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章 道具上门(1/2)
唤灵法师这个职业,在前世玩家的论坛中很有名气。
並非是因为这个职业有多强力——事实上,相比游戏中传统的元素法师和各种血脉术士,唤灵法师的战斗能力很弱。
法表主要为战斗附魔和灵体召唤,属於辅助类型,通常被当作高等级后的兼职,不適合作为主职业。
之所以名气大,一方面是就职条件低。
本身需求的精神数值就偏低,常规法师需要2.5以上,唤灵法师只需要2就够。
就职的主要道具是唤灵颅骨,这东西广泛存在於荒野部落当中。
隨著冰霜巨龙的战爭爆发,大部分荒野部落从原本的中立变为红名。
他们劫掠王国军,而玩家们则把他们当作野外副本。
干掉萨满后,爆出唤灵颅骨的机率不低,交易市场上的价格算得上亲民。
当然,如果仅限於此,也就是个不错的平民职业。
真正让它在论坛名声流传的,是唤灵法师获得法术的特殊机制。
普通法师领悟法术靠捲轴传承,术士靠血脉觉醒。
唤灵法师则收集敌人死后的灵魂,將其转化成灵体骨灰,当作法术使用。
搭配玩家天灾掠夺的能力,敌人死后就会出现装备被扒光,尸体变素材,骨血成经验值和词条,就连最后的灵魂也要被永远囚禁。
资本家,敲骨吸髓.jpg!
灵体被玩家驱使的各种梗图在论坛上流传,这才导致原本冷门的辅助职业,一下子成为玩家当中的热门。
不过拋开玩梗,兼职唤灵法师对於战士玩家而言,其实算是个很不错的选择。
不用像常规法师那样,投入大量时间研究法术。
只需要不断的战斗,把敌人砍死,对方的灵魂就能变成法术,从而形成反哺,丰富战斗手段。
罗德前世在游戏中並未兼职这个职业。
当时公会中有专门的法师担任支援位,技术高超,用不著半吊子的兼职附魔。
但现在,看到血眼萨满手中的唤灵颅骨,他確实心动了。
游戏变成现实后,法爷那可成真爷了,各种法术手段简直不要太好用。
话虽如此。
罗德看了两眼后,选择不再关注
並非所有荒野部落都选择翻脸,成为王国军的敌人。
血眼部落既然愿意庇佑他们,犯不著翻脸抢人家的先祖遗物。
唤灵颅骨不算珍稀,以后有的是机会获得。
......
傍晚时分,沉重的黑铁幕布笼罩头顶。
罗德等人来到部落中央的空地,清理著凌乱的碎骨和石块。
这里將作为他们今晚的宿营地。
身心疲惫的士兵们正在搭建简易帐篷,隨行的妇女在用石头堆成的临时灶台上煮著燕麦糊和肉乾,热气裊裊升起,勉强驱散了些许寒意。
“罗德阁下。”
布雷泽快步走来,他此时已经卸下了沉重的头盔,露出满是汗水与尘土的金髮。
身后跟著娇小的妹妹蕾妮。
这位年轻的骑士看了一眼远处那座掛满兽骨的酋长大帐,神色凝重:“父亲需要去拜会这里的酋长,商討今晚的留宿。我必须隨行护卫,防止那些蛮族暴起发难。”
说著,他將蕾妮轻轻推向罗德,眼神恳切:
“血眼部落无法完全信任,十名亲卫会留守在这里,只是我还是放心不下蕾妮。您的实力有目共睹,还请麻烦照顾好她。”
罗德点了点头,让小姑娘来到身边:“放心,这里没人能伤害到她。”
蕾妮仰起头,那张原本红扑扑的小脸此刻有些苍白。
刚进部落时那场残酷的活人祭祀,尤其是婴儿的啼哭,不可避免地给她留下阴影。
哪怕布雷泽早早蒙住她的眼睛,那悽厉的惨叫依旧刺耳。
她紧紧抓著哥哥的披风下摆,指节因为用力而发白,担忧地叮嘱道:
“要保护好自己和爸爸哦,答应我不可以出事。”
“遵命,我的公主殿下。”布雷泽蹲下身,语气轻柔的安抚道,“安心呆在罗德阁下身边,我和父亲很快回来。”
说完,布雷泽起身,朝罗德微微行礼,转身跟上父亲和亲卫的脚步。
时间缓缓过去。
士兵搭建完帐篷,享用晚餐。
罗德带著蕾妮坐在营地边缘的一处背风角落。
“给,喝点热汤。”罗德將一只木碗递给缩在斗篷里的蕾妮。
“好暖和。”蕾妮双手捧著碗,借著温度暖手,可爱的小脸舒张,“不知道爸爸那边怎么样了,千万不要出事,早知道我应该跟著去的。”
“相信索尔长官会处理好一切的。”
“真是这样就好了,爸爸和哥哥都太粗心了,总是忙著骑士训练,要不是我帮著处理铁棘镇的税务,伯爵大人早就写信来骂人了。”
蕾妮小声嘀咕著。
或许是因为父亲和兄长不在身边,女孩不自觉地贴在罗德身边,寻求温暖。
“可惜我还太小,总是被当成小孩子看待,要是有个守护骑士就好了。”
她哼哼起来,意有所指,显然对之前的想法贼心不死。
明明铁棘镇的好多监察事务都是她帮著做的。
结果那些亲卫见了她还是像对待小孩子,甚至还拿糖贿赂,简直把蕾妮大小姐气死了。
有了守护骑士就不一样了,到时候她骑在自己骑士的肩膀上,俯视周围人。
谁见了她都得仰起脖子喊上一句蕾妮大人!嘿嘿~
说的话自然也会更有分量,帮上更多的忙。
罗德面色古怪地瞥了她一眼,猜不准小姑娘的意思。
在这个游戏的世界中,大贵族和王室確实有册封守护骑士的传统,是一种將家族荣誉赐予外人的形式。
而对於下级贵族的女性,则有所不同。
很多时候,所谓的守护骑士其实是招入赘丈夫的意思。
尤其是女性继承家族爵位,被家族亲戚惦记时。
这是看上自己了,准备先下手为强?
