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章 刘峰:遭贼了?(1/2)
“你可愿意作证?”刘峰问。
门子愣了一下,才反应过来刚才自己嚇糊涂了,可事到如今也没办法,死道友不死贫道。
他牙一咬:“小的愿意作证!此人就是拐子!”
“你可知这小姑娘的身世?”刘峰又指向香菱。
“知道,知道......”
门子忙道:“她是姑苏葫芦庙旁甄老爷的小姐,名唤英莲。五岁那年被人拐走,至今已有八年了。”
刘峰又问:“那她家人如今何在?”
香菱闻言,缓缓抬头,望向门子。
门子嘆道:“小姐被拐那年,葫芦庙炸供,不慎走水,一把火將整条街都烧尽了。小的无家可归,便蓄髮做了门子。甄家也被大伙烧得乾乾净净,听闻甄老爷一家搬去城外田庄。偏那几年水旱不收,闹了一场匪患,自此便再没甄老爷一家的消息。后来小的辗转,才来到这金陵。”
匪患?
刘峰眉头微蹙。他没看过原著,只在短视频里零碎听过些《红楼梦》的情节,並不清楚甄家的情况。
一阵低低的呜咽打断了刘峰的思绪,一看,香菱坐在地上,正垂首抹著眼泪。
哎,甄英莲,可怜人吶!
刘峰手一抬:“回按察司衙门。”
按察司全名提刑按察使司,乃一省最高司法监察衙门,掌一省刑名按劾之事,有权直接捉拿、审讯、判决各类罪犯。
拐带人口在大乾本就是重罪,若拐带十岁以下孩童,更是罪加一等。
林如海不在,副手主持审案,直接上大刑,那拐子扛不住,全招了。不仅交代如何拐走香菱,更供出了金陵城中一处拐子窝点。
这可把眾人乐坏了,抓一个跟抓一窝,那差別可太大了!
副手当场发籤,拿人!
......................
这么大的功劳,刘峰自然是要跟著去的,去与不去,差別也大著呢!
他那边忙得不可开交,林黛玉这边也热热闹闹的。
“姑娘姑娘,这个好吃,你尝尝!”雪雁赶紧拿了块蜜饯递到林黛玉嘴边。
林黛玉尝了一口,笑得眉眼弯弯:“真甜!”说著把手里的果脯塞到雪雁嘴里,“这个也好吃。”
主僕俩吃得那叫一个开心。
又吃了口桂花糖糕,林黛玉往椅背上懒懒一靠,晃著两条小腿,半点千金小姐的样子都没了,舒服得不行。
雪雁又拿起一块糕点,隨口道:“刘司狱带回来个姑娘,说是被拐之前,还是大户人家的小姐呢......对了,跟咱们是同乡,也是姑苏人。”
林黛玉登时来了兴致:“人呢?”
“说是无处可去,送夫人那边了。”雪雁边吃边说,“我还听说,她眉心生著一个胭脂记......”
林黛玉眨眨眼:“你去替我瞧瞧。”
“我不去。”雪雁忙把头摇得像拨浪鼓,“撞见嬤嬤,又该数落我了。”
顿了顿,“除非姑娘你也一块儿去。”
“胆小鬼!”林黛玉气得戳了戳她的脸。
长这么大,还从没见过眉心长胭脂记的人,想了想,站起身:“走,陪母亲说话去。”
还没走到贾敏的院子,就见负责给刘峰打扫屋子的刘妈,带著个小姑娘走了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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