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言责制「(1/2)
“此即言者必负其责之法。古之盛世,早有此制。”
“舜命禹治水,禹曰:予创若时,娶於涂山,辛壬癸甲,启呱呱而泣,予弗子,惟荒度土功。此即立军令状,不成则罪。”
“汉武用卫青、霍去病,皆明赏罚:胜则封侯,败则当斩。故將士用命,北逐匈奴。“
“反观本朝,言事者多空谈,举荐者无责任。”
“科道风闻奏事,弹劾多出於党爭,而非公心。”
“大臣推举人才,多出於私谊,而非实绩。”
“如此,则人人敢言而无需负责,人人举荐而无需承担。”
“於是党爭愈烈,国事愈衰。”
朱由检的手微微颤抖。
这陈志远,一个翰林院编修,竟敢如此直指时弊!
更难得的是,他並非空发议论,而是引经据典,层层剖析。
奏疏的后半部分,陈志远详细阐述了“言责一致“的具体方案。
“臣愚以为,可立言责制:凡弹劾大臣者,须明列实据,若查实,则按律奖赏。”
“若诬告,则反坐其罪。凡举荐人才者,须具结担保,若所举之人称职有功,举荐者记录在案,作为政绩。”
“若所举之人瀆职犯错,举荐者连坐受罚。”
“对於军国大事,尤当如此。若言某將可当大任,则令其担保。”
“此將若胜,同受封赏;若败,同当军法。”
“若言某策可行,则令其主持:若成,为首功;若败,为首罪。”
“如此,则朝堂之上,再无空谈;举荐之间,必出真才。“
朱由检的脑海中,突然浮现出袁崇焕平台奏对的场景。
那时的袁崇焕,慷慨激昂,立下五年平辽的军令状。
他信了,给了袁崇焕一切所需的权力。
可结果呢?
一年后,后金兵临城下。
两年后,袁崇焕下狱待斩。
若当时有陈志远所言“言责制“,袁崇焕敢轻易许诺吗?
那些举荐袁崇焕的大臣,敢毫无保留地支持吗?
那些弹劾袁崇焕的官员,敢毫无证据地攻訐吗?
奏疏的最后,陈志远写道。
“陛下天纵英明,宵衣旰食,志在中兴。”
“然中兴之业,非一人可成,须朝野同心。欲朝野同心,须杜绝朋党。欲杜绝朋党,须明定权责。”
“使言者负其言,行者担其行,举者保其举,如此,则君子道长,小人道消。忠良得进,奸佞得退。“
“宋神宗之失,在於但求变法之急,而忽制度之基。”
“但用王安石之才,而未制其党之弊。”
“今陛下若欲振衰起弊,当先立制度,明赏罚,使群臣知所趋避,而后大事可图,中兴可期。“
“臣草茅微贱,罔识忌讳,冒死上陈。伏乞陛下圣鉴。“
乾清宫內,寂静无声。
朱由检放下奏疏,良久未动。
炭火在铜炉中噼啪作响,窗外风声渐歇,东方已现鱼肚白。
他竟这样坐了一夜。
这份奏疏,不过三千余字,却如一面明镜,照出了他登基三年来的种种困境,也照出了大明朝堂积重难返的痼疾。
他想起即位之初的雄心壮志,想起剷除魏忠贤时的雷厉风行,想起对袁崇焕的殷切期望,也想起一次次失望后的愤怒与无力。
朝臣们口口声声忠君爱国,实则各怀心思。
奏疏篇篇忧国忧民,大多空洞无物。
他每天批阅奏章至深夜,却感觉自己在泥潭中越陷越深。
他严惩贪腐、勤政不輟,却感觉大明朝的国运仍在不断下滑。
而这陈志远,一个名不见经传的小小编修,却用一篇奏疏,点出了问题的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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