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九十四章 沈牧之的关键发现(1/2)
离岸公司註册代理中介的办公室在市中心的一栋写字楼里,电梯常年只有一部能用,按钮上的数字磨没了,楼层得靠数。沈牧之按了十二楼,电梯门关上,轿厢缓缓上升,灯管接触不良,忽明忽暗,像有人在头顶不停按开关。老周的邮件说得很清楚:地址、联繫人、预约时间。联繫人姓林,不是林深的林,是另一个林。他在电话里只说了一句:“沈律师,您要的资料我找到了。但有些事,不能在电话里说。”
沈牧之走出电梯,走廊尽头一扇玻璃门,门上的公司名早换了,只剩胶水留下的痕跡。推门进去,前台没人,屋里堆著纸箱,靠墙的文件柜敞著,文件夹歪歪斜斜,像刚被翻过。里面传来一个男人的声音:“这边。”沈牧之穿过纸箱堆,走进里间。一个五十多岁的男人坐在办公桌后面,戴著一副老花镜,头顶已经禿了,四周的头髮花白。他穿著一件格子衬衫,袖口挽到小臂。他指了指对面的椅子,等沈牧之坐下,从抽屉里拿出一个牛皮纸信封。
“沈律师,您要的东西。”
沈牧之打开信封,抽出里面的文件。bvi公司的註册证书复印件、股东名册、董事名册,还有一份信託声明。股东名册上只有一个股东——一家在开曼群岛註册的信託公司。信託的受益人不公开,但信託声明最后一页有一个签名。签名很潦草,看不清字母,但签名的位置旁边列印著一行字:周远。
沈牧之看著那两个字,身体里有一根线从心臟最深处被抽了出来,绷得很紧,没断。
“周远,这是谁?”
“不知道。名字是假的,身份也是假的。但信託声明上的签名是真的。做离岸註册的人看得出笔跡真假,这个签名不会是代理公司代签的。是本人签的,签的时候在场。”
“你见过他?”
“没有。文件是快递寄来的。寄出地址是h国北部的一个镇子,小孟镇。”
沈牧之抬起头。小孟镇,那条路,那个地方。老周在几千里外的小镇上,签下自己的名字,把钱转到林深的帐户里。他知道林深会去留学,知道林深会去h国,知道林深会进园区,知道林深会偷数据——每一步都算好了。林深不是棋子,是箭,而他握著弓弦的手从拉满到鬆开,用了將近十年。
“这份文件,能证明资助林深留学的钱是周远出的吗?”
“能。信託声明里写明了资金用途——受益人林深的教育费用。时间是林深出国前一年。”
“信託的受益人是谁?”
“不公开。”
“你知道。”
林先生摘下眼镜,用衣角擦了擦镜片。“沈律师,我做这行快三十年了。有些事,不问。有些事,不看。有些事,看了也当没看。周远——不管是不是真名——他做事很小心。信託的受益人不公开,但他留了一道暗门。他在信託声明里加了一条:受益人身份由他指定的保护人决定。保护人是空白的。”
“保护人是谁?”
“他没填。谁填上去,谁就是保护人。谁填上去,谁就能指定受益人。也就是说,那份信託,谁最后在保护人那一栏签名,钱就归谁。”
沈牧之把文件装回信封里。“这份信託,现在谁签名了?”
“没有人。保护人那一栏还是空白的。那笔钱动不了。”
“钱还在?”
“在。没动过。受益人领不到,保护人还没出现。谁签了名,钱就是谁的。”
沈牧之站起来,把信封夹在腋下。“林先生,谢谢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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