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1章:范大冰的成功,並非无的放矢!(2/2)
她確实是拥有超前的商业眼光,以及相匹配的头脑与能力,把业內同行都甩出一大截!
只不过,此时此刻的范爷,尚未进化到完全体,还像个小媳妇管家婆一样,让陆旭拼命压低给大家的条件呢。
陆旭只能把她的那些东西,先拿出来用一用了!
范大冰並不知道自己被剽窃了,只是唇角疯狂上扬,都快绷不住了。
甚至,还悄悄在桌下脱了高跟鞋,白嫩玉足钻进陆旭裤脚里磨蹭,以示心花怒放的奖励。
因为陆旭说那么一大堆,几乎把眾人都点了一遍,却唯独没提坐在身边的她。
这就把她跟其他人区分开了!
而她也是想要做老板娘的,才不想成立什么工作室,掛靠什么经纪子公司。
直接把总公司干成夫妻店它不香吗?!
“大师真是非常之人敢为非常之事,这合作模式我实在找不到拒绝的理由……”
包厢里安静片刻之后,花姐终於嘿然开口,道:“废话不多说,我也痛快点儿,咱明天就签持股协议,开始著手组建公司!”
她確实找不到拒绝理由,相比较过河拆桥的华艺兄弟,陆旭开给她的合伙条件实在太优厚。
上来就给百分之四十九的股份不说,刘天仙、舒畅、黄小明、蒋琴勤四人的工作室开起来后,掛靠在子公司里她也能跟著吃分红。
她心里知道,陆旭完全可以不这么做的,像这些成名艺人的个人工作室,直接掛靠在陆旭的总公司就行,如此每年赚钱后的股份分红,便无需再被她执掌的子公司扒一层。
但陆旭还是这么提议了,虽然能做甩手掌柜省很多事儿,把事情都交给了她忙活,可却也结结实实的让利给她了。
她如果再討价还价,无疑会显得贪心不足!
旁边的蔡依儂也绝对会见缝插针,第一时间接受陆旭给出的这些条件!
说起蔡依儂,这个从港圈混出来的晚辈,此时看她和陆旭敲定合伙意向,已经是急得直嘬牙花子。
恐怕如果不是自知没分量,没法跟她这位京圈大姐大掰头,绝对已经插嘴抢著跟陆旭谈合作了!
陆旭当然也看到了蔡依儂的急切之態,又跟花姐聊了几句后,便看向她道:“蔡老板,经纪子公司我是確定跟花姐合作了,但传媒子公司我还缺一位合伙人,您有没有兴趣?”
蔡依儂一愣,继而便是两眼放光,举起手机指著屏幕里的剧本文档道:“就这些剧本,谁要是没兴趣,谁就是大傻叉!”
论经纪艺人的能力,她是比不过花姐,但若说搞影视製作,无疑就是反过来了。
花姐当初为什么要急著当冤大头,股份都没谈好便跟华艺传媒合作?
无非就是因为花姐,並不具备影视製作的能力,需要找资源捧旗下的艺人。
而她蔡依儂,港圈那套成熟的影视製作流程,以及影视版权的海外分销渠道,她都尽在掌握。
只要有好ip好剧本,把华艺传媒的龙头位置,抢到自己屁股底下坐,她自认有十成十的把握!
陆旭莞尔道:“那就百分之四十九的股份,由您担任总裁ceo全权负责,可以吧?”
蔡依儂立即点头:“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