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铁路食堂(1/2)
沈国栋拖著那头野猪,没有直接回村子,而是绕路,直奔八里地外的仙人桥铁路职工食堂。
按说,挨饿的时候,好不容易杀了一头野猪,应该带回去,一家人敞开了吃一顿,都跟著解解馋才对。
可沈国栋知道家里什么情况,这头猪他要是弄回去,母亲和妹妹怕是能喝上口肉汤就算不错的了。
他那个爷爷奶奶,肯定会把肉卖掉一半儿。
剩下的,送去县城给二叔三叔,还有四姑他们分了吃,绝不会给自家留半点儿的。
沈家,当年是这边有名的大地主、大参户,家里种了一千多丈的人参,还有几千亩地,城里有买卖铺子。
可以说,当年沈家也是辉煌过的。
沈国栋的父亲沈兴成,小时候读过私塾,还在奉天的中学读过书。
要不是因为小倭子占了东北,估计沈兴成最差也能在奉天上大学,將来肯定能成就一番事业。
三二年小倭子侵入抚松地界儿,实行集团部落政策,使人参销路受阻,参价大跌。
同时,为了垄断参业,对人参实行统治管理,小倭子还成立了“满蒙天產组合”。
规定参户出產的人参,必须低价卖给组合,不得私自出售。
因此,大多参户破產,沈家也没能例外,人参越来越少,到最后只能罢手不种。
人参不种了,还有那么多地和城里的买卖呢,按说沈家的日子也不能差了。
可偏偏,沈兴成是个爱国青年,暗地里资助了好几股抗联组织。
为了抗击小倭子侵略,沈兴成毁家紓难,变卖家產,想办法给抗联购买枪枝弹药,给抗联通风报信。
四二年腊月,沈兴成“通匪”的事情败露,被小倭子派人抓走,从此音讯全无。
沈家也因此而遭受牵连,全部家產被没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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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兴成的爹,也就是沈国栋的爷爷,挨了一顿打,差点儿死了。之后大病一场,沈家彻底败落。
沈家在县城无法继续生活,只能搬到了太平沟这么个偏僻的小山沟来,苟且度日。
沈兴成二十二岁结婚,媳妇王金花进门后,连著生了俩闺女,沈秀英、沈秀芹。
作为沈家长媳,没能给沈家传宗接代,自然是一桩大罪过,一直不受公婆待见。
沈兴成被抓时,王金花身怀六甲,四三年开春的时候,生下了一对龙凤胎,也就是沈国栋和他妹妹沈秀云。
本以为生了长孙,王金花在沈家的地位能好点儿,可公婆早就厌弃了她,又把沈家败落,都怪在了王金花头上。
说她是灾星、丧门星,就是因为沈兴成娶了她,才会招来这一场灾祸,把家业全都败光了。
王金花没了丈夫,没有人撑腰,为了四个孩子平安长大,也只能忍气吞声,任由公婆打骂虐待。
沈家老两口不待见大儿媳,自然也不喜欢大儿媳所生的四个孩子。
他们偏著二儿子、三儿子,还有老姑娘。
前几年,沈家老二、老三突然就去城里工作了,之后还给四妹妹在县城里找了个好婆家。
那三家都搬走了,只剩下沈家老两口和沈国栋他们一家子。
按说,沈家老两口那么不待见大儿媳一家子,就应该搬去城里,跟著俩儿子享福。
可他们偏不,非要留在太平沟,跟大儿媳一家搅和著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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