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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 一九六四年的春天来得特別早(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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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月还没过完,山上的野桃花就开了。粉白色的花瓣铺满了半个山坡,远远看去像一层薄雪落在绿色的山头上。风一吹,花瓣就飘下来,落在路上、落在田里、落在林家的院子里。家安蹲在院子里捡花瓣,捡了满满一捧,捧到陈阿圆面前。“阿母,给你。”

陈阿圆正在作坊里揉茶叶,手上全是汁液,没法接。她低下头,张开嘴,家安会意,把花瓣一片一片地塞进她嘴里。花瓣是苦的,嚼在嘴里有一股涩涩的味道,但陈阿圆没有吐出来,嚼了嚼咽下去了。

“好吃吗?”家安仰著脸问。

“好吃。”陈阿圆说,“跟金枣一样甜。”

家安高兴了,又跑出去捡花瓣,这回捡了给家寧。家寧正蹲在灶间门口玩石子,接过花瓣看了一眼,塞进嘴里嚼了嚼,五官皱成了一团,“哇”的一声吐了出来。

“苦的!”她哭了。

家安站在旁边,不知所措。他看著妹妹哭,又看了看自己手里剩下的花瓣,犹豫了一下,把剩下的花瓣也塞进了自己嘴里。这次嚼了之后没有咽下去,皱著眉头嚼了两口,吐在了地上。

“阿母骗人!”他跑到作坊门口,鼓著脸,“花瓣是苦的!你说跟金枣一样甜!”

陈阿圆抬起沾满茶叶汁液的脸,看著家安鼓鼓的脸颊和生气的眼神,忍不住笑了。“我没骗你。我说的是『跟金枣一样甜』,我吃的那颗金枣就是甜的。”

“你吃的金枣在哪里?”

“在我嘴里。”

“你什么时候吃的?”

“刚才。”

“我没看到!”

“你眼睛太小了,看不到。”

家安被这句话噎住了。他的眼睛不小,在村里是出了名的大眼睛,但陈阿圆说他眼睛小,他就信了。他站在作坊门口,把眼睛瞪得更大了一些,瞪了半天,瞪得眼睛都酸了,才转身走了。走的时候嘴里嘟囔了一句:“阿母骗人。”

陈阿圆看著他的背影,笑出了声。家安的背影跟他阿爸林清石一模一样,瘦瘦的,肩膀窄窄的,走路的时候微微弯著腰,像一只正在觅食的小鸡。她看著那个小小的背影消失在灶间的门帘后面,笑容慢慢收了回去,低下头继续揉茶叶。

揉著揉著,她忽然停下来,看了看自己的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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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的手变了。以前在陈家铺子站柜檯的时候,她的手是白的、细的,指甲是粉红色的,掌心没有茧子。现在她的手是黄的,不是茶叶的黄色,是一种被茶汁染透了的、从皮肤里面透出来的黄。她的指甲里永远有洗不掉的茶叶碎末,她的掌心上有一层薄薄的、硬硬的茧子,摸上去像砂纸。

她把两只手摊在面前,翻过来看了看手背,又翻过去看了看掌心。手背上的皮肤被冬天的风吹裂了,一道道细细的裂纹像乾涸的河床。她把手伸进旁边的水盆里,泡了泡,拿出来在围裙上擦乾,然后从口袋里摸出一个小陶罐,打开盖子,挖了一点白色的膏体出来,涂在手背上。

那罐膏体是她自己做的,用猪油和蜂蜜熬的,冬天抹在手上可以防裂。苏阿梅教她的方子,苏阿梅在缅甸的时候就用这个方子涂手。缅甸的冬天虽然不冷,但旱季的时候空气乾燥,手也会裂。

她把手背上的膏体抹匀了,两只手互相搓了搓,然后重新伸进水盆里,把上面的油洗掉——干活的时候手上不能有油,握不住茶叶。

苏阿梅从灶间探出头来,看了她一眼。“涂了又洗,涂了干什么?”

“不洗握不住茶叶。”

“那就別涂了。”

“不涂手疼。”

苏阿梅没话说了,缩回头去继续切菜。灶间的案板上堆著一大堆萝卜,是她从镇上买回来的,准备醃萝卜乾。林家铺子最近又多了几样货:醃萝卜乾、醃芥菜、醃豇豆。都是苏阿梅的方子,她在缅甸就学会了醃各种东西,缅甸的天气热,东西容易坏,醃了才能放得住。

陈阿圆涂了油又洗掉,洗掉了又裂,裂了又涂。每天重复这个过程,像一个永远画不圆的圈。

但她没有抱怨过。

不是没有抱怨的话,是不想说。她觉得抱怨没有用,就像她阿爸当年从缅甸走回泉州,走了三年,瘸了一条腿,断过三次扁担,一路上没有抱怨过一句。不是不疼,不是不累,是说出来了也没人能替你走。路是要自己走的,抱怨只会让路变得更长。

