)
李梅一家的事,她的邻居们早有耳闻,並非新鲜事。
只是此时听她这么一说,观念瞬间动摇。
虽然还是无法理解其中缘故,但事实就在眼前,他们也不得不信。
而且公司收购的粮食价格低,大伙仍旧过上了从前无法想像的好生活,也是事实。
“请大家一定要相信,蛮夷和该死的中间商就像骗人的妖怪,先给你好处,等你当上,就把你卖了。”李梅做了最后总结,彻底引起了村民的轰动。
直接接触过荷兰人的人不多,但接触过奸商的,特別是说著傢伙口音的奸商,数不胜数。大多数人也都有被这些奸商骗过的经歷。
现在,来村里买粮的中间商顿时和他们最憎恨的奸商,划上了等號。
“我寧愿大米烂在家里,拿去餵猪吃,也绝不卖给那些贱人。”有村民狠狠骂道。
“老八,你说的很对。”另一村民接茬,“但你家又不种玉米,现在不就是用生虫的米餵猪的吗?”
……
真是意外之喜呀。
刘季大受感动。
只是小小鼓励了一个乡下姑娘,竟然在这个时刻得到了回报。
很好,讲理说不通的时侯,就该像这样,让村民知道身边真实的案例。刘季暗暗想著,谋划著名回去之后,要不要写一篇小作文,然后发送所有村庄,让所有人知道这件事。
“那个,大人,我能不能知道他们的米到底卖了多少钱?”被叫做老八那人突然提问。
“可以,这没什么不能让人知道的。”刘季点点头,澄清事实,“他们中卖粮价最高的是一个叫许周的,卖了6吨新米、4吨陈米,一共得了73里亚尔。”
“也可以让你知道发展公司卖到外地的大米价格,从10里亚尔/吨到50里亚尔/吨都有。”
“而公司从哲帕拉买的米,最低只要1.8里亚尔/吨。”
“公司不是必须买大伙的米,不买大伙的米,公司反而能赚到更多的钱。”
“好了,审判继续。”
受审者已经坦白了,便没必要呈上证据,並传唤证人,直接进入陪审员定罪环节。
为了排除村民议论声的干扰,12个陪审员去到教堂內休息室里协商。
教堂大厅內,村民们议论的热火朝天。
有人说,该把不守规矩的人没收非法財產、赶出村子,就像合同里约定好的那样。
有人说,应该给那些人一个机会,毕竟大家都有可能犯错。
还有人说,该听听刘季的建议。
而桃夭村来的议员们则一致支持第一种决定,毕竟犯事又不是他们村的人,得罪了也就得罪了,没什么好担心的。更重要的是,能在刘季面前表现他们的公正,说不得就能获得去刘家参观的机会。
神父没有插嘴,默默回头看了一眼被搬出来的合同。
从刘季要找合同时,他就已经猜到了处置结果。
虽然他很支持第二种建议,但耶穌会和刘季的约定,是他不得不遵守的。
约莫十分钟后,陪审员一起回到了教堂大厅,將结果同步给神父。
神父无奈的笑了笑,示意所有人安静后,宣读了结果。
“村议会法庭陪审员3票弃权,4票支持流放,剩下5票支持『罚没財產,无偿为村庄服务3年』。”
被审判的卖粮者无不鬆了一口气,庆幸不用被赶出去,不用回归从前的艰辛生活。
村民中顿时唏嘘声一片,更有人直接大骂陪审员胆小怕事,是无能之辈。
那些支持第二、第三建议的村民確认了结果,觉得似乎比他们预想的邀请,或是加入反对声中,或是默不作声。
“安静,安静,给位。”神父拍手维护秩序,“桃夭村的议员们参与此案陪审,根据规定,有权力为已有的判决方式投出一票。”
话音刚落,桃夭村的孙一大声喊道:“有罪,我们全都觉得该把他们驱逐出村子。”
桃夭村其他议员纷纷点头。
“现在,流放5票,罚款5票,由发展公司监督人员投出最后一票。”神父看向刘季。
刘季早有准备,再次起身来到眾人面前。
“古语云:『人无信不立,事无信不成,商无信不兴』。”
“既有合同在此,当依照合同规定,严格执行。”
“流放,收回土地,罚没財產,如再敢靠近村中咫尺,一律当作野蛮土人就地格杀。”
“不服,我不服,凭什么。”卖粮者庞伯起身质问,“凭什么这样对我们,如果没有你大嫂出面,我们怎么可能,怎么敢私下卖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