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八章|夜 (5.7K)(1/2)
beens牛扒屋在36街那一带,离他们现在的位置不远。二人从广场走过去也不过几分钟。
店门口那块老牌子在夜色里泛著旧铜的光,二人推门进去,像是一下走进了另一个年代。
深木色墙板,磨得发亮的厚皮椅,天花板上密密麻麻掛著几百只陶菸斗,像一片倒掛著的白色小森林。墙上是黑白照片和泛黄海报,空气里混著牛排油脂、黄油和威士忌的香道——老派,却不油腻。
“哇……”金智秀眼睛一亮,小声感嘆,“好像电影里的地方。”
“这家从1885年就开到现在了。”曹逸森跟服务生確认了预定,又压低声音解释,“招牌是羊排mutton chop,还有t-bone、porterhouse,都不踩雷。”
服务生把他们领到里侧一个半封闭的小包间,门口是厚厚的布帘,拉上之后,外面的喧闹就像被关在了另一侧,安全感立刻上来。
脱了羽绒服坐下,金智秀把帽子摘了,口罩也拉到下巴下面,长长吐了一口气:“终於可以正常呼吸了。”
“有这么夸张么,不过等菜上了你就会觉得一切都值得。”曹逸森看她的表情不经莞尔,他把菜单递过去,“看你今天这么消耗体力,点个porterhouse分著吃?”
“你不是说羊排是招牌咩?”金智秀已经用眼睛在扫菜单了,“那要不要一个羊排一个牛排?”
“行。”曹逸森点头,“一个mutton chop,一个porterhouse for two,反正你请客嘛。”
“我只是说『请你吃牛肉』,没说一口气叫你点这么多。”金智秀瞪了他一眼,眼里却是笑的,“你这是想撑死谁呀?”
“你呀。”曹逸森很诚实,“反正过几天我们就得飞回首尔继续当社畜了。”
“那是你,我还得去加州参加活动呢。”
她刚吐槽完,又忽然想起什么,眼睛一转:“对了,既然来了牛排馆——我们喝点酒吧。”
“刚刚不是说了不喝的吗。”曹逸森条件反射一样拒绝,“你要是等会儿醉了,我可没办法把你扛回酒店。”
“呀!至於嘛!我酒量还可以啦,不会一杯倒的。”金智秀把菜单推回去,“就一杯,配牛排的那种。你不是很会装大人嘛?给我认真推荐一下。”
“装大人是吧。”曹逸森失笑,却也没再推,“行,那就上课时间到了。”
他招来侍酒师,先简单聊了几句,又转回来看著金智秀,语气认真了几分:“简单说——牛肉脂肪越多,就要配单寧重一点、酒体厚一点的红酒,帮你『化油』。瘦一点的肉,就用轻一点、优雅一点的,不然酒味会抢戏。”
金智秀撑著下巴听,听得津津有味:“所以呢?”
“比如刚刚点的porterhouse,一半接近ribeye,油花很多,一半偏new york strip,肉感很强。”曹逸森边说边在桌布上比划,“这种就適合cabernet sauvignon(赤霞珠)、或者syrah(西拉)那种,单寧比较有劲儿的。”
“那羊排呢?”
“羊排味道重,可以用一点有胡椒感的syrah,或者带点菸熏的malbec。”他想了想,又补了一句,“如果你想喝柔一点的,其实也可以点一瓶波尔多混酿,让单寧別那么『咬人』。”
金智秀越听越想笑:“你这是来吃饭的,还是来讲葡萄酒公开课的?”
“我这叫职业习惯。”曹逸森摊手,“前一份工作天天跟这些东西打交道。要不这样——给你点一款好入口一点的pinot noir(黑皮诺),配你负责吃的那部分比较瘦的肉;我这边再加一小杯cabernet尝一口,別喝太多了,你明天不是还有行程么。”
“听上去很专业呢。”金智秀故作严肃,摸了摸下巴,“那我等会儿要是觉得不好喝,就要在kakao上投诉你——『企划推荐不当』。”
“那我就说是你强迫我给你上课的。”曹逸森回得更快。
两人一来一回,氛围轻快得像普通朋友聚餐。窗外是纽约的夜景,桌边这一对,一个是从花街转去当娱乐公司企划的年轻人,一个是全亚洲最忙的女爱豆之一。
接著,曹逸森招呼侍者过来点单,金智秀又带回了帽子。
曹逸森看到金智秀紧张的样子,忍不住说了一句,:“在美国,应该不至於把”
“谁知道呢,小心为上把。”
不一会,侍者过来確认了点单:一份传奇羊排、一份双人porterhouse,一瓶產区不错的pinot noir,再加两小杯cabernet试饮。
等人一走,金智秀才慢悠悠地用吸管戳了戳冰水,抿了一口,侧头打量对面的人:“曹逸森,你是不是对什么都很有研究啊?”