索尔长官的家庭教育是否有些太豁达了。
见蕾妮的语气並无曖昧,罗德乐呵一声,清楚多半是某本骑士小说搞出来的误会,没放在心上。
远处,嘈杂声响起。
当最后一丝天光被黑暗吞噬,空地中央,那属於血眼部落的篝火被点燃了。
巨大的原木在火焰中劈啪作响。
冲天的火光將四周照得通亮。
那里,数百名血眼部落的勇士靠拢,正围著最大的那堆篝火狂欢。
他们赤裸著精壮的上身,皮肤上涂满了暗红色的顏料,脖子上掛著兽牙和不知名生物的指骨。
伴隨著粗獷的兽皮鼓点,跳著一种名为“猎舞”的原始舞蹈。
没有什么优美的姿態,只有充满爆发力的跺脚、嘶吼和模擬杀戮的动作。
扑面而来的野性与暴戾,让蕾妮忍不住往罗德怀中,缩更紧了些。
“不用怕,只是荒野部落的入夜传统。”
罗德安抚著,就在这时,人群突然分开。
一行人从大帐方向走了过来。
走在最前面的是一个身材如棕熊般魁梧的男人。
他披著一张巨大的白熊皮,整张熊头做成了帽子扣在头上,脸上横亘著一道狰狞的伤疤,几乎將鼻子削掉一半。
这就是血眼部落的酋长——“猎熊者”格罗姆。
索尔和布雷泽面色冷峻地走在他身侧。
“都坐吧!外乡人!”
格罗姆来到篝火面前,声势霸道地坐在最上方,大手一挥。
几名蛮族妇女立刻端上了用木盘盛著的大块烤肉和浑浊的烈酒。
肉烤得半生不熟,带著血丝,散发著浓烈的膻味。
索尔没有动面前的食物,他直视著格罗姆那双充满侵略性的眼睛,开门见山:
“多谢款待。我们只会在这里待一晚,明早天一亮就会离开,不会过多打扰到你们。”
格罗姆抓起一块带血的羊腿,狠狠撕扯下一块肉,大口咀嚼著。
暗黄色的油脂顺著他的鬍鬚滴落。
他没有立刻回应,而是用那双阴冷的眼睛,肆无忌惮地扫视著索尔身后,以及不远处罗德所在的队伍。
目光掠过那些全副武装的亲卫和士兵,扫过那些身材丰满的妇人少女,眼中光芒闪烁。
“离开?当然可以。”
格罗姆吞下嘴里的肉,隨手將骨头扔进火堆,溅起一片火星。
他咧嘴一笑,露出尖锐锋利的牙齿,突然道:“男人可以走。但女人,必须全部留下。”
此言一出,空气瞬间凝固。
錚——!
布雷泽和身后的亲卫们下意识地握住了剑柄,利刃出鞘半寸,发出刺耳的摩擦声。
周围跳舞的蛮族勇士停下了动作,抓起脚边的武器,眼神凶狠地看来,如同一群嗅到了血腥味的饿狼。
两边对峙。
气氛瞬间紧张。
身为领队,索尔没有太大动作,依旧保持著冷静。
只是语气变得愈发严肃冷厉:
“格罗姆,收回你的话,王国不受威胁,黑曜石伯爵的军队就在距离这里不到一天的行程。”
“王国?伯爵?”
格罗姆像是听到了什么天大的笑话,大笑起来:“哈哈哈哈!別拿那些嚇唬我!索尔,你的鼻子要是没坏,就该闻得到风里的味道!”
他猛地站起身,看向远方那深邃的荒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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