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盛元同疯狗(骑乘)(2/2)
妈的,林居在心里鄙夷这些有钱人,做个爱还挑这种房,真是不当家不知柴米油盐贵啊。
盛元同给浴缸放了水,林居靠在他身上,有气无力地问:“一晚上多少?”
这话说得有歧义,盛元同乍一听还以为自己是出去站街的鸭子,琢磨了下才发现林居问的是房费:“不贵。”
林居试探他:“AA?”
盛元同一副早知道的模样,他笑着捏了捏林居的耳朵:“上次你付的,这次我来。”
林居乐了,上次那小破酒店两百一晚,跟这还装了浴缸的酒店根本不是一个档次的,有钱人就是豪横哈。
他出来工作了那么久,多少还是有点积蓄,只是铁公鸡这个特质是打娘胎里带下来的,改不了。
水放满了,盛元同自己坐进浴缸里,又把林居捞进来,坐在他腿上,两个成年男人竟然也就这么挤下了。他把头搭在林居肩膀上建议:“酒店麻烦,下次去家里吧。”
“你家还是我家?”
盛元同鞠了捧水给林居擦背,他思考片刻说:“去你家,省得你下班还要跑。”
林居刚想说你不也要上班么,一想到人家是集团太子爷,自己是苦逼社畜,盛元同下不下班看自己脸色,林居下不下班看老板抽不抽风。
他闭眼享受着太子爷的搓背服务,时不时点他两句,往左往左,再往右点儿,诶对,舒服。
“回头配个钥匙给你。”林居干脆整个人往盛元同身上倒,话锋一转,“诶,有个问题问你啊。”
盛元同开始搓他的脖子,大拇指屈起捏住他的下颌角轻轻摩挲,他嗓音低低的,震得林居后背发痒:“什么?”
林居握住他的手腕,不经意道:“你真不喜欢我了?”
浴室里只剩林居拍水的哗哗声,盛元同的手放在他脖子上,林居总觉着他一用力就能掐死自己。盛元同的手滑到林居的喉结上,声带振动传递到他的指尖。
盛元同神色淡淡:“很重要?”
“重要啊,”林居说,“得纯粹。”
盛元同想了下说:“很纯粹。”
林居转过头吧唧亲了他一大口:“真完美。”
隔天林居醒的时候盛元同还睡着,大床两头一边躺一个,工整得有些诡异,看上去还挺友爱恭敬。
林居从床头柜上拿过自己的手机,屏幕上密密麻麻的垃圾短信,电信运营商的套餐推荐,贷款公司的广告,还有林丽霞发给他的医院地址和病房号。
他瞥了一眼,目光没落在上边儿五秒,就把消息清空。
盛元同翻了个身,被子从身上滑落,他脚一蹬就把被子踢到一旁,林居越过他又把被子捡起来,掖到他身下。
谁家二十来岁的好小伙还踢被子啊。
不过多久盛元同也醒了,睡眼惺忪地趴在林居肩膀上看他吃早餐,问:“我送你回去?”
林居摇摇头:“我一会儿还有事儿,自己过去就行。”
“我捎你一程,”盛元同坚持,“反正今天不去公司,没什么事干。”
“我去看我妈。”林居把手机上日期展示给盛元同,努努嘴,“一号了。”
盛元同看了日期才想起来林居要干的事是什么,每个月月初的周末他都要去墓园给刘清芳扫墓,这是他好多年前就有的习惯,一直保持到现在。
十一月一号,离刘清芳的忌日也很近。林居一直都迷信因果报应这一套,他觉得这一定是林俊贤的报应。
诅咒是他手无寸铁的儿童时期,唯一能对林俊贤作出的最大反击。他诅咒自己的父亲,比信徒祈祷还要虔诚。
林居觉得林丽霞很傻,但更傻的是刘清芳。林丽霞没有不成为林俊贤妹妹的机会,但刘清芳居然自己选择了成为林俊贤的妻子。
她的生命终止在林居的八岁,一切的爱啊恨啊,全抛在阳台上,抛在推开的窗户外,最后只剩水泥地上的一滩血泊。
警察用白色粉笔在地上勾勒出的圆钝人形,这是他的妈妈。
小区里闹哄哄地过了一阵,最后喧闹声停了,血泊被清理干净了,粉笔印也被清洁工擦出,刘清芳也完全消失了。
林俊贤没有耐心用天真的谎言告诉林居“妈妈变成了星星”。他提着林居的领子,酒臭味扑鼻而来。林俊贤告诉林居,你那个婊子妈跳楼了,娶这么个东西真晦气。
以前盛元同和林居谈恋爱的时候,盛元同就从来没和他一起去过墓园看刘清芳。林居总是一个人沉默地去,一个人沉默地回,就像例行公事,连安慰性的拥抱都不需要。
盛元同知道林居告诉他今天要去墓园,是非常果断的拒绝信号,他识相地没再多嘴,起身洗漱穿衣服。
“那我先走了?”盛元同收拾好东西,告诉林居,“有事打给我。”
林居对他比了个OK的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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