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章 模仿者游戏(上)(第三更求推荐票)(2/2)
第一个在张兴安脑中闪过的念头是:“这是有人在恶作剧?”
但他隨即否定了这个想法,因为周围的同行无一例外的在发抖。
终於,有一个人受不了了,发出了尖叫。
下一秒,他双手狠狠地掐住自己的脖子,眼白上翻,舌头从齿间挤出一小截,渐渐地,他脸变得涨红,青筋从太阳穴爬到耳后。
没过一会儿,他就口吐白沫倒地不起。
伊恩神色慌张:“邪灵……真的是邪灵!”
张兴安偏头询问伊恩:“邪灵是什么?”
伊恩战战兢兢地答道:“这是一种很独特的存在,它们从来不露出真身,比起直接动手,它们更喜欢通过特殊的仪式杀人,只有顺应它们的仪式才有一线生机。”
那个苍老的声音再次响起:“这下好了,刚好三十个人,下面我来讲一下游戏规则。
“你们三十个人中会有十个人扮演『活尸』,剩下的人扮演『人类』,关灯时,『活尸』们將进行行动,將其中一位『人类』淘汰,亮灯时,所有人参与投票,將其中一人淘汰,另外,不许弃票。被淘汰的人会真实死亡。
“那么,游戏开始!
“天黑请闭眼,活尸请睁眼。”
灯是猝然灭的。不是暗下去,不是挣扎著闪一瞬——是断。像一句话说到一半,喉管被切开。
狼人杀?一个词语在张兴安脑海中闪过,而且是没有神职的狼人杀,狼人一方占据了绝对的优势。
而张兴安恰巧被分到了弱势的“人类”一方,他將手伸进装有符纸的口袋,想將自己传送到另一片天地,但他不知道这样做的后果,也就作罢。
在一片黑暗中,张兴安默默地数著自己的呼吸,与此同时,他听见自己的右边有人一直在搓手。
约莫过了三十次呼吸,灯被重新打开,一具尸体伏在一旁的桌子上,没有人看见他是怎么死的。灯亮时他伏在桌上,额头枕著左臂,右手还搭在杯沿。高脚杯里的红酒纹丝不动。
人群顿时开始骚动,又有人受不了了,他不顾一切地冲向大门,结果还没迈过门槛,就和第一个人一样诡异地死去。
“不得擅自离开游戏,现在剩余二十八人,游戏继续,现在请达米安伯爵先发言。”
眾人的发言顺序顿时出现在了各自的脑海,张兴安是第十九位。
伯爵没有立刻开口,他很清楚自己虽然是这次宴会的主人,却不是这场游戏的主人,他现在也只是这二十八分之一。
“死者是亚当斯家的幼子,”他说,“今年二十三岁。去年在这里跳过一支苏格兰舞。我不认为他是『活尸』。”
他顿了顿。
“但我不为任何人担保。”
张兴安不可见的点了点头,確实,邪灵挑选“活尸”不会去根据个人的情况。
第二个发言的是一个身材魁梧的男子,他用几句话分析座位分布、首杀偏好、倖存者中谁最像“避开了第一刀的老『狼』”。逻辑严密,滴水不漏,像在法庭宣读结案陈词。他说完时有人点头,有人不动声色地把坐姿调转了半寸。
第三个发言的是一位身穿旧风衣的男子,他指认了一位坐在角落的年轻人:“你昨晚为何起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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