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9章 喜欢你(2/2)
中森名菜有点不舍地看著宋家明,眼神里藏著委屈和不情愿,声音低低的,“我跟经理人说过,只出来半天,天黑就要回去了。如果他见不到我,下次肯定不让我再单独出来了。
宋家明指了指那边排队的人群,大约有二十来人在等著坐车下山,“那我带著你去那边坐车下山吧。”
两人在落日余暉中,宋家明和中森名菜挤上了一辆穿梭巴士下山,车厢可容纳30人左右的空间坐满了人,塞得满满当当,过道里还有几个站著的。
两人在后座找到位置坐下来。
车厢內安静,只有机器发出的低低声响,引擎在脚下发出沉闷的震动。
司机似乎並不急著下班,慢悠悠地开往了市区,车速不快不慢,让车內的游客可以好好欣赏沿途的风景,尤其是在傍晚的时候,向下眺望著洛杉磯黄昏与黑夜交替的景致,。
中森名菜情不自禁依偎在宋家明的肩膀上,,依依不捨地喃喃说:“为什么快乐的日子,是那么短暂。”
宋家明转过头微笑看著她,目光落在她微垂的眼睫上,用了一句有诗情画意的诗句回答:“夕阳无限好,只是近黄昏。”
在黄昏中那句话听上去有点淒凉,尾音在车厢里轻轻盪了一下,便消散了。
中森名菜忽然地垂下头,下巴几乎抵到胸口,白嫩的脸上有一层娇柔的怯意,耳尖悄悄红了,连脖子根都泛起淡淡的粉色,“我有件事想要告诉你—”她咬著下唇,半天没说下去,手指蜷在膝上,攥成小小的拳头。
宋家明微笑看著中森名菜,那半垂下的睫毛,,那微微翕动的嘴唇,似乎要说什么又在犹豫,那楚楚动人的眼睛,眼皮薄薄的,藏著一点水光。
中森名菜低著头,一颗心却跃到嘴边,砰砰地跳著,像要从嗓子眼里蹦出来:“你不要笑我,我————好像喜欢上你了。”
宋家明没想到少女竟然在这个时候向他大胆表白,真让人感到有点意外。
他笑吟吟地看著她,“这么巧呀,你喜欢我,我也喜欢你呀。”语调轻鬆,像是隨口接的一句玩笑。
中森名菜抬起头,那轻轻地咬了咬嘴唇,唇瓣被咬得泛白,又鬆开,认真地说:“我真不是开玩笑的,我只是想告诉你这个事情。”
在窗外那一闪而过路灯,昏黄的光一道道掠过她的脸庞,明灭之间,照亮了她的眉和眼。望著他那眼光的热切,却是那般小心翼翼。
宋家明只是微笑没有说话,目光里的笑收了几分,他只是把中森名菜轻轻抱在怀中,手臂环过她的肩背,將他的下巴,轻轻枕著她头顶。
中森名菜两只手臂自然地抱住了他的腰,脸埋在他胸口。在他的怀里感觉很温暖窝心,那几秒钟像永恆一样,时间仿佛被拉得很长很长。
宋家明轻轻抚著她的头髮,手掌从发顶缓缓滑到发尾,动作很轻,像在安抚一只小兽,“我已经有女朋友了,我不想伤害你。”
中森名菜抬起头的时候,却有调皮的笑容,眼睛弯弯的,里面亮晶晶的,一双手忽然用力抱紧他说:“我知道,但你说这话太迟了,我们两个已经分不开了。”
她喜欢上了这种感觉,尤其当她说话的时候,还有微微仰起头去看他。从这个角度往上看,那是一张稜角分明的脸,下頜线条利落乾净,眉骨投下浅浅的阴影,有著与眾不同的英挺。
她自问也接触不少形形色色的人物了,但从来没遇到过像他这样的人。尤其是他嘴角带著一丝淡淡的笑意,那笑意不深不浅,却让她芳心大乱。
她从前不知道会喜欢看这么一个男人的脸,但现在她喜欢上这种感觉了。原来喜欢上这么一个男人,是一件简单,又幸运的事情,像伸手摘一朵开在路边的花,摘了就摘了。
宋家明低头微笑静默看著她,这个女孩確实有一点点孤芳自赏的冷艷气质,尤其当她不苟言笑的时候。
