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章 沉浸式宣传(2/2)
林伟杰能做的在十一月底都做得差不多了,进入正式宣传期,他反而是最閒的。
他这部电影,演员没有大明星,导演是新手,发行商是后起之秀,主创去参加路演对民眾的吸引力有限,不如让发行商策划整活活动,普通的活动导演就不用参加了。
发行商通过联繫各地宗教寺庙、在火车线路派发传单,甚至在商业街头分发印有电影gg的包装卫生纸,进行各种营销。
这套组合拳下来总算还是有些效果,至少不少中產年轻人对这部电影还是有一些耳闻与议论的,多少算是有点小水花——
这是林伟杰匿名去逛几个印度本土比较有名的bbs得出的结论。
2005年的印度,因为上网费用问题,网民中大约六成是35岁以上中高层人士。
不过最爱参与论坛討论的,声量最大的,却是占总上网人数28%的25-34岁的城市白领以及占比11%的18-24岁的大学生。
这些年轻人都是有消费能力,又有向身边人推荐自己爱好倾向的中层,能撬动他们,可能会达到意想不到的效果。
林伟杰想了想,乾脆悄悄註册小號,在几个知名论坛版块,以真实参与旁观者的口吻,把电影的故事,偽装成真实事件,含糊其辞让人误以为他不敢说太清楚,以一周更新一篇的速度,持续更新。
他还准备了包括英语在內的七八种语言,以求扩大影响。
反正这个时候网络管理还很混乱,没有实名制,大家都爱匿名,不是说八卦,就是討论时事新闻,尺度很大,不容易追责。
你別说,林伟杰还找到了某种早期混天涯的感觉……
不过林伟杰没想到的是,有一天,普丽婭还给他来了电话,笑问他,某篇写得跟小说似的长篇连载是不是他干的。
林伟杰倒是很老实承认了,反问对方怎么知道。
普丽婭说,她同学很多人都在谈这件事情,爭议还挺大的,有的同学觉得不可能有人真能这样逃脱罪责,肯定是编故事,有的同学则觉得辩护余地很大。
林伟杰先是很高兴能够引发大学校园內的討论,隨即想起来了……
普丽婭的专业,好像是法律。
她那所孟买大学的法律专业,很多毕业生出去后不是律所律师就是检察官来著。
所以林伟杰就顺便请教普丽婭,想知道他在论坛上这样搞,事后会有法律纠纷不。
普丽婭在电话那边狡黠一笑,告诉他,这个问题是需要支付律师諮询费的,他要请她吃饭才能回答。
林伟杰还能让对方的话落地上吗?自然是从善如流地进行邀约了。
不过,事到临头的时候,林伟杰汗流浹背了。
和上次在商业街隨便吃小吃的店不一样,这一次普丽婭约的吃饭地方,看上去还是个很正经的米其林餐厅。
林伟杰在对方给餐厅名的时候就半开玩笑提出来,他可没有適合的服饰去这种地方吃饭。
普丽婭很认真地回復他:“导演先生,您现在应该开始在这方面准备起来了才对。”
林伟杰有点恍然,知道普丽婭確实说的没错。
俗话说人靠金装佛靠金装。
虽然他之前和发行商谈判的时候毫无畏惧地穿维杰的老衣服就去和人家负责人见面了,但是电影上映后,他不能还这样去迎接闪光灯吧?
於是林伟杰想了想,说出来一句明知道无耻还是要说的话:“未来的检察官或者律师小姐,那么我可以再向您借点钱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