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9章 横天一字王(1/2)
山西,蒲县。
这座位於黄河东岸的小城,隶属於平阳府,地处吕梁山脉的褶皱之中。
说是县城,其实不过是一座依山而建的土城,城墙是夯土的,年久失修,最高的地方也不过两丈出头。
城里的居民不到两千户,大半是种地的农户,小半是做小买卖的商贩和匠人。
蒲县的知县姓吴,是个五十多岁的胖子,在蒲县坐了七年衙门,最大的政绩是把县里最大的一棵古槐砍了给自己做了套太师椅。
守城的把总姓刘,是吴知县的远房外甥,在卫所里掛了个名,手下管著不到一百个兵——实际能拉出来打仗的,不到五十。
这一夜,吴知县正在后堂和小妾喝酒。
小妾是他去年花二十两银子从人牙子手里买的,原是河南来的良家女子,长得颇有几分姿色。
吴知县对她很是宠爱,专门在后堂摆了一桌酒菜,让她陪著喝。
“老爷,听说陕西那边的流寇,闹得很凶。”小妾小心翼翼地给他斟酒,“不会打到咱们这儿来吧?”
“怕什么?”吴知县滋溜一口酒,肥脸上满是油光,“陕西是陕西,山西是山西。中间隔著黄河天险,流寇插翅膀也飞不过来。再说了,咱们蒲县城墙坚固,兵精粮足,就算有流寇,也是来送死。”
小妾鬆了口气,又给他斟了一杯。
吴知县端起酒杯,正要往嘴里送,忽然听见外面传来一阵嘈杂声。有人在喊,有人在跑,还有兵刃碰撞的声音。
“怎么回事?”吴知县皱起眉头,“刘把总呢?让他去看看,谁在城中喧譁——”
话没说完,门就被撞开了。一个满脸是血的衙役跌跌撞撞衝进来,扑倒在地。
“老……老爷!不好了!贼……贼人进城了!”
吴知县的手一抖,酒杯啪嗒掉在地上,摔得粉碎。“什么贼人?哪里来的贼人?”
“不……不知道!黑压压的,到处都是!刘把总……刘把总被砍死了!”
吴知县的脑子嗡的一声。他站起身,想往外跑,腿却软得像麵条,一屁股坐在地上。小妾嚇得缩在墙角,瑟瑟发抖。
“快……快扶本官起来!”吴知县嘶声喊,“从后门走!从后门——”
吴知县话音未落,只见几个浑身是血的汉子冲了进来。他们穿著破烂的衣裳,手里提著滴血的刀。
为首的是左臂绑著渗血破布的魁梧大汉。他的眼睛,在昏暗的灯光下,像两团燃烧的炭火。
吴知县认出来了——这就是告示上画的那个人。虽然画得一点都不像,但那双眼睛,他认得。那是杀过人的眼睛。
“王……王子顺!”
王子顺低下头,看著这个瘫在地上的胖子。
他的目光,从吴知县的脸上,移到他身上那件绸缎袍子上,移到桌上那些精致的酒菜上,移到墙角那个瑟瑟发抖的年轻女子身上。
然后,他又看了看自己——破烂的衣裳,渗血的伤口,满是泥垢的手。
“你是蒲县的知县?”他的声音沙哑。
“是……是……好汉饶命!好汉饶命!”吴知县跪在地上,磕头如捣蒜,“下官……不,小人愿意献出县库钱粮,只求好汉饶命!”
王子顺没有说话。他走到桌边,拿起那壶酒,仰头灌了一大口。酒很烈,辣得他喉咙发烫。
他放下酒壶,又拿起一块肉,塞进嘴里。肉很香,是他这辈子都没吃过的味道。
“你这一桌子菜,”他嚼著肉,含含糊糊地说,“换成粮食,够寻常人家活一年。”
吴知县的牙齿咯咯作响,说不出话。
王子顺咽下肉,看著他。“县库,我自己会取。你的命……”
他顿了顿。
刀光闪过。
吴知县的求饶声,戛然而止。那颗肥大的头颅滚落在地,眼睛还睁得大大的,满是不解和恐惧。
王子顺在他身上擦乾了刀上的血,转过身。墙角的小妾,已经嚇得晕了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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