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章 舌尖上的伦敦(1/2)
“大不列顛拥有著戏剧性的自然风光。”
“从苍茫的高地、幽深的林莽,到静謐的湖泊与蜿蜒的海岸,多样的地貌孕育著这里的生灵,也赐予了这片土地丰饶的物產。”
“为获取这大自然的厚赠,人们隨著四季更迭,採摘、捡拾、挖掘、捕捞。”
“本集將透过滋味的线索,探寻大不列顛人的美食。”
“伦敦,这个帝国权力的中心。”
“从古罗马的伦蒂尼姆,到都鐸、乔治王朝,再到今日的大不列顛王都,这里从一片湿润的平原,成长为宏伟壮丽的世界都会。”
“所以——”
“我们今天做的是中餐,正宗的米字旗人都知道想吃好吃的要去唐人街。”
“……”
汉娜放下镜头,颇为幽怨地看向罗宇。
明明,没有这个转折,这个开头儿作为纪录片的一部分还挺合適的。
不知道的还以为这是一个美食节目。
原本营造出来的气氛全被最后一句给毁了。
达伦这个人很有意思,在得知了罗宇是拍摄纪录片的,並没有在意。
“反正你现在的身份是流浪汉,不是吗?”
一路上,他还教著罗宇很多东西,虽然这些东西威尔逊都教过了:
比如说,乞討的时候脱下鞋子,把脚放在睡袋里,能暖和一些。
“你不需要乞討,只要通过创造一种画面,触动人们的心弦,就能让人们停下来然后捐赠。”
对於这点,罗宇深以为然。
按照达伦的说法,这样真的可以赚大钱,据他所知,在查令十字街附近假冒的流浪汉並不少见。
“我们不是流浪汉,只是无家可归者。”
在英语语境中,流浪汉和无家可归者完全是两种不同的概念,前者是“tramp”,后者是“homeless”。
流浪汉是指那些嗑药並且有暴力倾向,在街头晃悠挣扎的活死人。
无家可归者是指那些没有房子,或者房子断供被银行收回的人。
当然,后者也有不少癮君子。
有些乞討者会特地在乞討的时候强调自己是“无家可归的人”,甚至被人叫做流浪者会生气。
这是一种身份认同,是什么造成的这种身份认同,或者两个词本质的区別呢?
罗宇认为,是希望。
前者已经丧失了对正常生活的“希望”,后者仍然想要回归正常生活,但是因为各种理由无法实现。
这些理由可能是自制力不够產生的“药癮”,也有可能是单纯的懒,又或者身体缺陷,再或者无法抗拒的外界原因。
但总而言之,从无家可归者到流浪者需要做到一点:
认命。
很多人认不了这个命。
哪怕自己很烂,哪怕自己得过且过,適应了流浪生活,但他们依然无法做到认命。
“街上很多人都是故意在那里,不是开玩笑,如果你去上班做那些朝九晚五的工作,然后回到家,说每周赚三百英镑……但如果你可以出来在街上,一天就一百英镑,你会选择哪种?”
指使达伦流浪的原因是因为斗殴等罪行入狱。
至於仅仅是斗殴吗?
罗宇不知道,也不想知道,对方说的可能是真话,可能是假话,这不重要。
出狱之后,在圣芒戈慈善机构的帮助下,达伦有了公寓。
“你觉得你的精神状態好一点了吗?相对於还在街上混的那群人来说,这就是你能够出来的原因吧?”罗宇採访道。
“这取决於你的诊断结果是怎样的。”达伦很诚实,诚实到非常现实。
他继续说道:“我的诊断是,我有一个边缘人格障碍,我有一种反社会人格障碍,但这些对我来说没有任何影响。”
说实话,看到过达伦在街上乞討的样子后,再回到他的公寓,这感觉很奇怪。
但一想到自己手里提著的物品和停在查令十字街附近的明黄色兰博基尼倒也不奇怪了。
“你要先洗个澡吗?”达伦问道。
“洗完再说吧,等会儿做饭身上肯定全是油烟。”罗宇说。
即使达伦不说让他洗澡,因为这点缘故他也得洗澡。
晚上还得去宴会呢,身上臭烘烘的,吃自助餐都吃不开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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