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7章 舔狗的自我修养(2/2)
两分钟后。
林晨终於抬起了头。
但他脸上的表情,不是愤怒,不是决绝。
而是一种……带著一丝卑微、一丝討好、甚至还在努力自我洗脑的……辩解。
“哥……”
林晨的声音在颤抖,眼神却透著一股令人绝望的执拗:
“……其实……其实倾城她……不是故意的。”
“……”
“咔嚓。”
林凡手里那把锋利的水果刀,猛地切在了苹果核上,发出一声脆响。
他瞪大了眼睛,像是看外星人一样看著眼前这个男人。
(“我操?”)
(“这脑迴路……是碳基生物能有的?”)
(“这脑子里装的是浆糊吗?还是被那个女人下了降头?斯德哥尔摩综合症晚期並发脑干缺失?”)
林凡嘴角疯狂抽搐,差点没忍住把手里的苹果核塞他鼻子里。
“不是故意的?”
林凡气极反笑,指著林晨那张苍白的脸:
“兄弟,你清醒一点!”
“她抢了你的氧气瓶!在你喘不上气、快要嗝屁的时候!她把那玩意儿抢走,给了那个只是『有点喘』的小白脸!然后把你扔在四千米的雪山上等死!!”
“这叫不是故意的?!”
“那什么是故意的?拿刀捅进你心臟再搅两圈才叫故意的吗?!”
“不,不是的,哥你听我解释。”林晨急切地想要坐起来,仿佛生怕林凡误会了他心目中那个完美的女神,“当时……当时阿杰確实不舒服。”
“那个阿杰身体弱,从小体弱多病……”
“倾城她……她那个人就是急性子,也是个热心肠。她是关心则乱!”
“她可能……可能当时太著急了,没想那么多。她以为我身体好,我是男人,我能扛得住……”
林晨越说声音越小,但语气却越来越坚定,仿佛只要说服了林凡,就能让这一切变得合理:
“她不是想害我……她只是……只是太善良了。”
“而且……”
他低下头,看著自己手上的婚戒,眼中闪过一丝温柔的光芒:
“……她虽然脾气坏了点,霸道了点,但她心里是有我的。”
“她如果不爱我,当初为什么要跟我联姻呢?顾家又不缺钱……这说明她对我还是有感情的。”
“只要我再努力一点,再包容一点……她迟早会明白我的好的。”
“……”
林凡看著他。
一种深深的无力感涌上心头。
(“没救了。”)
(“这孩子……没治了,埋了吧。”)
(“这都已经不是舔狗了,这是战狼版舔狗,自我攻略能力max。”)
林凡嘆了口气,把水果刀往桌上一扔,发出“当”的一声脆响。
“行。”
林凡换了个姿势,翘起二郎腿,一脸“请开始你的表演”:
“既然你觉得她爱你,那你呢?你又是怎么爱她的?”
“除了在这儿自我感动地当个受气包,你还为她做过什么?让她这么『离不开』你?”
提到这个,林晨的眼神瞬间变了。
那种卑微消失了,取而代之的,是一种温柔、自豪,甚至带著一种“我付出了所有”的神圣光辉。
“我对她……可以说是毫无保留。”
林晨靠在枕头上,脸上浮现出一抹病態的红晕:
“哥,你知道吗?这三年来,我没让她操过一点心。”
“家里的事,大到装修,小到换灯泡,都是我亲力亲为。我不让外人插手,因为只有我知道她喜欢什么样的氛围。”
“她胃不好,又不爱吃早饭。我不让她吃外卖。”
“每天早上五点,不管春夏秋冬,我都会准时起来。我去早市买最新鲜的食材,给她熬粥,做她最爱吃的小笼包。每一种馅料的比例,我都试过上百次,只为了调出她最喜欢的那个味道。”
“晚上下班,不管多累,哪怕我在公司被她骂了一整天,回到家,我也依然会系上围裙,给她做四菜一汤。她喜欢吃鱼,我就去学怎么挑刺,保证她吃到的每一口鱼肉都是乾净的。”
林凡静静地听著,脸上的表情从“无语”变成了“嘲讽”,最后变成了一种“悲哀”。
林晨还在继续,越说越动情:
“还有,家里的卫生也是我打扫的。我有洁癖,其实她也有。我不放心佣人。”
“她的衣服,那些真丝的、羊绒的高定,都是我手洗的。我不捨得放进洗衣机,怕洗坏了。她的每一双鞋子,都是我擦的。”
“甚至……”
林晨低下头,有些羞涩地笑了笑:
“……甚至连她的洗脚水,都是我端过去的。我觉得,能为自己心爱的女人做这些,是一种幸福。”
“哥,你知道吗?”
