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17章 权柄的烙印(1/2)
休息了很久,沈嗣才缓了过来。
“沈嗣:你就这么眼睁睁看著我差点被诅咒弄死?
胖鱼:我算过的,那么一指甲缝的诅咒弄不死你!
沈嗣:唉,现在的我,连使用火花权柄的门槛都没有达到吗?
胖鱼:所以说你连普通的无主能量都没有吸食过,上来就要演一出“人吃鬼”,是不是有点太飘了?
沈嗣:说等阳光太被动的是你,说要吃鬼太鲁莽的又是你,正反话都被你说完了,那我现在等死就可以了是吧?
胖鱼:放心,我还有办法。毕竟,你死便死了,可难道我还要眼睁睁看著你死以后,火花被隨便什么一条路边的野狗叼走吗?
沈嗣:但你什么忙也帮不上啊,你自己说你现在灵性碎片全都没了,比一只老鼠都弱吗?
胖鱼:我灵性碎片確实没了,但火花不是有吗?
沈嗣:啥意思?
胖鱼:我对权柄【鱼】研究出的规则你还记得吗?
沈嗣:呃,大概还有点印象。
胖鱼:你分明就是忘了!
沈嗣:你再说一遍不就行了?
胖鱼:火花的持有者虽然无法阻止吞噬而来的生命能量不断流失,但可以借其恢復伤势,或是作为替代品替换掉自己需要支出的能量额度。
沈嗣:是有这么一句。
胖鱼:所以根据这条规则,我可以藉助你身上的火花来发动特殊能力进行攻击,但是与此同时,也需要消耗你本身体內剩余的生命能量。
沈嗣:是什么特殊能力啊?
胖鱼:我和你说过吧,火花来到物质界披上了七层外衣,这五百年来,我已经揭下了“愚者”的五层外衣,也就觉醒了五项火花权柄。第一项就是【鱼】,代表著吞噬与恢復的能力;其中还有一项是【锯】,这是代表著切割与攻击的能力。
沈嗣:你身上还留有火花权柄?
胖鱼:不,我已经没有任何火花权柄了,但火花在我体內留下的烙印还在。
沈嗣:嗯?
胖鱼:打个比方,假设火花权柄是宝石,那么我每觉醒一项权柄就会在体內挖出一个孔位,用以镶嵌宝石。那么即使失去了权柄,但我身上的孔位仍然还在,你明白吗?
沈嗣:你这么比喻的话……
胖鱼:所以只要火花转一道手,我们可以藉助残留的烙印来使用过去的权柄余辉。
沈嗣:卡bug吗?那这个【锯】的权柄,有什么效果?
胖鱼:仅仅是权柄余辉的话,我的手指应该还是可以精准地“锯开”任何有形物质的,基本上是无坚不摧了。
沈嗣:等一下,你的手指?
胖鱼:当然了,你现在又没有获得【锯】的权柄,当然只有我才能使用权柄余辉了。
沈嗣:那我总不能直接放你出来锯那个塑料模特吧?被我同学看到怎么办?
胖鱼:呸,你让我上我还不上呢!就我现在这虚弱的状態,还想让我直接跟人干架啊?怎么,使魔的命就不是命了?
沈嗣:那你什么意思?
胖鱼:当然是你自己上了!
沈嗣:我打怪谈?真的假的?
胖鱼:当然,在攻击之时,我的纸片小手会藏附在你的手掌底下,你的手指划到哪里,我的手指也会划到那里。
胖鱼:这样,就相当於你自己的手指也具有【锯】的权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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