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章 军队转职、真正意义上实用的枪械(1/2)
城堡庭院中。
为了掩人耳目,李昂已经將样品带回城堡中,准备实验。
一张橡木长桌上,静静地躺著三把崭新的燧发枪,旁边是一盘码放整齐的圆形铅弹和一袋刚从炼金工房买来的火药。
火药在法兰克王国並非秘闻,在许多炼金工坊里都能找到。
但因其用途狭窄,在绝大多数人的印象中,它不过是一种能剧烈燃烧的粉尘,仅此而已。
至於帝都已经出现的火门枪,在落日城这种偏远地方,也就铁匠铺造出来玩玩,知道的不多。
薇拉、艾琳、玛格丽特和几个女僕站在远处,好奇地看著这边的新鲜事物。
十余名城堡护卫则围在桌边,神情各异。
李昂拿起一把燧发枪,入手沉重,做工扎实。
矮人们的手艺无可挑剔,特別是那根厚实的枪管,十分光滑。
“大人,这就是您说的新式武器?”德克兰在一旁问道。
他无疑是失望的。
当时李昂画出图纸来,他没怎么看,因为,看不懂。
但是,老大说这玩意居然能改变战爭形態……
就这?
这东西也能叫武器?
德克兰的视线在枪身上来回扫视。
没有锋刃,没有尖刺,这玩意儿要怎么捅进敌人的皮肉里放血?
难不成是当钝器使?
可大的一端是木头做的,轻飘飘的,砸人能有多疼?
怎么著也得在头上绑块铁疙瘩才像样。
这玩意的杀伤力,恐怕还不如农夫手里的草叉。
狗都不用!
我德克兰就算是被打断手脚,用牙去咬,也绝不会用这种烧火棍上战场!
当然,这是老大的主意,面子还是要给的。
抱著同样想法的,不止德克兰,还有在场所有的护卫。
毕竟,在他们的就观念里,打仗,就是应该像个男人一样,血与肉的碰撞!
这种奇技淫巧,可太不骑士了,恐怕只有那些要下地狱的小人才用。
“大人。”
亚瑟忍不住开口,他曾在骑士团中服役,见多识广。
“这种火器,在下也曾见过,声音大烟雾浓,精度还不高,不堪大用。”
“大人,我们不能病急乱投医,要击退魔族,终究还是要靠將士们的刀剑与勇气……”
李昂没有回答他们。
他只是笑了笑:“好不好用,看了就知道。”
他拿起火药袋,將那些平平无奇的黑色粉末小心地倒入枪管,又取出一小块亚麻布包裹住铅弹,用通条將其一路捅到底,最后在击发位的药池里也撒上引火的火药。
一套动作行云流水。
他举起枪,瞄准了远处一个套著胸甲的人形靶子。
就在眾人以为他要亲自展示时,李昂却咳嗽了两声,放下了枪:“我想了想,这惊天动地的第一响,如此荣耀,不能让我一人独享。”
他將枪塞进德克兰怀里:“你来。”
“不不不,大人,我可没出半分力气。”德克兰连连摆手。
“这是命令。”李昂不容置喙,顺手拿起一个头盔,扣在了德克兰脑袋上。
矮人的手艺李昂是信得过的,但凡事总有万一。
李昂简单讲解了一遍击发流程。
德克兰只听了一遍,就完全掌握了。
德克兰对杀戮一道向来有天赋,刀枪剑戟、弓弩长矛,无一不通,可那都是累月的训练与实战换来的。
像这样,十几分钟就能上手一件全新的武器,除了弩箭,他想不出第二种。
不,这比弩箭还简单!
弩箭好歹还需要力气去拉开弓弦。
可老大说的威力也太夸张了,是弩箭的几倍?
杀人是件很难的事,这么简单就能使用的东西,真能轻易夺走性命?
另一边的亚瑟满脸渴望与好奇。
李昂看出了他的心思,將第二把枪递给了他。
亚瑟如获至宝,拿在手里翻来覆去地看,爱不释手。
薇拉也想上来摸摸,李昂只是抬了抬手,少女想起惩罚一事,顿时霞飞双颊,轻哼一声,躲到了玛格丽特的身后。
李昂让两人模擬操作了几轮,確认无误后,便示意他们可以实弹射击了。
靶子立在二十米开外,是一个穿著陈旧板甲的稻草人。
德克兰和亚瑟按照李昂教的,举枪,抵肩,三点一线瞄准,然后扣动了扳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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