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八章 链条(1/2)
林默坐在桌前,把摊开的材料一份一份排好。
马三笔录复印件、老王证言记录、清风茶楼目击记录。
赵天霸帐本残页、白骨案材料、断桥案材料、陈素芬失踪案材料。
桌上铺满了纸。
他先拿起马三的笔录。
那是马三签字按手印的原件复印件。
上面写著:“周志国让我烧掉1983年的卷宗。”
林默盯著这行字看了几秒。
周志国以为把马三提走就没事了。
他忘了,笔录还在,或者他以为单凭笔录奈何不了他?
他又拿起老王证言的记录。
老王说:“1984年3月12日,周志国借阅1983年赵天霸案卷宗。”
“还回来的时候,帐本复印件、资金流水、物证清单都不见了。”
林默想起老王说这话时颤抖的手。
“我给他打电话。他说不知道,可能是移交过程中丟的。”
“语气很平静。一点都不著急。一点都不慌。”
林默把这份记录放下,拿起清风茶楼的目击记录。
那是他自己写的。
“赵天霸两点十五分进,三点二十五分出。”
“三点三十二分,周志国从茶楼出来。穿便装,灰色夹克。”
他从后门进去的。从后门出来的。
不想被人看见。
林默合上这份记录,拿起赵天霸帐本残页。
是从烧毁的1983年卷宗里拼出来的。
上面有半个“山”字刻符,还有一个保定的电话號码。
他把白骨案的材料拿过来。
砖窑现场照片、宏达纽扣照片、陈素芬失踪卷宗。
纽扣上刻著“宏达”两个字。
死者丈夫王志强是宏达贸易的財务经理。
赵天霸帮他处理了尸体。
他把古墓案的卷宗复印件也翻出来。
文物包装箱上有“宏达贸易”的標籤。
林默盯著这几份材料,拿起红笔。
他在一张大纸上画时间线。
一九八零年:陈素芬失踪,王志强杀妻,赵天霸协助毁尸。
他在这一行旁边写下:“纽扣生產批號8009,死者至少活到九月。王志强三月报失踪,矛盾。纽扣是关键证据。”
一九八三年:赵天霸走私文物,帐本丟失,被释放。
他写下:“周志国当时是副大队长。帐本丟失后他升了正职。”
一九八四年三月:周志国借阅一九八三年卷宗。
他写下:“唯一借阅人。还回来后帐本复印件、资金流水、物证清单都不见了。”
一九八五年六月:古墓案,山字刻符,宏达贸易標籤。
他写下:“王老板上线。赵天霸包装运输。周志国通风报信。”
一九八五年七月:赌场通风报信,李虎案。
他写下:“赵天霸跑路。周志国第一时间通知?”
一九八五年七月:清风茶楼会面,林默目击。
他写下:“赵天霸两点十五分进,三点二十五分出。周志国三点三十二分从后门出来。穿便装。”
一九八五年七月:马三烧档案,周志国指使。
他写下:“马三供述。周志国给钱三万,帮还赌债。”
一九八五年八月:白骨案,砖窑发现。
他写下:“王志强供认杀妻。赵天霸协助毁尸。纽扣生產批號锁定谎言。”
他把每个时间点用红笔圈起来。
又在旁边標註证据来源和可信度。
红色:直接证据——马三笔录、王志强口供、林默目击。
蓝色:间接证据——老王证言、纽扣、帐本残页。
黑色:待查证——赵天霸帐本、王老板下落、山文远身份。
他画了一张树状图。
周志国在根部。
向上分出赵天霸、马三、老王、清风茶楼四个枝。
每个枝上標註证据內容。
赵天霸的枝上写著:走私文物、开设赌场、协助毁尸、与周志国会面。
马三的枝上写著:纵火、指认周志国。
老王的枝上写著:借阅记录、卷宗缺失。
清风茶楼的枝上写著:林默目击、后门进出、便装。
他又在赵天霸的枝上分出一个新枝:帐本。
旁边写:“在赵天霸保险柜里。记录与周志国资金往来。”
林默盯著这张图,点了一根飞马。
烟雾在灯光下慢慢散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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