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章 我成为助攻了?(1/2)
经过张瑾言的一顿捣鼓之后,林亦恆不情不愿的站在镜子前,还別说,跟换了个人似的,气质噌噌往上升。
只见林亦恆此时上身穿著一件白色的高领毛衣,搭配一件棕色羊毛风衣,下身是深灰色毛呢西裤。
再搭配一双棕色马丁靴,额,帅哥你谁啊?
“看吧,人靠衣装马靠鞍!你小子打扮起来还是挺帅的,要是再给你配一副黑框眼镜,头髮再理一理,嘖,那还真有点我嵩哥的味道了。”
张瑾言摸著下巴將林亦恆上下打量了遍,一顿评头论足。
突然,他好像又想到了什么,赶紧又去行李箱那里翻了又翻,最终拿了一条深灰色的围巾出来。
“快戴上,我跟你讲,晚上风大冷的时候你就给她围上,这波细节直接拉满。记住啊,大衣別扣死,敞著穿显腿长,走路別驼背,否则再好的衣服都像是偷来的......”
张瑾言像个老妈子一样絮絮叨叨的,不过林亦恆很给面子的照做了,他突然来了这么一句:“老张,你这么会,怎么现在还单著?”
“滚蛋,別逼我心情好的时候扇你噢!”张瑾言瞪了林亦恆一眼。
两人玩笑几句,张瑾言便去了剧场,临走前还不忘囉嗦几句注意事项,林亦恆嘴上不说,但记在了心上。
宋念初下午有一节课,所以林亦恆打算在宿舍里码一会儿字,儘可能的存些稿。
如宋念初之前所评论的,林亦恆现在写的是一本校园恋爱文,男主是个社恐学霸,女主嘛,是白月光魏凌薇在林亦恆心目中的完美形象。
这都是他凭空幻想出来的,毕竟他也没怎么正面接触过魏凌薇。
不过他现在回头一看,好像女主身上的张扬开朗爱笑,宋念初的身上也同样具备,这一点令他有点小意外。
他没有什么阅歷,也没有真的谈过恋爱,所以只能通过观察身边的人,將他们的行为特徵写进小说。
要是张瑾言知道林亦恆將他写成一个渣男的话,不知他会不会剁了林亦恆,太惨了,不光是渣男还被人绿了好几次。
这不,刚刚张瑾言说的话又被林亦恆艺术加工写进了小说里,桀桀桀!
差不多三点的时候,林亦恆关上了电脑,特意在镜子前照了下,这才背著书包出门而去。
他按照约定来到女生宿舍楼下等著了,估计宋念初还在宿舍里打扮吧,她发了消息让林亦恆先在楼下等会儿。
而林亦恆此时双手插兜站在花圃边,时不时的就有路过的女生忍不住看过来一眼。
確实,只要林亦恆能再去理一理头髮,那他还真的很像许嵩,这可是12年啊,谁懂青春男神我嵩哥的含金量?
就在林亦恆神游之际,旁边来了四个男生,为首的男生长得很清秀,穿著一身高定休閒西装,举手投足一副翩翩君子的范儿。
“同学,你也来这儿等女朋友吗?”马承宇很有礼貌的打了声招呼。
林亦恆一愣,他没有否认也没有肯定,只是礼貌性的微笑点著头。
“麻烦你让一下,我今天要在这里表白。”马承宇又笑著说。
林亦恆看了一眼马承宇的后面,嚯,阵仗还挺大的,又是横幅又是玫瑰的,还有喇叭。
“哦哦,你们忙。”
林亦恆应了一声后就闪到了一旁,看著他们忙来忙去的布置现场。
这一操作也陆续引来了吃瓜群眾的围观,还嘰嘰喳喳的小声议论了起来,毕竟人类都爱凑热闹。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