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 杰罗姆(1/2)
在食堂的另一个角落,没人注意一个叫杰罗姆的犯人正一个人坐在最边缘的位置。
他的托盘里只有一碗几乎没有动过的燕麦粥和一杯已经凉透的咖啡。
他的双手放在桌面上,指关节处还有明显的老茧,但手指却在微微颤抖。
那是戒断反应的残余,已经过了最严重的阶段,但时不时还会回来。
就像福斯特的腿在变天时会疼一样,杰罗姆的身体在遇到某些触发条件时,也会重新记起海洛因的味道。
谁能想到,昔日的地下拳王居然会变成这样一副病殃殃的模样。
他今天早上又发作了一次,將他从噩梦中惊醒,浑身冷汗。
梦里他在一个没有出口的地下室里,墙壁在向他合拢,空气变得越来越稀薄。
汤米听到声音赶过来的时候,杰罗姆正蹲在牢房的角落里,嘴里反覆念叨著一个名字。
那是一个女人的名字。
玛丽安娜。
不过汤米並没有问玛丽安娜是谁。
在监狱里,很多犯人都会有一个在外面等你的人,或者一个永远不会再等你的人。
两者的区別,往往决定了一个犯人在刑满释放后会走上什么样的路。
他给杰罗姆餵了两片安定,坐在牢房外面陪他待到凌晨五点,直到他的呼吸变得平稳。
陪毒癮发作的犯人熬夜,这不是他的工作职责。
但汤米做这些事情不是因为手册上写了,而是因为手册上没写。
像杰罗姆这样的人,並不是天生的罪犯,他们只是被什么东西抓住了。
毒品、酒精、赌博,或者只是单纯的穷。
然后他们犯了一个错误,然后是第二个,然后是第三个。
等到他们回过神来的时候,已经在监狱里了。
汤米自己就差一点就走上这条路。
他十九岁那年,在塔尔萨的一家加油站打工。
有一天晚上,两个蒙面的人闯进来,用枪指著他的头,让他把钱箱打开。
他把钱箱打开后,里面有五百二十多美元。
两个人拿了钱就走了,临走前其中一个人回头看了他一眼,说了一句话:
“別报警,我们知道你家在哪儿!”
他没有报警,可並不是真的被恐嚇到了。
他当时很震惊,因为他认出了那个声音。
那是他高中时最好的朋友,叫伦尼。
他们一起打过橄欖球,一起追过同一个女孩,一起在毕业典礼上喝得烂醉。
毕业后伦尼去了俄克拉荷马城,说是找到了一份好工作。
一年后他回来了,蹲在一个破加油站里,用枪指著自己最好朋友的脑袋!
汤米后来在法庭上见到了伦尼。
他本想把那晚被抢劫的钱补上,就当无事发生。
但五百二十美元是他一个多月的生活费,他当时拿不出来。
加油站站长查监控之后报了警,很快就抓住了伦尼。
他被判了七年,罪名是持械抢劫,这不是第一次了。
汤米作为证人出庭,坐在旁听席上的伦尼的母亲一直在哭。
庭审结束后,汤米走到伦尼的母亲面前,不知道该说什么。
那个女人的眼睛哭得红肿,但她还是对他说了一句:
“谢谢你没有开枪打我儿子。”
那一刻,汤米决定了自己这辈子要做什么。
他不想再看到这样的场面。
不想再看到一个人被逼到用枪指著朋友的头,不想再看到十九岁的年轻人在加油站的夜班岗位上被恐惧吞噬。
所以他成了一名狱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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