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2章 经理之爭(求首订6/6)(1/2)
第113章 经理之爭(求首订6/6)
这个地处西单北大街的皮鞋二厂门市部面积有500平方。
除了前店,后面还有库房。
这个房產是二轻局的,划拨给第二皮鞋厂做门市部。
房管所代收的房租很低。
商业用房每平方1.68元,500平方,一个月租金840元,一年就是10080元。
而他们转租给西直门服装批发公司则翻了一倍。
每平方3.36元!
这个价格在他们看来,已经是天价了。
可在李卫国眼里,这便宜得跟不要钱似的。
他二话不说就跟第二皮鞋厂签了合同。
租期一签就是10年。
这不是李卫国不想签得更长,是不能。
合同签完,李卫国就提出了一个要求。
希望他们能配合审批一下加盖二层的手续。
你想,在西单这种地方,临街门市只是一个一层平房,不但浪费资源,外观也不美观。
第二皮鞋厂收了钱当然要当好房东了。
他们以京城第二皮鞋厂的名义向自己的上级主管机关提出申请。
二轻局当然希望自己的房產能加盖二层了。
毕竟只要能批下来,这房子就从平房变成了二层小楼了。
他们就是盖个章的事儿,能不同意?
有了二轻局的同意,后面就是其他部门的审批了。
什么京城计委、京城市房管局、京城建设局。
这个加盖二层的申请上盖了七八个大红章。
整个手续办理过程在刘航和西城区相关领导的关注下,也用了一个多月。
六一几童节这天,西单北大街原第二批鞋厂门市部的位置就竖起来脚手架。
一大群的工人开始了施工前的准备工作。
李卫国是先跟鞋厂签订了转租合同后,才向街道刘主任匯报的。
虽然在这个年头有先斩后奏的嫌疑,李卫国还是这么做了。
主要是担心这个机会会被错过。
如果要是他先申请街道,然后街道再研究个把月,这个机会早就没了。
李卫国跟刘航匯报的时候,正处於高光时刻的刘主任愣了好一会儿,才反应过来。
然后说了一句,“企业经营可以自主嘛”,就算过去了。
可李卫国明显感觉出,刘航很不高兴。
企业经营自主权说的容易。
可在1981年的时候,这还是一个禁区。
企业身上不仅有婆婆,有的还是好几个婆婆。
什么事儿都要向上面请示。
上级要是不批准,你企业想要干点啥都不行。
所以,在八十年代,国营企业重点改革就是给企业鬆绑,给企业经营自主权。
现在,李卫国已经犯了很大的忌讳了。
要不是刘航觉得李卫国还有用,恐怕等著他的就是撤职了。
李卫国也不是傻子。
他跟刘主任承认了错误,保证下不为例。
“主任,我自作主张確实不对,我承认错误。”
“你呀!小李,你的初衷是好的,可办什么事都有程序,都有规矩,不能你想怎么干就怎么干!你当了这么长时间的经理了,还不明白吗?!”
“是,领导批评得对,我错了。”
李卫国只能认怂。
他不能狡辩,也不能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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