林晨抬起头,眼泪汪汪地看著林凡:
“……虽然这些都是小事,但我觉得,这就是爱。只有把这些琐事做到极致,才能体现出我对她的用心,是不一样的。”
“我相信,只要我坚持下去……她总有一天会被我捂热的。”
“……”
病房里,陷入了死一般的寂静。
只有林晨那自我感动的呼吸声。
林凡看著他。
看著这个曾经的林家少爷,如今却把自己活成了一个高级保姆、还以此为荣的男人。
他突然觉得很可笑。
他站起身,走到窗边,一把拉开了窗帘。
“林晨。”
林凡背对著他,声音冷漠得像冰:
“……你是不是觉得,自己很伟大?是个绝世好男人?”
“难道不是吗?”林晨一愣,“我对她那么好……”
“好个屁。”
林凡猛地转过身,毫不留情地戳破了他那五彩斑斕的肥皂泡:
“做饭?打扫卫生?洗衣服?端洗脚水?”
“林晨,你脑子是不是进水了?”
“这些事情……花几千块钱请个保姆,能比你做得更专业,更乾净!甚至人家还能持证上岗!”
“你放著好好的林家少爷不当,放著公司几十亿的生意不去管,天天围著灶台转,把自己活成了一个不要钱的、甚至还不如保姆的『高级奴隶』……”
林凡指了指他的脑子,语气尖锐:
“……你管这叫『用心』?你这叫『自我感动』!叫『低价值付出』!”
“不一样!”林晨急了,他不允许別人褻瀆他的“爱”,“保姆是拿钱办事,我是因为爱!保姆做的饭没有感情,我做的饭里有我的心意!倾城她能吃出来的!”
“心意?”
林凡嗤笑一声,那笑声里充满了过来人的沧桑、自嘲,还有一种看透世事的通透。
他想起了自己在前99个世界里的经歷。
他那个被系统评定为的技能,可不是充话费送的。
无论是法式大餐、日式怀石、还是满汉全席,他信手拈来,味道绝对比米其林三星还要好。
可是结果呢?
(“嘴里说著『还行』,心里却在想著別人。有时候连吃都不屑吃,直接把盘子扣我脸上,骂我是个只会做饭的废物。”)
林凡看著依然一脸执迷不悟、甚至因为被否定而感到愤怒的林晨,幽幽地嘆了口气。
他走到床边,俯下身,直视著林晨的眼睛,一字一顿地说道:
“老弟啊,哥以亲身经歷告诉你一个真理。”
“……在这个世界上,对於那些心不在你身上的『渣女』来说。”
“只有一种情况下,她们会想起你做的饭,想起你的『心意』。”
林晨:“什么情况?”
林凡嘴角勾起一抹讽刺的弧度,眼神凉薄:
“……那就是当她们被外面的野男人甩了、玩腻了、饿了、也没钱点外卖的时候。”
“只有在那时候,在她们最落魄、最无助的时候,她们才会假惺惺地回味一下:『哎呀,还是家里的饭好吃。还是那个傻子对我最好。』”
“这就叫——『追夫火葬场』的前置条件。”
“而在平时……”
“……你的心意,你的四菜一汤,你洗得发白的衣服……”
“在她们眼里,甚至不如那个男闺蜜隨手递过来的一杯白开水值钱。”
“甚至不如那个野男人送的一朵路边采的野花浪漫。”
“因为在她们看来,你做这些是『应该的』,是『廉价的』,是你用来赎罪或者討好的手段。”
“这就是现实。”
林凡拍了拍林晨那张惨白的脸,给出了最后的暴击:
“……越是像你这样『洗手作羹汤』、把自己放低到尘埃里的男人……”
“……头顶上的帽子,戴得越稳。”
“而且,顏色越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