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0章 我要荣誉对决!!!(2/2)
可以牺牲也就算了,为什么还要按著他,让他毫无反抗的被杀死?
他不服!
“我要荣誉对决!!!”
他抬头怒吼,表情狰狞地怒视著伊泽。
长有一头棕色捲髮的他,此刻像是一只发狂发怒的雄狮,眼中又瀰漫著难以言喻的惊恐。
他实在是想不到,印象里柔弱的跟女孩一样的伊泽,今晚居然会直接提著长剑要来砍死他。
他更想不到,自己的亲爹居然完全不为自己求情,甚至还要按著自己的肩膀,就这么让他被伊泽一剑捅死。
提著长剑走向他的伊泽,脚步一顿,双眼微眯。
荣誉对决?
这是流行於贵族圈、骑士圈的一种决斗方式,既分高下也决生死。
虽然王国法典规定仅適用於“贵族”和“骑士”,但实际上“贵族子弟”这个群体也適用於这套规则。
因为大多数贵族子弟(特指男性),都能在人生中拿到“骑士”的头衔。
荣誉对决的诞生,主要是为了让贵族之间“体面”的解决私人之间的矛盾衝突,避免衝突扩大、事態无限恶化,最终牵连到两个家族甚至多个家族。
在荣誉对决中被击杀,私人恩怨便到此为止。
双方长辈、家族都应接受这个结果,而不应继续扩大衝突、深化仇恨。
大多数私人恩怨,都会在荣誉对决之后结束。
只要两边家族都还保有理性,就不会再在这种事情上投入多余的情绪和精力。
获胜了的一方自然能接受,既没有损失还把仇人给杀了。
落败了的一方为了避免更大的损失,也只能默认接受,不然一个“输不起”的名声会更让家族蒙羞。
选择了荣誉对决,就应接受结果,不论这个结果是好还是坏。
对决者不论是活著的还是死了的,都是“荣誉者”。
因为他们都赌上了性命,荣誉还在,没有让家族蒙羞。
至於死在决斗中,那是实力问题,不是態度问题。
对决总会有输贏,败者不会也不该被羞辱。
也有不向对方下死手的,展现仁慈之后仇怨多少会少一些,就此和解甚至成为手足兄弟的也不在少数,亦能成就一段佳话。
“我接受你的荣誉对决要求。”
伊泽短暂思考后,直接同意了肖恩·兰德尔的要求。
从法理上看,他其实没有直接处决肖恩·兰德尔的权力。
他是伯爵爵位继承人不假。
可他终归不是伯爵,而只是继承人。
而且就算伯爵要处决谁,也得有合理的理由、足够重的罪行才行,不能想杀谁就杀谁。
何况这还是一个男爵的儿子。
所以用“荣誉对决”的方式干掉肖恩·兰德尔,反而光明正大,不会留下隱患。
你问我们有什么私怨?
肖恩·兰德尔绑架强姦平民妇女,而且还是怀有身孕的妇女,还买通典狱官要处决她的丈夫。
我看他不惯要砍了他,这种私怨够不够充分?
这种带有正义执行性质的私怨,还能更好的塑造他这个继承人的良好形象,在领民中树立起威望。
而且能避开法理的隱患。
这个隱患可大可小。
“伯爵领主继承人擅杀贵族子弟”这种事,上称之后可能一千斤都打不住。
现在好,肖恩·兰德尔主动要求荣誉对决,给他递了把“合理又合法”的刀子。
肯定是以为他身体娇弱,不可能接受。
即便他接受,他的父母也不可能接受,那就只能出面制止。
整件事就会交由双方父母交涉处置。
这样一来,他肖恩·兰德尔就有了极限求生的机会!
希望父母不要介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