她把手从水盆里拿出来,在围裙上擦乾,然后把手伸进陶盆里,继续揉茶叶。

一九六四年夏天,林清石做了一件让所有人都意外的事。

他买了一辆三轮车。

不是新的,是二手的。车架子是铁的,漆都快掉光了,坐垫上破了几个洞,露出了里面的海绵。车把歪了,要用力往左边掰才能走直线。链条生锈了,骑起来嘎吱嘎吱地响,像一只嗓子里卡了鱼刺的鸭子在叫。

但这辆车能拉货。后斗不小,能装十几个罈子,比自行车后座装得多得多。林清石就是看中了这一点。他把车从永春镇上骑回来的时候,一路上链条嘎吱嘎吱地响,车把歪来歪去的,他整个人坐在车上像骑一匹不听话的野马。路过村口的时候,在榕树下乘凉的老人们都站起来看。

“清石!你买这破车干什么?”隔壁的阿伯喊。

“拉货!”林清石笑著回了一句,车子没停,嘎吱嘎吱地从他们面前骑了过去。

他把车骑到院子里,支起来,围著它转了三圈,像欣赏一件宝贝。他蹲下来看链条,站起来看车把,又趴下去看车斗。车斗的底板有一个裂缝,能看到地上。他用手指摸了摸裂缝的宽度,在心里盘算著要用多厚的木板来补。

家安从屋里跑出来,看见那辆破车,眼睛亮了。“阿爸!车!”

“这是咱家的车。”林清石把家安抱起来,放在车斗里。家安站在车斗里,手扶著车帮,高兴得又蹦又跳。车斗被他蹦得哐哐响,裂缝又大了一些。

“別蹦了!”林清石赶紧把他抱出来,“再蹦车都给你蹦散了。”

家安不蹦了,但还是围著车跑来跑去,摸摸轮胎,拉拉链条,把手指头伸进车把上的一个小洞里,拔不出来了,哭了一场。林清石用肥皂水帮他拔出来,手指头红红的,家安吹了吹,又不哭了,又跑过去摸车。

那天晚上,林清石没有睡觉。他在院子里修车,把生锈的链条拆下来,泡在煤油里除锈;把歪了的车把拆下来,用铁管套上去掰正;把车斗底板的裂缝用木板补上,钉子一个挨一个地钉下去,钉了四排,钉得密密实实的。他干到半夜才干完,把车重新装好,推著在院子里转了几圈,链条不响了,车把不歪了,车斗也不漏了。

他蹲在车旁边,抽了一根烟,看著月光下的那辆破三轮车,笑了。

有了三轮车,林清石开始自己去泉州送货。

以前是陈火旺帮他带,现在他自己跑。三轮车比自行车慢,从永春到泉州要骑三个多小时。上坡的时候要下来推,推得满头大汗,衣裳湿透了贴在身上,他乾脆把衣裳脱了,赤著上身推车。夏天的太阳毒,晒得他背上脱了一层皮,新的皮还没长好又晒脱了,他的背变成了一种奇怪的深褐色,像一块被火烤过的木板。

陈阿圆心疼他,给他缝了一件坎肩,用粗棉布做的,厚实,能挡太阳。坎肩的领口开得很大,套在头上就能穿,不用扣扣子。林清石穿上那件坎肩,站在镜子前照了照。镜子是巴掌大的一块碎玻璃,镶在木框里,掛在灶间的墙上。他在镜子里看到自己:脸晒得黑红,嘴唇乾裂,眼睛下面有很深的黑眼圈,穿著一件灰扑扑的坎肩,像一个从煤窑里爬出来的人。

“好看吗?”他问陈阿圆。

“好看。”陈阿圆正在灶台边炒菜,头都没回。

“你没看。”

“不用看,”陈阿圆把锅铲在锅沿上磕了磕,把粘在铲子上的菜磕下来,“你穿什么都是好看的。”

这句话她说得很隨意,像是在说“今天天气不错”或者“饭煮好了”。但林清石站在镜子前,手里的坎肩半天没放下来。他的耳朵尖红了,从脖子一直红到耳垂,红得像灶膛里的炭火。

他假装没听见,把坎肩脱下来叠好,放进车斗里,推著三轮车出门了。走之前他在灶间门口站了一下,想说点什么,嘴巴张了张,什么也没说出来。他转过身,推著车走了。

陈阿圆在灶台边背对著他,听到他推车出门的声音,把锅铲放下,转过头看了一眼。灶间的门帘晃了一下,他的背影只闪过了一瞬间——赤著上身,穿著一条灰短裤,推著一辆破三轮车,脊背在阳光下闪著汗水的光。

她看了那一瞬间,然后把头转回去,继续炒菜。

锅里的菜糊了。

一九六四年秋天,林家铺子又添了一样新货:永春芦柑。

永春的芦柑是出了名的好吃,皮薄汁多,甜中带一点点酸,咬一口汁水能溅到对面人的脸上。以前芦柑熟了都是被人上门来收,价钱压得很低,果农赚不了几个钱。林清石想了个办法:他自己去果农家收芦柑,拉到泉州去卖,省掉中间那层,果农多赚一点,他也多赚一点。

他开始骑著他的破三轮车,跑遍了永春的各个村子。从达埔到蓬壶,从蓬壶到五里街,从五里街到石鼓,一天跑几十里路,挨家挨户地收芦柑。收芦柑要看品相,个头要均匀,皮色要鲜亮,不能有疤不能有虫眼。林清石挑得很仔细,一箱一箱地看,一颗一颗地挑,挑得果农都不耐烦了。

“你到底买不买?挑来挑去的!”