“也没有啦。”曹逸森拿起水杯,笑得有点漫不经心,“只是之前太閒,喜欢把好吃的跟好喝的配在一起研究研究而已。”
“是嘛?”金智秀半信半疑,“什么都说得头头是道,很容易让人以为你什么都懂。”
“那是因为你今天只看到我擅长的一面。”曹逸森晃了晃杯子,“要是让你看到我日常改ppt改到凌晨三点的样子,你就不会这么说了。”
“那有什么。”金智秀耸耸肩,“我也是每天被逼著练舞练到凌晨两三点啊。”
她顿了顿,嘴角带著一点点得意:“不过今天,算是我偷到的一点自由时间。”
“你跳random dance那会儿,脸上写著两个大字:『放假』。”曹逸森忍不住提。
“那你还敢攛掇我上去。”金智秀瞪他,隨即又笑,“不过……谢谢你今天陪我疯啦~。”
“別这么说。”曹逸森难得没反嘴,声音压得稍微低了一点,“能在纽约看你在隨舞圈里跳自己的歌,这种体验,我以后吹一辈子牛都够了。”
金智秀愣了一下,心里某个小角落被轻轻戳了一下。
说到底,她也只是个在异国他乡偷空出来玩一天的二十几岁女生。帽子口罩之下,被人这样正儿八经地说一句“谢谢你今天陪我疯”,那种甜丝丝的东西,很难不往心里涌。
“那就……”金智秀故意咳了一声,把视线別开一点,“敬我们今天这顿牛排吧?”
“没问题。”曹逸森笑,“等酒来了再敬,起码要有点仪式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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羊排先上来。
那一大块mutton chop被切好摆盘,边缘略焦脆,中间是诱人的粉色,肉汁在灯光下亮得过分。porterhouse紧隨其后,被侍者在桌边利落分好,一半嫩、一半烤的香脆,热气一冒起来,把人的食慾完全勾了起来。
红酒醒得差不多了,侍酒师先给两人各倒了浅浅一圈。酒液顺著杯壁缓慢滑下,顏色从深到浅,像一小段可以喝下去的夜色。
金智秀端起自己的那杯pinot noir,学著电影里的样子轻轻晃了晃,低头闻了一下:“嗯,好香呢。”
“先喝一小口,再配点肉。”曹逸森提醒道,“你会发现味道是会变的。”
金智秀照做,先抿了一口酒,再用刀叉切下一小块羊排送进口中。香料香、肉香和酒香在口腔里撞成一片,她下意识眯起眼睛:“哇……”
“怎么样?”曹逸森看她表情,明知故问。
“就……油腻感好像被刷掉了一层。”金智秀努力找著词,“刚刚酒有点酸酸涩涩的,现在反而觉得很顺。”
“这就是搭配的魔力。”曹逸森笑,“下次你要是被品牌拉去什么高端晚宴,有人问你懂不懂酒,你就说一句fat meets tannin,別人就会觉得你很专业。”
“fat meets……什么?”金智秀被逗笑了,拍了曹逸森一下,“呀!你少在这儿给我塞装腔指南。”
“那我收回刚刚那句。”曹逸森举杯示意,“只留下一句简单的——好吃配好喝的。”
两人相视一笑,杯子在半空中轻轻碰了一下,清脆一声,在老店昏黄的灯光里显得格外好听。
中途偶尔有人推门进来,带进来一股冷风和外面纽约街头的噪音。而这个小帘子后的卡seat,却別是一番小小的、只属於两个人的世界。
金智秀坐在靠在里面那侧的厚木墙上。她整个人懒洋洋地窝在靠背里,帽子口罩都收进包里了,黑髮散在肩上。对面是一米八几的曹逸森,衬衫领口鬆了一粒扣,手上的刀叉在灯光下反著不明显的光。
如果这时候有人误闯进来,看到的画面大概会是——
一个看起来很登对的亚洲男女,在纽约老牌牛排馆的小包间里,对著两大盘肉和两杯红酒,一边吃一边笑。
普通得不能再普通,又危险得离谱。
金智秀不知道的是,这一晚的每一个细节,都会被悄悄翻进心里最里面——而她自己,也慢慢从“合作品牌的艺人”,往一个更麻烦的方向滑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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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门的时候,beens外面已经飘起了细细的小雪,街角的蒸汽管在夜里呼呼往外吐著白气。
红酒下肚,金智秀脸上染了一点淡淡的红,走路却还算稳。曹逸森很自觉地没让她在路上多停,一伸手拦了辆黄出租:“1hotel brooklyn bridge。”
司机从后视镜里看了眼后座的两个人,没多说什么,打了灯,车钻进夜里的车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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