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 风靡沪上(1/2)
“最近几期的《小说月报》写得啥劳什子?一点看头都没有!那帮学生仔还疯了一样抢,抢来做啥都不晓得!”
静安寺路的德大咖啡厅里,烫著时髦波浪卷、穿一身月白绣牡丹绸缎旗袍的林太太,捏著银勺子搅著咖啡,满脸嫌弃地跟对面抱怨。
对面的周太太四十上下,一身墨绿暗花旗袍,颈间掛著圆润的东珠项炼。
她闻言笑著用一口软糯的上海话接话道:
“林太太呀,儂刚从北平回来,还不晓得嘞。《小说月报》早就换了主编,天天喊啥『为人生、为社会』的口號,早就没好看的才子佳人故事了。现在要看故事,得买《礼拜六》,巧了,就是今日发新刊!”
“《礼拜六》復刊了?”
林太太眼睛一亮。她从小没受过多少教育,只能说是认得字。那些所谓的新文学她是看不懂的,是以年轻时就成了鸳蝴派的忠实拥躉,最爱的就是风花雪月的情爱故事。
等周太太告辞后,便立即抬手招来了窗外的报童:“小囡,过来,给我拿一份新出的《礼拜六》!”
报童顛顛地跑过来,递上油光鋥亮的刊物,脆生生道:“太太,一份一角大洋!”
林太太付了钱,先扫了一遍目录,见著包天笑的名字,满意地点点头:“嗯,有包天笑先生的文章。”
她当即就著咖啡厅的落地灯光翻阅起来,可看著看著,竟不觉间打了好几个哈欠,
也不知是与丈夫去北平住了几年审美发生了变化,还是类似的情节看了太多,觉得有些俗套。
哪怕是她向来推崇的包天笑先生的作品也没给她带来什么惊喜,写的转世报恩什么的,现在满大街都在讲什么赛先生,她现在也不愿意信这个。
“真是亏了,这一角钱花得冤枉。”林太太嘴里嘟囔著,但本著买都买了的精神还是翻看下去。
一直翻到刊物末尾,一行字跳进眼里:
《烟雨濛濛》,作者吴二。
『这小说名字看著也没啥新意,倒是这笔名听著不像读书人起的名字。』林太太撇撇嘴,没抱半分期待,可还是顺著读了下去。
开篇写陆依萍被父亲陆振华用鞭子抽得遍体鳞伤,带著母亲被赶出家门,住在漏雨的破屋里,寒冬腊月里连一口热饭都吃不上。
林太太看著,竟忍不住嘆了口气。
自家老爷这两年对她越来越冷淡,外头的鶯鶯燕燕就没断过,若不是她死死看住家里的財政,指不定早就把外头的狐狸精娶进门当姨太太了。她也有个女儿,万一真到了那一步,她们母女俩,怕不是也要落得跟依萍母女一样的下场。
按著她看了十几年小说的经验,接下来该是风度翩翩、年少多金的男主出场,偶遇落难的依萍,两人一见钟情。当然他的家里人一定会给这段感情很多阻碍,但最后结局肯定是有情人终成眷属。
可剧情的走向,完全没按她的预想来。
天啊!这个女孩竟然要向她的父亲復仇!
她是疯了吗?怎么敢做出这种大逆不道的事?
在林太太的认知里,父亲就是天,是绝对不能忤逆的大山。她小时候不过违逆了父亲的意思,非要去庙会玩,挨的那顿打,到现在都记得清清楚楚。
这陆依萍也是个没家教的!
她心里生出几分对陆依萍的厌恶,可手指却像粘在了纸上,忍不住往下翻,好奇陆依萍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弱女子,到底能拿出什么样的復仇法子?
等看到陆依萍把復仇的目標,放在了同父异母妹妹如萍的未婚夫何书桓身上时,林太太彻底惊住了。
这个不要脸的狐狸精!竟然要去抢亲妹妹的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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