“买,但要好的。”林清石不著急,把一颗有虫眼的芦柑放回去,拿起另一颗看了看,放进筐里。

他把收来的芦柑拉到泉州去卖。在中山路上,黄老板的乾货店门口,他支起一块木板,木板上写著“永春芦柑”四个字,字是陈阿圆写的,写得工工整整。他在木板旁边摆了一筐芦柑,剥开几颗摆在上面当样品,路过的行人看一眼,闻到了芦柑的香味,就停下来问价钱。

“多少钱一斤?”

“八分。”

“別家卖七分。”

“別家的芦柑不是永春的。”

“你怎么知道不是永春的?”

林清石不会说这种话。他站在那里,嘴巴张了张,想说“你看这个皮,你看这个肉”,但说不出来,急得满头大汗。旁边卖布的大姐看不下去了,替他吆喝了几句:“永春芦柑啊!甜得很啊!不甜不要钱啊!”

路过了几个人,停下来看了看,买了几斤。又过了几个人,又买了几斤。一筐芦柑卖了大半,还剩下几颗小的,林清石自己吃了。

他坐在中山路的路沿石上,啃著一颗芦柑,汁水顺著手腕流下来,滴在灰扑扑的裤腿上。他看著街上的人来人往,看著那些穿著鲜艷衣裳的女人、骑著自行车按著铃鐺的男人、被大人牵著手走的小孩,看著这个比他住了二十多年的永春大得多的城市,心里忽然涌起一种奇怪的感觉。

不是害怕,也不是兴奋,是一种说不清的、混杂著酸甜苦辣的味道,就像他手里这颗芦柑一样。皮剥开之前不知道里面是酸是甜,剥开了才知道,这一颗是甜的,下一颗可能酸的,再下一颗可能又是甜的。你不知道你会吃到哪一颗,你只能一颗一颗地剥,一颗一颗地尝。

他把最后几颗小的也卖了,不是按斤卖的,是按颗卖的。一分钱一颗,三颗两分钱。一个老太太买了三颗,回去给她孙子吃。林清石从她手里接过两分钱,铜板还带著老太太手心的温度,暖暖的。

那一天,总共卖了四块二毛钱。

刨去收芦柑的成本和来回的路费,净赚一块一。

林清石把那一块一毛钱揣进贴身的口袋里,骑上三轮车往回走。出了城天就黑了,他在黑暗中骑著车,没有灯,凭感觉走。路两边是黑漆漆的田野,偶尔有一盏从农舍窗户漏出来的灯,远远的,小小的,像一只萤火虫。他就朝著那些光的方向走,走了一段光没了,又朝著下一盏走。

到家的时候已经是后半夜了。院子门虚掩著,灶间还亮著灯。他把三轮车推进院子,轻手轻脚地放好,走进灶间。陈阿圆坐在灶台前的矮凳上,手里拿著那本《日用杂字》,头一点一点地在打瞌睡。灶膛里的火已经不旺了,只剩下几根没烧完的木柴在暗红色的灰烬里发出微弱的光。

他蹲下来,轻轻地拍了拍她的肩膀。

陈阿圆猛地醒了,手里的书掉在地上。她眨了几下眼睛,看清了面前的人,鬆了一口气。

“回来了?吃饭了吗?”

“不饿。”

“锅里给你留了饭,我去热。”她站起来,踉蹌了一下,腿麻了又坐回了凳子上。她揉了揉腿,等麻劲过去了,才站起来走到灶台边,把锅盖揭开,从里面端出一碗饭。饭还是温的,上面盖著几块红烧肉和两片青菜。

林清石接过碗,坐在灶台前的矮凳上,就著灶膛里最后一点余火的光,开始吃饭。他吃得很慢,一口一口地嚼,像是每一粒米都要嚼出味道来。

陈阿圆坐在他对面,看著他吃饭。灶膛里的光映在他脸上,他的脸被光照得一半亮一半暗。亮的那一半能看见他额头上被太阳晒脱皮的痕跡,暗的那一半藏著他的疲惫和他的眼睛里的那道光。

“今天卖了多少?”她问。

“四块二。净赚一块一。”林清石嘴里含著饭,含混不清地说。

陈阿圆愣了一下。四块二,净赚一块一。她算了一下,这个数不对。按她给他定的价格和成本,这一趟应该能赚一块五六。她看著林清石埋头吃饭的样子,没有追问。她知道那几毛钱去哪了——大概在路上买了什么东西,或者给了哪个乞討的老人,或者掉了,或者被人偷了。不管怎样,她不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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