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7章 人间蛊王,靚到炸场(感谢道爷驾临的盟主)(2/2)
动不动就用“靚到“带刺””“靚绝全场”“杀疯了”“相机爆镜”之类的夸张標题。
还经常拉踩挑事。
比如这次,就有媒体说沈奇靚过陈关西。
暗搓搓地想看两人隔空打擂。
弄得沈奇都不敢轻易出门。
黄启道倒是很希望內地媒体转载这些报导。
奈何没钱去公关。
不过,內地这边也有不少新闻。
最离谱的一条,大概就是“黄小明为了沈奇註册博客”。
啥?
什么特么的叫特么的为了我?
沈奇差点爆出一串连环粗口。
小明哥你別乱搞啊!
我真的不好这口。
了解了之后才发现就是个误会。
黄小明也没干別的。
就只是评论转载了沈奇的博客。
他的评论也很简单。
好听!
主要是以前黄小明没有博客。
註册之后也没干別的,只转载了沈奇的博客,確实像是专门为了沈奇註册博客。
前有金莎、舒唱捧场,后有黄小明註册博客参加评论,官方也趁机推了一把一沈奇的博客热度又起来了。
黄启道还带来了一个消息。
金莎要买《杀手》。
“金莎?她买《杀手》?她买《杀手》做什么?”
沈奇一头雾水。
这姑娘该不会以为,她砸点钱买歌,自己这边就任她为所欲为吧?
有病就去看,西医治標,中医治本,中西医结合治成標本。
她大概是不知道这首歌的mv有多血腥吧!
“我估计是他们公司要的,你之前不是说这歌適合林俊杰吗?”
黄启道还没答覆。
他看似是沈奇的经纪人,其实一点权力都没有。
“哦对,金莎是林俊杰的师妹,可能是林俊杰想要咱们的歌。”
沈奇觉得有些荒谬。
这歌明明就是林俊杰的,没想到兜兜转转,还是和林俊杰產生了交集。
“那咱们卖吗?”
黄启道也在纠结这件事。
卖了的话,大概率就是林俊杰唱了,有了对比就有伤害,沈奇的破唱功就会被反衬到尘埃里。
而且,热度也会转移到林俊杰那边。
虽然林俊杰不太在乎这点热度,但是沈奇在乎啊。
他的博客起死回生,多亏了这种原创歌曲。
沈奇是娱乐圈的无名之辈,但他的博客不是,比很多开博客的明星都要火。
“卖啊,为什么不卖,只要给钱咱就卖!
沈奇理解黄启道的担忧。
然而,这种担忧並不会因为你攥著歌不让別人唱,就能够避免。
再说了,林俊杰唱得再好,他也不是原唱!
沈奇才是唯一的原唱。
其实,看上这首歌的不是林俊杰,而是金莎的老板毕晓世。
当他知道金莎去当了沈奇的“头號舔狗”,他的愤怒几乎能把天灵盖掀开。
也不知道该弄死金莎,还是弄死沈奇。
前者他不捨得,后者他弄不死。
他衝进沈奇的博客,才发现被高高顶起的是黄小明和舒唱的评论。
不愧是四大小生之一。
国民级的偶像!
简单的两个字“好听”,就秒杀了头號舔狗金莎。
头號女舔狗:金莎。
头號男舔狗:黄小明。
就因为有了这俩舔狗,沈奇的博客有了上百万点击。
毕晓世冷静了下来,决定用他专业的知识,还有傲人的口活,喷死沈奇这个王八蛋。
没想到————歌居然尼玛的还不错。
#,喷不动啊!
真特么憋屈。
而且,他还发现这首歌特別適合林俊杰。
这个沈奇在演唱的时候,甚至採用了一些林俊杰的唱法。
他的脑海中翻涌著冒出一个词:
量身打造!
在商言商,虽然討厌沈奇,但是碰到这样一首適合公司台柱子的歌曲。
他的专业素养告诉他一买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