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 黑金(求追读)(2/2)
乐慧贞彻底没了脾气。
“我真是服了你,走吧,现在去註册公司。”
到了地方,乐慧贞带陈非填表、排队、交材料。
她对这套流程熟,因为跑新闻的时候帮採访对象查过公司资料。
公司名字陈非选了一个:“黑金传媒。”
乐慧贞都懒得问这个名字什么意思。
註册费加印花税,一共两千三百港幣,陈非付的钱。
至於註册资金,两人同时出资。
从註册处出来,乐慧贞又道:
“我不得不提醒你一句,如果你要开新杂誌社的话,光是刊物督印牌照、登记、印刷备案、发行资质这些就要花至少一个月的时间,更別说报摊铺货、批发商、街头髮行、书店渠道全部要自己啃。”
“那我们买一家,直接过户,不用排队审批,当天接手、当月就能出刊。”陈非道。
“买哪家?”
“不知道,你有没有推荐的?”
乐慧贞直接被气笑了:“你连买哪家都不知道,就说要买?”
“你干记者这么多年,肯定知道哪家杂誌社快不行了。”
乐慧贞想了想,还真有。
“湾仔有一家,叫《新潮周刊》,三年前创刊的,做时装和美容,定位跟《姊妹》差不多,老板是个女的,姓林。”
她补充道:“据说亏了一百多万,现在顶不住,杂誌虽然停了,但刊號还在,发行渠道的合同也没到期,还有几个老员工在守摊子,更主要是没外债。”
“几万块能拿下?”
“她当初投了五十万,那是三年前的事情。”乐慧贞说,“现在估计五六万就卖。”
“带我去。”
“你真要买?”
“钱都准备好了,为什么不买?”
乐慧贞发现自己竟然无法反驳。
乾脆再帮陈非约了个律师,隨后三人驱车去湾仔。
《新潮周刊》的办公室在一栋老旧的写字楼里,三楼,门牌上掛著褪色的铜牌。
乐慧贞之前来採访过这家杂誌的老板,熟门熟路带陈非去找到老板。
乐慧贞上前说明来意。
老板林太看了陈非一眼,隨口道:“你要买我的刊號?”
“杂誌社整体打包。”陈非点点头,“刊號、发行渠道、办公设备、员工。”
林太苦笑了一下:“我那些员工早就走光了,现在就剩三个人,排版、製版、行政,三个全是熟手,你要的话,一起带走。”
“多少钱?”
“八万。”
乐慧贞还价:“五万,林太,现在什么行情你也知道,五万是最优的价格,要是再过几天,可就不是这个价了。”
双方简单討价还价后,林太最终以五万的价格打包出售。
外面每天开张和倒闭的杂誌社一样多,再过几天,估计也就只能卖个两三万。
林太把合同、刊號文件、发行渠道合同、办公室租约,一股脑全搬出来。
不过这些还需要律师来审核,看有没有隱藏债务、有没有官司之类的隱患。
双方约定,將各种文件交给律师,等律师调查確认没问题,双方再签资產收购协议。
等送走律师,站在马路边吹凉风的乐慧贞感觉自己刚刚就像是做了一场梦。
她不知道自己到底是脑子进水了,还是被那把枪嚇傻了。
只是短短两个小时不到,她就变成一个连办公室都没有的公司的股东,而且这个老板看上去还挺不靠谱的。
20%的股份,二十万港幣。
也不知道现在退股还来不来得及。
“你帮了我这么大的忙,要不,我请你吃个饭?”陈非提议道。
乐慧贞马上摇头:“算了!只是跟你喝个茶,我就莫名其妙成了这家什么都没有的公司的股东,要是再吃饭,说不定还会变成这家公司的老板娘。”
“你想得倒是挺美。”陈非说道。
隨即打开【全港每日事態图】。
作为老板,他必须要拿出真本事,让乐慧贞相信他能办好杂誌。
见乐慧贞要上车,於是他便说道:“我刚好知道有个地方正在发生一起抢劫案,很合適放在《黑金》上,不如一起去看看。”
“哦?”乐慧贞半信半疑,“哪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