中森名菜可以从他的瞳孔中看到点点闪烁,她的心开始扑通跳动,跳得越来越快,连指尖都有些发麻。
那星点的火花燃亮了她的双目,里面有一种不顾一切的衝动。她情不自禁地闭上了眼睛,睫毛在微光中轻轻颤著,像蝴蝶收拢了翅膀。
她在等待,也似是在邀请。
宋家明毫不客气吻了上去,唇瓣先轻轻触上她柔软的秀髮,那里残留著洗髮水的清香,然后是她在颤抖的眼皮,吻过她长长的睫毛时,能感觉到她在微微战慄。
最后,他的唇落在那往上微翘起的淡粉嘴唇上,她的唇带著一点冰冰凉凉的感觉,像刚从溪水里捞出来的花瓣。
中森名菜生涩地回应著,嘴唇轻轻地贴了贴又分开,手心全是汗,但心里却有一种奇异的踏实。
两人吻了又吻,吻了又吻,唇分又合,呼吸交织在一起,在昏暗的后座角落里缠绵。
如果两人不是坐在后座上,也太过目中无人了。
不过没人留意后座的这对小情侣的亲热,前排的乘客都在望著窗外的夜景,就算看到了也当做寻常,在这座城市里,这样的画面並不稀奇。
十五分钟后,巴士在终点站的时候停稳,车门“嗤”地一声打开,凉风灌了进来。
中森名菜鬆了手,退开半寸,抬眼看著他的脸,忽然朝他露出了一个十分好看的笑容,那笑容绽放在她尚有余温的脸上,灿若春华,“那我们明天再见了。”
宋家明微微笑,目光里有不舍也有瞭然,“明天见!”
中森名菜点点头,强忍住鼻子渐渐发酸的情绪,眼眶已经泛了红,头也不回地离开,步子又急又快。
她也要让他记住,自己给他留下的只有好看的笑容,没有眼泪。
宋家明只是在静静留在原地,自送她渐渐消失在人海中。
宋家明刚想坐车离开,转身的那一刻,余光忽然扫到后面有个穿黑色夹克的男人在跟踪。那人缩在路灯的阴影里,帽檐压得很低,但身形轮廓他认得。
他刚才只顾著和中森名菜谈情说爱,没有太留意身边的环境。
宋家明仔细想了想,已经在见过对方三次了,分別见过片场的大门外好莱坞大道转角的咖啡馆;还有山上的小径。在不同地方碰见同一个人,这显然不是巧合。不过说明对方的跟踪技术相当高明,他刚才注意力全在中森名菜身上,现在才注意到对方是在跟踪自己。
宋家明若无其事地穿过地下隧道,脚步不紧不慢,他还以为是记者在跟踪中森名菜,想要拍点緋闻照片。但是他小小的试探之后,对方没有去追中森名菜的方向,对方的目標显然是他,並非是中森名菜。
“咦,怎么不见了?”
那个穿著夹克的年轻男人,同样是游客打扮,戴著一顶深灰色的棒球帽。
他快步走著,忽然发现前方的身影消失了,停住脚步,左右张望,眉头拧了起来。
宋家明在上面的人行道,双手扶著栏杆,居高临下看著他,“伙计,你是找我吗?”
年轻男人抬头见到宋家明有一丝惊讶,瞳孔微微缩了一下,但是很快镇定了下来,疑惑地摇摇头,“先生,你认错人了,我不认识你,我只是路过而已。”
宋家明直接从上面跳了下来,他一手將对方推向墙边,反手將对方的手臂拧到背后,將对方死死按在墙上,膝盖抵著对方的腿弯。
“放开我,你想要干什么?”
年轻男人没想到宋家明会忽然动手,挣扎了几下,肩膀用力拱动,但纹丝不动。自己可是受过特別训练的,但是在宋家明面前却如同老鹰捉小鸡一样简单。
“leon,他是我的人。”
宋家明听到声音,手上力道鬆了半分,回过头,看到了一位老熟人。
福內尔从隧道另一头的阴影里走出来,双手插在外套口袋里,脸上带著似笑非笑的表情,头上的灰发在路灯下泛著银光。
fbi特別探员福內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