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章 三个错误(1/2)
官场,从来都是个大染缸。
奇捕头看著义弟左钱塘那张熟悉的脸,心头如被钝刀反覆切割。
他们犯下的第一个错误就是不愿同流合污。
他们三人看不惯衙中同僚借职务之便敲诈勒索、收受黑钱,更立志要剷除县內乌烟瘴气的赌坊与暗娼寮。
他们满腔热血,以为是在替天行道,维护法纪。
殊不知,县城里那些最赚钱、最污秽的营生,背后站著的,往往就是他们身上这身公服所代表的“衙门”。
捕快、捕头、文书、县丞乃至县令,那点微薄俸禄如何够花?
权力在手,若不“变现”,难道真喝西北风?
那些赌档娼馆,每月奉上的“孝敬”,早已是衙门里心照不宣的“灰色俸禄”。
他们三人要掀的,不是几个地痞流氓的摊子,而是断了整个县衙上上下下不少人的財路!
自然成了眾人眼中的异类、公敌,处处受排挤,立功无份,苦差全揽。
是他们错了吗?
他们坚信自己没错,法理与良心没错!
直到那次追捕一名过境的江洋大盗。
这成了他们证明自己、打破僵局的机会。
三人奋勇当先,在一处荒废寺庙中与大盗殊死搏杀。
而其他同僚捕快、乃至几位捕头,却只在外围“警戒”、“策应”,冷眼旁观。
奇峰心里清楚,这是借刀杀人。
成功了,功劳大家分。失败了,正好除掉这三个碍眼的刺头。
他们確实杀了人,也差点被杀。
混战中,武功最弱的义弟左钱塘,被那大盗一记重手震碎了胸骨,当场气绝。
他与义兄郝丹红了眼,拼著受伤,终於將凶徒擒拿归案。
本以为能用这份血染的功劳,告慰义弟在天之灵,也为自己兄弟正名。
可没过几天,那罪证確凿、本该秋后问斩的江洋大盗,竟莫名其妙地不了了之,甚至某天,已经不在牢房之中。
有人把江洋大盗悄然放走了,而他们並不知道!
他与郝丹惊怒交加,多方奔走打听,甚至不惜向昔日看不起的胥吏卑躬屈膝、磕头求问,才隱约探知真相。
那大盗在狱中与县令密谈,献上了一笔银子。
那银子数额惊人,足够县令逍遥快活多年。
银子,有时候比武功还要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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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通了法理,也买走了义弟的一条命。
公义何在?
法理何存?
满腔怒火几乎要將他们焚烧。
於公,县令贪赃枉法!
於私,杀弟之仇不共戴天!
两人商议,决定豁出去,找县令当面对质,哪怕拼著这身官衣不要。
这便是他们犯的第二个错误,过於高估了自己的份量和决心,却远远低估了官场中人的狠辣与无耻。
他们还没见到县令,一顶“咆哮公堂、意图不轨”的帽子就扣了下来。
县令直接下令,將二人捉拿问罪。
他们岂肯束手就擒?
一场混战在县衙爆发。
可双拳难敌四手,衙中好手眾多,他们渐渐不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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