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 破什么案?(1/2)
开封府。
『威武~武~武~』
府衙两侧衙役手持水火棍高喊,蔡京著紫色官袍坐於明镜高悬之下。
堂中则站著一名身穿短打,浓眉大眼的雄壮汉子。
堂外(庭院內),则有不少士绅探头探脑的观望,包括丐帮数位长老。
大宋司法体系中有『狱讼公开』的原则,非特殊情况,开堂审案皆以公开透明为主。
“堂下何人,所告何事?”
主位上,蔡京沉稳开口。
乔峰挺身而立,抱拳行礼:“草民乔峰,见过蔡知府,某......”
蔡京眼神锐利,开口打断道:“既是草民,见官不跪,你眼中可有王法?”
乔峰神色不变,依旧站直身体。
“乔某自是敬重王法,否则不会来此申冤。然乔某此生,上跪天地,中跪父母师恩,下跪忠烈英魂。今日若为求活命而屈膝,非但不能证明乔某清白,反辱没了这公堂之上,为国为民的『法』字!”
他顿了顿,目光坦荡的看向蔡京:
“知府大人若觉乔某无礼,大可依律治我的罪,乔某甘受杖责。”
大宋法律,除读书人外,见官皆需行跪地礼。
乔峰虽是第一次报官,但没吃过猪肉还没见过猪跑嘛,他当然知道规矩。
同样,他也想好了办法。
几棍子换不用下跪,乔峰觉得值。
主位上,蔡京没有在意这点。
他很清楚这些江湖人是什么倔脾气,先前故意打断无非是压压对面气势,顺带看看乔峰性格与应变。
现在看来,还是那套江湖逻辑。
“你倒是坦荡。”
蔡京挥了挥手,又道:“杖责隨后再说,状纸何在?”
乔峰闻言,掏出三张状纸递给衙役。
他没报过官,这三张状纸是临时找讼师写出,分別是养父母之死、师父玄苦大师之死和丐帮副帮主马大元之死。
既然选择报官,他自然都想查清。
连续三张状纸摆上案头,蔡京眉头狠狠跳了跳。
果然,这些江湖中人就没有什么好东西。
大宋是有史以来对命案最重视的王朝之一,追责和审结制度皆超越前朝。
这案子要是放其他县令知府头上,查不清案件抓不到凶手,那仕途基本也到头了。
四条人命啊,幸好都是普通人。
蔡京大致扫过一遍內容,开口询问:“你既伸冤说凶手並非是你,可有证人啊?”
乔峰摇头:“回稟知府,没有。”
蔡京又问:“可有证物?”
乔峰摇头:“回知府,没有。”
蔡京再问:“可有怀疑的凶手?”
这回乔峰顿了顿,最终还是摇头否认。
他本想说马大元的妻子康敏有嫌疑,可他没有確认的情况下,隨口怀疑只会给旁人带去风言风语与麻烦。
他乔峰,不屑做这样的事。
“什么都没有。”
蔡京表情平淡,看不出喜怒,接著道:“那你需要在府衙大牢里待一段时间了,待本官查明真相,再还你清白。”
乔峰点头道:“草民明白,但这时间......”
“宋刑统,命案自立案起,时限二十日。”
蔡京回了一句,隨后抬头扫视全场,拿起惊堂木落下:“退堂。”
言罢,起身朝后院走去。
两名衙役则上前將乔峰拷上,带去府衙大牢。
乔峰表情平静,很是配合。
他作为嫌疑人来报案,没有別的证人证物的情况下,肯定是会被关押起来的,这点他早有心理准备。
不过在他看来,如果当时在聚贤庄与群雄打起来......
最大的结果是他能杀死数十人,可最终也会被人所杀。
杀死群雄,甚至还有曾经的战友,他不愿。
被群雄杀死,他更可能在末路时以死明志。
结局,都不是他想要的。
反而上报官府,还有一丝查明真相的可能,总之不会比聚贤庄的结局更坏了。
府衙后院。
蔡京回到书房,把状纸整齐放在案牘上。
他是万万没想到,隨手接下的案子,竟然有如此惊喜。
“府尹,可有喜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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